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栖霞区大胜关遗产继承律师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栖霞区大胜关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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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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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法律常识
·起诉后债务人还是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
  起诉后债务人还是无力偿还债务该怎么办?1、双方协商请求延期还款债务人在法院的判决生效之后想要按时偿还债务,但如果因为公司破产或个人没钱还债等原因无法按时履行债务或者无力偿还债务时可以主动与债权人协商,告知目前无力偿还债务的情况请求债权人可以给与一定的缓冲还款的时间,延长债务的履行期限。2、分期还款协议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零八条的规定债务人拖欠的债务到期应当偿还。到期债务如果债务人确实是无力偿还的经过债权人同意或者经过法院的裁量
·离婚协议约定继承权的条款是否有效
  离婚协议约定继承权的条款是否有效一、离婚协议约定继承权的条款是否有效?离婚协议书中关于继承权的条款是无效的,因为遗产继承应该是单方法律行为,而离婚协议需要两个人共同协商,遗产继承权人应该由当事人自己做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
·债务纠纷中担保人不还款会坐牢吗?
  担保人分为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它们区别就是连带保证人直接对这个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而一般担保人对这个债务人在法院强制执行仍然没有钱的情况之下,才会对这个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这一个还款义务。而一般担保人不会坐牢,但是出现以下情况,法院会以进一步履行这个判决生效的这个裁定罪来判决这个担保人。1、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有转移,故意损坏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这个判决裁定无法执行。2、担保人、被执行人或者协助义务人与国家机关人员通谋利
·继子女的继承权利会因为继父母离婚而受到影响吗?
  继子女的继承权利会因为继父母离婚而受到影响吗?继子女的继承权利不会因为继父母离婚而受到影响,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身份关系及其权利义务关系,不因继父母离婚必然解除。继父母离婚后,继子女无论由继父或养母抚养,仍是继父母双方的继子女。在特殊情况下,如继父母离婚时经生父母及有识别能力的养子女同意,双方自愿达成协议,未成年的继子女一方面可依法解除收养关系,由生父母抚养;另一方面可以变更收养关系,由养父或养母一方收养。但变更或解除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担保人在哪些情况下不用承担责任?
  担保人在哪些情况下不用承担责任?1、未经保证人同意,私自转让债务。根据《担保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担保期间,债权人同意债务人转让债务的,应当取得担保人书面同意,担保人对未经同意转让的债务可以不再承担担保责任。2、免责。根据《担保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主合同当事人双方串通骗取担保人提供担保的和主合同债权人采取欺诈、胁迫等手段,使担保人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可以不用承担民事责任。3、超出“保证责任期限”不担责。对于连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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