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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垂云通天河劳动争议律师
何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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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法学硕士执业17年
杨孝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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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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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58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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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刘文兵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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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西子明珠律师事务所
何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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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杭天信律师事务所
王旭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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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万向光明律师事务所
吕良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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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江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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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万向光明律师事务所
陈迪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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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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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泽大律师事务所
李江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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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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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争议法律常识
·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浙江规定是什么?
  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浙江规定是什么?一、非法经营罪立案标准浙江规定是什么?1、违反国家规定,采取租用国际专线、私设转接设备或者其他方法,擅自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进行营利活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经营去话业务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2)经营来话业务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在100万元以上的;(3)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经营国际电信业务或者涉港澳台电信业务,受过行政处罚2次以上,又进行非法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人身罚还有什么
  行政处罚的种类包括人身罚还有什么?1、行为罚包括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吊销许可证、执照两种形式。由于这是一种比较严厉的行政处罚,因此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等行政处罚决定时,应适用听证程序。2、声誉罚声誉罚的主要形式是警告。警告一般适用于情节比较轻微但又应予处罚,未造成具体损害结果的违法行为。其特征是:警告是以损害被处罚人名誉权为内容的处罚形式,不涉及被处罚人的其他权益,具有对被处罚人谴责和告诫双重作用。3、财产罚适用于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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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2年没续签合同赔偿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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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什么是工伤能力鉴定
  法律上什么是工伤能力鉴定从法律上看,劳动能力鉴定是劳动者因工伤或非因工负伤以及患病后,劳动鉴定机构根据国家鉴定标准,运用有关政策和医学科学技术的方法、手段确定劳动者伤残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一种综合评定。所以,当劳动者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劳动功能的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从而申请相应的工伤保险赔偿。不过,需要明确的是,劳动能力鉴定不同于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享受工伤待遇的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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