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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邮车逻镇土地纠纷律师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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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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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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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58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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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忠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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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金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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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法律常识
·房产是夫妻双方的立遗嘱怎么立?
  房产是夫妻双方的立遗嘱怎么立?房产是夫妻双方的情况下,应当由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订立遗嘱,因为一方是不可以处分另一方的财产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6条的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或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双方享有平等的财产处分权。具体情况下可以在遗嘱中写清房产的具体情况,写明房产由谁继承,及遗嘱内容是夫妻真实意愿表示等,最后,在遗嘱的结尾签字。夫妻可以写共同
·父母都健在怎么立遗嘱?
  父母都健在怎么立遗嘱?父母都健在需要书写清楚具体的日期以及具体的分配的方式。自书遗嘱属于遗嘱中的特殊形式,《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四条2款规定:“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的要求是:(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自书遗嘱并不需要见证人。但是,打印出遗嘱,然后只是签名,注明年、月、日,它的效力是有争议的,看具体
·抚养权和监护权关系及区别是什么
  抚养权和监护权关系及区别是什么1、实行人员不同监护权是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和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人的人身权益、财产权益所享有的监督、保护的身份权。抚养权是指父母对其子女的一项人身权利。2、实行时间不同监护权可以是终身的。拥有抚养权的一方或双方,在子女成年之前,有权决定是否与子女共同生活,该权利在子女成年时即消灭。二、七种情形可撤销监护人资格2015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关于依法处理监护人侵害未成年人权益行为若干问题的意见》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构成条件有什么区别?
  代位继承和转继承的构成条件有什么区别?1、性质和效力不同。转继承是在继承开始,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转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实质上是就被继承人的遗产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转继承人享有的实际上是分割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而不是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遗产继承权,转继承人行使的只是对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被转继承人取得遗产份额构成其遗产),而不是对被继承人的遗产继承权。而代位继承是代位人基于代位继承权直接参加遗产继承,代位继承人享有的是对被继承人遗产
·对于继承权丧失指什么?
  对于继承权丧失指什么?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失与相对丧失。继承权的绝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终局的丧失,该继承人绝对不得也不能享有继承权。继承权的相对丧失,又称继承权的非终局丧失,是指因发生某种法定事由继承人的继承权丧失,但在具备一定条件时继承人的继承权最终也可不丧失。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如下:1、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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