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邳州岔河镇行政诉讼律师
赵洋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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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律师执业15年45岁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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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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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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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执业26年58岁
李新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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邵明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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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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渠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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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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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文超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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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江苏苏韵律师事务所
朱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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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路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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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江苏昭鹏律师事务所
邳州岔河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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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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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以前在王集法院发的离婚判决书不见了...
·身份证被人冒用担保银行贷款,请问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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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关于拒执罪司法解释具体是怎样的
  其实我们直白的一点讲,拒执罪的这些犯罪嫌疑人的脸皮也是足够厚的,面对胜诉方不断的催促,甚至是在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书面前都仍然可以摆出一副事不关己的态度,很多第一次了解到拒执罪的普通民众会觉得这种做法简直就是在和我国的法律体系叫板。那么,关于拒执罪司法解释具体是怎样的?关于拒执罪司法解释具体是怎样的?1、犯罪主体拒不执行裁判罪是一种特殊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
·委托合同终止有哪些后果
  合同在签订后,由于一些原因,致使合同无法继续进行下去,最后导致合同的终止,都是很正常的,而这对于合同之一的委托合同也不能例外。但是针对不同类型的合同,其实终止的时间不太一样。那么,实践中,什么时候委托合同会终止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委托合同终止有哪些后果1、当事人任意解除委托合同的后果。委托合同的任何一方当事人都有权随时解除委托合同。但是,如果因解除委托合同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自己的事由外,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
·如何确定存在劳动关系 法律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确立:
  如何确定存在劳动关系法律上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去确立:1、双方的主体是否合格,也就是说企业和劳动者是否是劳动法律规定的主体。比如一个杂货店没有工商营业执照的个体户登记证,现在该店伙计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这样就不能支持。反之,如果这个店有工商行政管理局发的个体户执照,也就是要承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因为,个体户即个体经济组织也是劳动合同法的主体。2、劳动者的工作是否从事用人单位的业务组成部分,如果不是从事用人单位的组成部分也就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1、适用范围不同。合同终止只适用于继续性合同,即债务不能一次履行完毕而必须持续履行方能完成的合同,如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以及大部分以提供劳务为标的的合同;而合同的解除原则上只能适用于非继续性合同。2、适用的条件不同。合同终止既适用于一方违反合同,也适用于没有违反合同的情况;而合同解除主要适用于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的情况。3、法律后果不同。合同终止只是使合同关系向将来消灭,并不溯及力,因此不产生恢复
·新发票管理办法及细则规定是什么?
  新发票管理办法及细则规定是什么?新发票管理办法及细则规定是什么一、《发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发票管理和财务监督,保障国家税收收入,维护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印制、领购、开具、取得、保管、缴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以下称印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办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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