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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交通律师为您解决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赔偿问题、死亡赔偿金与精神损害抚慰金..问题、交通事故责任与民事赔偿责任..问题、死亡赔偿金与遗产继承..问题、保险公司作为被告直赔问题、巨额交通罚款问题、车辆贬损赔偿问题、交通事故伤残鉴定问题、交通肇事逃逸与自首问题等.。  

▲南京交通律师谈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哪些证据?
    打交通事故官司需要如下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伤残鉴定书、医疗费单据、交通费单据、住宿费单据、营养费单据、辅助器具费单据、诊断证明、出院证明、护理费证明、误工证明、后期治疗费证明、被扶养人情况证明、车损物损证明,死亡的还需要死亡证明.

▲南京交通律师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流程
1、立即停车。停车后按规定拉紧手制动,切断电源,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在夜间发生交通事故还需打开示宽灯和尾灯,按规定设置危险警告标志.
2、及时报案。当事人应及时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肇事车辆及伤亡情况,打电话(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或委托过往车辆、行人向附近的公安机关或执勤民警报案.。同时可向附近的医疗单位、急救中心求救(医疗急救求助电话:120)。如果事故现场发生火灾,还应通知消防部门(火灾求救电话:119)同时告知引燃原因、火势大小及被困人员情况。
3、保护现场。保护现场的原始状态,包括其中的车辆、人员、牲畜、遗留的痕迹并确保散落物不被随意挪动位置。抢救伤者,应在其原始位置做好标记,不得故意破坏、伪造现场.。当事人在交管人员到达之前,可用绳索等材料设置警戒线,保护好现场。
4、抢救伤者或财物。确认受伤者的伤情后,应采取紧急抢救措施,尽  努力救助,并设法送附近医院抢救治疗。除未受伤或虽有轻伤但本人拒绝去医院诊断情况外,一般可以拦搭过往车辆或通知急救部门、医疗单位派救护车前往抢救。对于现场物品或被害人的钱财应妥善保管,防止被盗被抢.
5、做好防火防爆措施。当事人首先应关掉车辆引擎,消除火灾隐患。事故现场禁止吸烟.。如果载有危险物品的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需要将此情况报告交管部门及消防人员,同时做好防范措施。
6、协助现场调查取证。当事人必须如实向公安交通管理机关陈述事发经过,不得隐瞒交通事故的真实情况,应积极配合、协助警察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7、 投保机动车强制保险或商业保险的应及时报案。

▲南京交通律师谈交通事故的管辖
    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所管辖的区域或者道路内发生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发生地管辖不明的,最先发现或者最先接到报警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先行救助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前期处理。管辖确定后,由有管辖权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南京交通律师谈交通事故的受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的,应当登记备查,记录报警时间、报警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发生交通事故时间、地点、车辆类型、车辆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等简要情况.。涉嫌交通肇事逃逸的,还应当详细询问并记录肇事车辆的颜色、特征及其逃逸方向等有关情况。
    报警人不报姓名的,应当记录在案。报警人不愿意公开姓名的,应当为其保密.
    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接到当事人提供的交通事故证据材料之日起对交通事故进行调查。当事人未提供交通事故证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现场变动、证据灭失,无法查证交通事故事实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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