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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大里合同协议律师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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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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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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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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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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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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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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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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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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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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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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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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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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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江宁区大里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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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协议法律常识
·离婚分割财产是否交税的规定有什么?
  离婚分割财产是否交税的规定有什么?文件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是房产共有权的变动而不是现行契税政策规定征税的房屋产权转移行为。因此,对离婚后原共有房屋产权的归属人不征收契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1999]391号)文件规定,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因夫妻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
·工伤待遇争议调解创新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工伤待遇争议调解创新的程序是怎样的?开始阶段:劳动争议仲裁调解,应在查明案情、分清责任的基础上进行。无论是仲裁委员会依职权主动进行调解或当事人主动提出调解,必须是双方当事人均同意调解才能进行调解,否则,仲裁委员会不能强行调解。在开始阶段,仲裁委员会应做好下述准备工作:①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摸准争议焦点,分析和研究当事人的心理状况。根据调查、分析和研究所得情况,可拟定调解预案。②根据案件需要和方便当事人的原则,选择调解地、确定
·成都市工伤治疗期间待遇标准是什么?
  一、成都市工伤治疗期间待遇标准是什么?成都市工伤治疗期间待遇标准是: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就医路费全额报销。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按照本企业职工因公出差的标准报销;工伤职工住院治疗期间,按照本市职工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2/3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二、职工工伤医疗期的待遇如何1、工伤职工到指定医院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诊疗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
·离婚赔偿要在什么时候提出
  离婚赔偿要在什么时候提出1、离婚损害赔偿只能由无过错的一方提起,而且只能在离婚诉讼时或离婚后一年内提起。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单独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也就是我国现行法律不支持婚内赔偿。2、无过错方作为原告的离婚案件,提起损害赔偿请求,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如离婚时未提起,离婚后不能再单独就损害赔偿提起请求。3、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案件,被告可在同意离婚的同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提起损害请求的,
·交通事故大脑损伤鉴定的时效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大脑损伤鉴定的时效是多久?交通事故大脑损伤鉴定的时效:正常是30天以内,30天内用人单位不做鉴定的,可以延长到1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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