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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孝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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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李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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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小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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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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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明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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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顾问法律常识
·单位负责人纵容随意排污是否构成污染环境单位犯罪?
  对于污染环境单位犯罪认定的具体情形,刑法第338条和两高相关司法解释并未作出明确规定,应当结合刑法关于单位犯罪的一般规定和相关解释进行认定。刑法第31条规定:“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判处刑罚”。  最高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是在单位实施的犯罪中起决定、批准、授意、纵容、指挥等作用的人员,一般是单位的主管负责人”www.njLawyer.cnw
·环境污染刑事案件有害物质的认定
  1.危险废物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废物。2.持久性有机污染物持久性有机污染物(Persistent Organic Pollutants,简称POPs),是指具有高毒性,在环境中难以降解,可生物积累,能通过空气、水和迁徙物种进行长距离越境迁移并沉积到远离其排放地点的地区,并能够在陆地生态系统和水域生态系统中积累,对环境
·江苏省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情节严重”、“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标准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关于我省执行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情节严重”、“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标准的意见》的通知 苏高法 [2017] 126号 关于我省执行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情节严重”、“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标准的意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确定我省执行刑法
·非法采砂犯罪案件犯罪情形
  1.非法采砂具体位置,起止时间、采砂的数量及质量、用何方式、使用何种工具采矿.www.njLawyer.cn。2.非法采砂的具体实施情况,组织结构,“采、运、储、销”各个环节的连接和实施方式,团伙型还是松散型长三角律师网。3.采砂的的销售渠道、获利情况,结算方式,资金账目往来数量、方式,赃款的流向。4.有无注册法人,法人的登记情况长三角律师网。5.采砂的证照是否齐全,采砂证规定的开采时间期限、地点、数量.ww
·江苏省关于污染环境罪量刑的规定
  (一)量刑起点的确定构成“严重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一年至一年半;构成“后果特别严重”的犯罪行为,量刑起点为有期徒刑四年。(二)基准刑的调节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根据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浓度、排放时间、造成的环境污染后果等其他影响犯罪构成的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调节基准刑。增加刑罚量所确定的基准刑不得超过法定最高刑www.da64.net。1.具有《解释》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每增加二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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