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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应曹甸镇知识产权律师
徐志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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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双学士执业24年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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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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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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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53岁
卢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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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7年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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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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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扬州
陈冠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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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扬州安宜律师事务所
韩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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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尚鼎律师事务所
王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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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忠信义律师事务所
朱德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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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中立信律师事务所
陈云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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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广桂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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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擎天柱律师事务所
樊澍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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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江苏尚鼎律师事务所
宝应曹甸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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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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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律常识
·工期索赔违约金远超法律规定的上限怎么办?
  工期索赔违约金远超法律规定的上限怎么办?可以直接起诉解决,要求降低违约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例或者金额的,则可按《民法典》及《民法典》中关于承担违约金责任的一般原则执行。一般来说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违约金可分为法定违约金与约定违约金。法定违约金是指由法律明文规定了适用情形、比例或者金
·没有承包经营权的荒山荒地,如果被征收有补偿吗?
  一、没有承包经营权的荒山荒地,如果被征收有补偿吗?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如果荒山荒地是经县级以上政府同意开垦的,开垦者取得使用权,进行征收的时候是有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三十九条开垦未利用的土地,必须经过科学论证和评估,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可开垦的区域内,经依法批准后进行。禁止毁坏森林、草原开垦耕地,禁止围湖造田和侵占江河滩地。  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破坏生态环境开垦、围垦的土地,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
·哪些情形属于虐待儿童?
  哪些情形属于虐待儿童?一、哪些情形属于虐待儿童虐待儿童的情形一般包括身体虐待、精神虐待、性虐待和疏忽四种类型。1、身体虐待是指照顾者对儿童所造成的非意外性身体伤害,而导致其死亡、外型损毁、身体功能损害或丧失,或是让儿童处于可能发生上述伤害的情境中。此外,也包含过度及不符合年龄、不适合情境的管教或惩罚;2、精神虐待包括辱骂、恐吓、威胁、藐视、排斥儿童,或是持续对子女有不合情理的差别待遇;对儿童的福祉漠不关心,而导致或可
·当事人在执行中可以和解吗
  当事人在执行中可以和解吗自行和解,是指在没有第三人的参与下,完全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相互谅解,最终达成的协议。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的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实践中,如果当事人达成了和解协议,就按照两人约定的执行。如果没有执行下去,就恢复执行法院原来的判决。但是如果两
·哪些情况属于立功表现?
  哪些情况属于立功表现具备下列情形的,应当认定为有立功表现:(一)犯罪分子到案后有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包括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以外的其他犯罪,经查证属实的;(二)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三)阻止他人犯罪活动的;(四)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的(包括同案犯);(五)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的。二、不认定为立功的情形有哪些立功,是指犯罪分子揭发他人的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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