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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武区大树根交通事故律师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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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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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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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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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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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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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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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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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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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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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玄武区大树根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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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祖律师你好,我在江宁工地受伤现在以申...
·你好我买房子,房东房子是法院查封状态...
·强*谅解书范本,强*谅解书范本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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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委会擅自改变土地承包权...
·本人没身份证好看能遗失,他家不给她户...
·我是在南京当兵,于2014年左右在别...
·劳动合同续签,公司要不要给员工补偿?...
·相亲被骗2000元,您好...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起诉状...
·南京侵占罪律师...
交通事故法律常识
·房屋拆迁补偿该如何抉择?我可以要求在原有地段置换房屋吗?
  房屋拆迁补偿该如何抉择?我可以要求在原有地段置换房屋吗?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一条:“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货币补偿,是指征收人以市场评估价为标准,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的方式。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房屋征收部门提供房屋与被征收房屋进行调换,计算价格后,结清差价。  所以,当您面临征收时,您所享有的权利就是:既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产权置换。  可能又有人要问了,
·未缴纳保险辞职可以随时走吗?
  一、未缴纳保险辞职可以随时走吗?未按时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可以随时辞职走人,不需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你可以依法要求单位支付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并且单位没有在终止劳动合同后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起到离职日的双倍工资。单位未按时缴纳社会保险金,职工可以随时辞职,并且要求单位补缴社保。《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无须承担任何责任。规定中所称社会保险费,是指由
·刑诉证据不足宣告无罪法条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
  刑诉证据不足宣告无罪法条可以申请国家赔偿吗?证据不足宣告无效可以请求国家赔偿:第十七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责任的;(二)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
·分公司可以代总公司签订合同吗
  分公司可以代总公司签订合同吗?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下代表总公司签订合同,分公司就是本公司的代理人,双方之间是一种代理关系,分公司是代理人,总公司是被代理人。分公司在本公司授权范围内所进行的经营合同,一般来讲都是有效的。因此,在与分公司签订相关合同时,作为合同相对方,一定要审查分公司的总公司对其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明白本公司是否授权其对外签订合同,以及授权的额度。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
·有关遗嘱监护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一、有关遗嘱监护的相关规定有哪些?1、立遗嘱人须是被监护人后死的父母;2、立遗嘱人须享有亲权;3、遗嘱的内容和订立程序皆须合法。二、遗嘱的特征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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