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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淳区淳西国际贸易律师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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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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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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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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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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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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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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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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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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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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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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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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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高淳区淳西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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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诈骗罪量刑是如何?,*博诈骗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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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现在取保候审,需要你帮忙代理...
·我想问问。我家农村的房子回迁。房产证...
·咨询房子的问题,您好!!我请问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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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常识
·根据法律规定自诉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自诉的条件是什么?一、根据法律规定自诉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自诉的条件是:1、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自诉状;提交自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告诉,由人民法院的审判人员作出笔录,向自诉人宣读,自诉人认为没有错误后,应当签名或者盖章。自诉人提交外文自诉状的应当附中文译本。2、自诉人提起自诉必须在法定的犯罪追诉期限内提起。3、自诉状或告诉笔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诉状的名称为《刑事自诉状》。附带民事诉讼
·合同生效是指交了房租的时间吗?
  一、合同生效是指交了房租的时间吗?合同生效是指交了房租的时间,同时也是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房屋租赁合同内容主要包括房屋地址、居室间数、使用面积、房屋家具电器、层次布局、装饰设施、月租金额、租金缴纳日期和方法、租赁双方的权利义务、租约等。二、签约构成要件是什么?1、房屋的基本情况房屋基本情况一方面是指房产本身的状况,包括物业地址、建筑面积;另一方面是指房屋的权属
·无期徒刑几年可以办保外就医?
  无期徒刑几年可以办保外就医?一、无期徒刑几年可以办保外就医?无期徒刑服刑满7年时间可以办保外就医,保外就医的条件是:1、罪犯在服刑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准予保外就医:(1)身患严重疾病、短期内有死亡危险的;(2)原判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减为有期徒刑的罪犯,从执行无期徒刑起服刑七年以上的,或者原判有期徒刑的罪犯,执行原判刑期(已减刑的,按减刑后的刑期计算)三分之一以上(含减刑时间),患慢性疾病、长期医治无效的。
·房屋买卖单方面违约怎么办?
  一、房屋买卖单方面违约怎么办?房屋买卖单方面违约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支付违约金。卖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要求买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按照合同要求继续进行交易,法院会根据买方提供的资料证据进行相应的判决。当然也可以根据违约情况直接要求对方支付一定数额或按一定标准确定的违约金。二、违约情形有哪些?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导致买方反悔的因素有很多,具体可以归纳成以下四种情形:第一种:买方因缺少支付房款能力而对房屋买卖合同反悔。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后,因买
·合同解除权的适用情形是什么?
  合同解除权的适用情形是什么?(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2)因拒绝履行主要债务不能实现合同目的。(3)因迟延履行主要债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4)因迟延履行或有其他违约情形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5)法律规定的其他解除情形。二、单方解除委托合同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委托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在不利于对方当事人的时期解除委托合同而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谓不利于对方当事人的时期:(一)就不利于委托人方面而言当受托人在未完成委托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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