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浦口区律师事务所免费法律咨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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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免费咨询浦口区律师、找浦口区律师,帮助您解决法律难题.。浦口区律师_浦口区在线律师免费法律咨询 浦口区举办“12.4”法制宣传日活动 “12·4”法制宣传日广场宣传活动在浦口区顶山街道南苑小区广场举行。围绕“弘扬宪法精神,服务科学发展”这一主题,广泛宣传与广大群众工作、生活、生产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顶山街道专门安排法制文艺宣传队在小区广场搭台演出,文艺演出融合法制宣传以及道德教育题材以演唱、舞蹈、快板等喜闻乐见的形式向市民群众颂扬道德、宣传法制。 为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特别是小型律师事务所的建设,推动小型律师事务所向“规范化、专业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从全区律所基本概况、规范执业、内部管理等三方面情况进行了通报和数据分析,并结合全市律所发展形势及浦口律所发展现状做了发言.。与会律师共同探讨了小型律所在专业打造、业务拓展、人员培养、合作联盟等方面的问题。 在活动现场,律师与社区居民积极沟通、交流,耐心听取他们工作、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内容涉及房屋租赁纠纷、房屋买卖纠纷、离婚诉讼、工伤纠纷等各个方面.。律师一边认真倾听咨询者的叙述,一边详细记录相关情况,在了解案情的基础上给出具体的法律意见.。此次社区法律咨询活动.发放法律书籍、手册100余份,接待法律咨询26人次,增强了群众的法律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受到过往市民群众的欢迎.。 律师采用案例分析的方法,就商务合同的成立与生效;商务合同的风险防范条款,如合同主体的审查;合同标的、数量的明确;质量标准和验收条款的拟定;责任限制、违约责任条款的设定;商业欺诈及应收账款诉讼的技巧等做了深入浅出的讲授。整个讲座有理论有实例,既形象生动又贴近企业实际,会议室不时发出热烈的掌声。 律师来到江苏省浦口监狱法律服务中心开展服刑人员法律咨询活动。 活动现场,律师一字排开,“一对一”地接受服刑人员的法律咨询.。对于服刑人员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如何减刑、假释的申请程序、刑事判决书中的罚金缴纳问题、服刑期间的婚姻存续关系、自有财产在服刑期间不能自主管理该如何找人代管、民事诉讼活动如何进行等等,律师们仔细倾听,都耐心地一一给出具体的法律意见。 此次活动.接待服刑人员法律咨询20余人次,一定程度上消除了服刑人员的心里焦虑,有利于其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受到监区干部职工、服刑人员的热烈欢迎。.。 ┝咨询律师:02584110110(姜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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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南京律师大王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地址、电话和地图导航 ·南京市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南京市工伤赔偿标准如何计算? ·南京市第二看守所地址、电话、取保候审、会见程序 医疗过错律师费是多少 医疗过错律师费是多少?诉讼费是多少?一、对于医疗过错案件律师的收费情况(一)咨询:咨询每件200-500元。律师一旦接受正式委托,咨询费可折抵相应律师代理费。(二)代理人身损害赔偿、医疗纠纷等其他民商事案件:按涉案标的额的2%-5%收取。国内案件最低5000元;涉外案件最低10000元。(三)代理二审案件:1、未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收取;2、曾代理一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一审标准的1/2收取;3、代理二审后发回重审的案件,代理费按二审标准的1/2收取。(四)代理申诉. 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怎么处理 在对交通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需要由交警部门实际做出一个责任认定,划分了当事人的事故责任之后,各自承担赔偿责任。但要是经过认定,发现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的话,此时该如何处理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交通事故双方负同等责任怎么处理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事故双方对事故责任没有争议,双方负同等责任的情况下,可采取如下程序:1、责任方分别向各自的保险公司报案,要求保险公司现场定损,赔偿方式为自赔;2、保险公司现场勘验定损后,110报警去所属交通队;3、由交通队出具简易程序交通事故认定书. 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 多数时候我们看到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同时支付给了劳动者一定数额的经济补偿金,但这也是在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做出的,而不是随意就支付。那根据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4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 房地产开发资质有哪些 要想开公司经营房地产开发的,当然除了要符合《公司法》中规定的设立公司的条件之外,由于具体涉及到房地产开发项目,因此同时还要满足法律中规定的一些资质才行。那具体来说,房地产开发资质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行政许可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条;2、《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48号)第八条、第九条。(二)行政许可条件根据《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77号),房地产开发企业一级资质申报条件为:1、注册资本. 子女抚养权归母亲的情况有哪些 要是父母离婚的话,此时对于未成年子女来讲,就只能跟随其中的一方生活,而另一方虽然不能直接抚养子女,但还是要按照法律的规定支付相应的抚养费数额。那么实践中,子女抚养权归母亲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子女抚养权归母亲的情况有哪些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2、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如果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随母方生活的可能性较大:(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2)无其他子女,而父方有其他子女的;(3)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南京建筑房产律师 ·南京法律顾问律师 >>>更多法律知识 | |||||

![]() 姜春 律师 |
副主任 执业20年 |
02584110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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