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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晨光国际贸易律师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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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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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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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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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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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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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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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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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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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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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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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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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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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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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江宁区晨光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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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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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法律常识
·婚中单方债务离婚后分担吗?
  婚中单方债务离婚后分担吗?婚中单方债务离婚后是不需要分担的,离婚夫妻之间对婚内债务做出的协商分担协议,是不能对抗债权人的。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除外。”该条与《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在释法原理上都是一致的,
·侵害肖像权与侵害名誉权的处罚是什么
  一、侵害肖像权与侵害名誉权的处罚是什么侵害肖像权和名誉权的处罚都是需要先停止侵害的行为,然后对受害人进行损失的赔偿,同时还需要做到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也是必不可少的,这些基本都是一些民事责任,并没有造成犯罪的行为,但受害者也可以提起诉讼维权。《民法通则》第一百二十条公民的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法人的名称权、名誉权、荣誉权受到侵害的,适用前款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拒赔法律适用吗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拒赔法律适用吗适用,依据交强险条例的规定,造成交通肇事后如果肇事者逃逸的,保险公司会不会赔付的,要看是否符合赔付的条件,如果不确定的,要抢救伤亡的,保险公司可以先行垫付。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被保险人以外的受害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
·出轨对分割共同财产的影响是什么?
  一、出轨对分割共同财产的影响是什么?对于一方的出轨行为,首先要确定该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无过错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离婚损害赔偿的情况包括: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
·死者名誉权受到损害的可以起诉吗?
  一、死者名誉权受到损害的可以起诉吗?死者名誉权受到损害的可以起诉,《民法典》101条规定公民享有名誉权,因此,应包括保护死者名誉权。关于名誉权的侵犯,不仅会表现在在世人身上,近年来侵犯死者名誉权的情况也在不断的增多。虽然被侵权人已经去世,但我国法律规定侵害人也是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二、侵犯死者名誉权有什么法律责任(一)停止侵害。死者近亲属有权要求行为人停止正在进行的侵害。例如对具有诽谤性的书刊正在发行,有权要求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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