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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曹村海商海事律师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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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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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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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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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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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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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3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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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江宁区曹村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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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海事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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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商海事法律常识
·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向谁提出
  民事诉讼中管辖权异议上诉状向谁提出?管辖权异议应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管辖权异议和应诉管辖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第一百六十四条上诉权当事人不服
·提出管辖权异议属于一审吗?
  提出管辖权异议属于一审吗?提出管辖权异议只属于一审的,在二审、重审、再审当事人不能提出管辖权异议,当事人只能选择和应诉的法院,不能选择上诉法院、重审法院、再审法院虽然第二审程序中也有一个提交答辩状期间的问题,但从立法本意看,当事人在第二程序,无权提出管辖权异议。因为一审没有提出,就放弃了这种权利,已进入实体审理。一审实体都审理完毕,在第二审程序中又提出管辖权异议,岂不是没完没了,拖延审判时间,造成更大浪费。二、管辖权异议的审查是怎么样的?《
·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
  ①标题。标题写明“刑事(或民事)答辩状”,“刑事(或民事)被上诉答辩状”。前者为第一审案件答辩状,后者为上诉案件答辩状。②答辩人的基本情况。当事人栏目,直接列写答辩人的基本情况。被告人是公民的,就列写答辩人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有代理人的,挨着另起一行列写代理人,并标明是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还是委托代理人,并写明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和住址。如果是法定代理人,还要写明他与答辩人的关系。如委托律师代理,只
·行政处理决定的申诉期限是什么时候?
  行政处理决定的申诉期限是什么时候?1、《行政监察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国家公务员或者国家行政机关指定的其他人对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纪律决定不服的,可以在30日内提交监督机关。自收到行政处罚之日起,监督机关应当自收到上诉之日起3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对审查决定仍不满意的,可以向审查决定申请。自收到复核决定之日起30日内,上一级监督机关进行复核的,上一级监督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核决定。在审查和审查期间,原判决的执行不得中止。“也就
·马鞍山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马鞍山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2、造成伤残的赔偿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4、职工下落不明的情况职工外出或抢险救灾中下落不明的赔偿项目,要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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