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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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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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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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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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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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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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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刘武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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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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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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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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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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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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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质押贷款的本质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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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被单位开除有补偿金吗,如何计算?
  一、醉驾被单位开除有补偿金吗,如何计算?醉驾被单位开除是没有补偿金的。醉驾是刑事犯罪,应处拘役并处罚金,这种情况是用人单位是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合同的。这种情况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签订的合同中都有标明。醉驾是刑事犯罪,应处拘役,并并处罚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六)项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解除合同,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二、相关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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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买房子都注意什么1、质量问题房屋质量问题算是比较严重的了,常见的房屋质量问题有:楼体不稳定;墙体裂缝及楼板裂缝;屋面渗漏,厨房、卫生间向外的水平渗漏,以及向楼下的垂直渗漏,垂直渗漏多见于各种管线与楼板接合处;墙体空,墙皮脱落;隔音、隔热效果差;门、窗密闭性差、变形;水、电、暖、气的设计位置不合理;公用设施设计不合理,质量不过关。房屋质量问题可以在验收房屋的时候多一个心眼,找个房屋质量检测机构检测一下房屋问题,找出问题的原因,拍照记录,保
·南京是否会有租售同权的政策?
  一、南京是否会有租售同权的政策?南京可能会有租售同权的政策。实际上,在成为国家试点城市之前,南京已经成为江苏住房租赁试点城市。今年江苏省制定下发《加快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实施意见》,支持南京、苏州、无锡、常州、徐州、扬州等城市开展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工作试点,搭建住房租赁信息政府服务平台,培育专业化住房租赁机构,推进住房租赁规模化经营。政府的租赁机构主要是公租房房源的租赁,市场机构则着力市场房源的租赁,这有利于让城镇居民家庭更自由地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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