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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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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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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周宏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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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7年49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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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曹升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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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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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莉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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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常识
·商业银行与借款人订立的借款合同有哪些特征?
  《商业银行法》第37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与借款人订立书面合同。”商业银行贷款与借款人订立的合同作为借款合同的一种具有以下特征:  1.有偿性。《民法》第196条规定:“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商业银行发放贷款意在获取相应的营业利润,因此借款人在获得贷款的同时,不仅负担按其返还本金的业务,还要按照约定向银行支付利息,利息支付义务即借款人使用贷款的对价,所以此种合同为有偿合同。  2.要式性。《民
·怎么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
  怎么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一、怎么认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以普通消费者的眼光,对被授予专利的外观设计与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进行要部观察,整体判断。经过对比,可能出现以下三种结果:(一)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与专利外观设计完全相同,就认定前者落入了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专利侵权成立;(二)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在要部上与专利外观设计基本相同,整体上属于近似,将可能根据等同原则,也认定专利侵权成立;(三)被控侵权产品的外观设计
·贷款期限应遵循哪些法律规定?
  1.《商业银行法》第42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期归还贷款的本金和利息。”即借款人应严格法律规定的和按借款合同中所约定的期限返还贷款。《贷款通则》第11条规定:“贷款期限根据借款人的生产经营周期、还款能力和贷款人的资金供给能力由借贷双方共同商议后确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自营贷款期限最长一般不得超过10年,超过10年应当报中国人民银行备案。票据贴现的贴现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贴现期限为从贴现之日起到票据到期日止。”  2.贷款期限是指贷款人
·可以要求停止专利侵害的情况是什么?
  可以要求停止专利侵害的情况是什么?一、可以要求停止专利侵害的情况是什么对于停止侵害这种民事责任形式而言,其构成要件只有一条,那就是:行为人违反法律实施了侵害专利权的行为,而且该行为仍在继续。二、侵害专利权的条件所谓侵害专利权的行为,根据我国专利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是指在专利权有效期内,行为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以营利为目的实施他人专利的行为。可见,侵害专利权的行为应满足以下条件:1、侵害对象是有效专利专利权作为一种依法取
·商业银行遵循哪些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
  商业银行遵循哪些资产负债比例管理规定?《商业银行法》第39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遵守下列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规定:1.资本充足率不得低于百分之八;2.贷款余额与存款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七十五;3.流动性资产余额与流动性负债余额的比例不得低于百分之二十五;4.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与商业银行资本余额的比例不得超过百分之十;5.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对资产负债比例管理的其他规定。本法施行前设立的商业银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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