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滁州刑事辩护律师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沈培亮律师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王秀家律师
王秀家律师
2017滁州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
李超龙律师
李超龙律师
2016滁州安徽凤明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滁州
马敬海律师
马敬海律师
2011滁州安徽洪武律师事务所
潘大木律师
潘大木律师
2005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邓丽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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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滁州安徽凤明律师事务所
孙峻律师
孙峻律师
1999滁州安徽伟诚律师事务所
朱俤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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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滁州安徽椒陵律师事务所
郑忠琴律师
郑忠琴律师
2013滁州安徽亭城律师事务所
秦勇律师
秦勇律师
2009滁州安徽椒陵律师事务所
宋光志律师
宋光志律师
2011滁州安徽清流律师事务所
胡宏梅律师
胡宏梅律师
2013滁州安徽其力律师事务所
李森律师
李森律师
2011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滁州
吴际律师
吴际律师
滁州安徽皖江律师事务所
陈福飞律师
陈福飞律师
2015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吴伟律师
吴伟律师
滁州安徽濠梁律师事务所
王勤荣律师
王勤荣律师
2009滁州安徽椒陵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滁州
王健律师
王健律师
2016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贺兆伟律师
贺兆伟律师
2015滁州安徽马玉真律师事务所
魏玮律师
魏玮律师
2015滁州安徽知秋律师事务所
杨志泉律师
杨志泉律师
1999滁州安徽天道律师事务所
陈锡梅律师
陈锡梅律师
2013滁州安徽丰乐律师事务所
曹士国律师
曹士国律师
2000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叶志军律师
叶志军律师
2002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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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咨询
·龚律师,你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南京江宁...
·婚后购房,只有男方的名字,女方可以不经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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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犯罪案件在多长时间才可以做司法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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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信用卡有几张逾期会影响夫妻一方信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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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辩护法律常识
·夫妻债务一方死亡的承担是什么
  夫妻债务一方死亡的承担是什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26条明确规定:夫或妻一方死亡,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该条明确规定了对一方死亡后,共同债务应由生存一方清偿。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债由谁来还,通常人们会认为应该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来偿还,其实这都不对,法律是不支持父债子还或者子债父还的。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如何处理,首先要弄清楚这个债务是属于夫妻共同债务还是夫妻一方个人债
·交通事故人伤保险能全部赔偿吗?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能全部赔偿吗?交通事故人伤一般保险公司是不会全部赔偿的,要根据购买的保险额来进行赔偿;保险理赔,是指在保险标的发生保险事故而使被保险人财产受到损失或人身生命受到损害时,或保单约定的其它保险事故出险而需要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根据合同规定,履行赔偿或给付责任的行为,是直接体现保险职能和履行保险责任的工作。一是,只投保的了交强险,那么保险公司只能赔偿医药费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其他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等加
·婚后借款是共同债务吗?
  婚后借款是共同债务吗依据2018年1月18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关于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
·被公司辞退赔偿金怎么算?
  被公司辞退赔偿金怎么算?一、被公司辞退赔偿金怎么算?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按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本人工资。劳动合同履行期间,用人单位辞退职工,应当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否则,属于违法解除合同,应当按照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支付赔偿金。劳动者严重违法违纪,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解除合同的,没有补偿。其中,因为劳动者原因造成用人单位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按《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什么意思?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什么意思?一、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是什么意思?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意思是不允许“两个以上供应商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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