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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光泊岗乡公司法务律师
史微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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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
章浩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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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1年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44岁
沈培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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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陈福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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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赵天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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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滁州安徽赵天广律师事务所
何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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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滁州安徽赵天广律师事务所
贺兆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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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滁州安徽马玉真律师事务所
潘大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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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李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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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滁州安徽洪武律师事务所
王文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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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滁州安徽洪武律师事务所
冯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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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周瑞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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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曹士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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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陈明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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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叶志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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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马玉真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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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滁州安徽马玉真律师事务所
刘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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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3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王继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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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9滁州安徽洪武律师事务所
肖运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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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冯天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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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马敬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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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滁州安徽洪武律师事务所
余云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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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滁州安徽俊和律师事务所
周宝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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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汤池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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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滁州安徽恒维律师事务所
明光泊岗乡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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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法律常识
·具备什么条件商品房才可预售
  具备什么条件商品房才可预售一、具备什么条件商品房才可预售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即开发经营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县级以上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我国《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10条明确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本文所称的商品房预售合同,是指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与承购人就转移在约定时间内建成的商品房所有权及商品房暂用
·写欠条需要注意什么问题
  写欠条需要注意什么问题一、写欠条需要注意什么1、要求书写字据,注意妥善保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四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审查借贷案件时,应要求原告提供书面证据;无书面证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证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由此可见,出借双方书写相关字据很有必要。空口无凭,立据为证,如若都能善意依约履行,善莫大焉,若有一方不能依约履行,另一方举证不能,则会陷入被动。因此,字据不仅要立,而
·商品房销售的类型有哪些
  商品房销售的类型有哪些一、商品房销售的类型有哪些目前,商品房销售分现房销售和期房销售(即预售)两种。商品房现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商品房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者房价款的行为。商品房预售,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预先出售给买受人,并由买受人支付定金或者房价款的行为。二、现房销售和商品房预售有什么不同按2000年年底出台的最新规定,现房销售,凡是已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现房,将不
·二手房买卖中介有哪些违法行为
  很多时候买卖二手房都是通过房产中介机构进行的,一般中介机构就收取相应的中介,但为了促成交易成功,有的中介可能会采取一些违法的手段。那现实中常见的二手房买卖中介有哪些违法行为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二手房买卖中介有哪些违法行为二手房中介公司与买方签订买卖合同,不让买方与卖方见面,不与卖方签订买卖合同,直接向买方收取房款,一般二手房中介公司都称将卖方的房屋收购,他们有处理权。二手房中介公司收取交易的差价作为自己的收入。
·购买房产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
  购买房产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一、购买房产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购买商品房要注意以下事项:1、买在房产项目清盘时。刚开始卖和最后卖的商品房价格一般都较低。期房销售过程中,房地产开发商出于资金滚动的需要,一般将价格定得很低。当商品住宅的销售量达到80%以后,就进入了房地产项目的清盘销售阶段,此时价格会低下来。而且清盘房基本是现房,房间本身的质量问题已经过竣工后一段时间的检验,问题基本暴露出来,购房者可以擦亮眼睛认真挑选。2、两种促销价格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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