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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 解除收养关系的条件有哪些?一、收养关系解除条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收养关系:1、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3、送养人行使对养父母子女关系的解除权的;4、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的。养子女年满10周岁的应征得本人同意。被收养人仍未成年的,收养人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送养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二、收养关系解除的程序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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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管理者是否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受害人违法进入高速公路导致自身损害的,高速公路管理者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高速公路管理者可以减轻或者不承担责任。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赔偿责任的,适用《侵权责任法》第76条的规定。《侵权责任法》第76条是关于高度危险场所安全保护责任的规定,即未经许可进入高度危险活动区域或者高度危险物存放区域受到损害,管理人已经采取安全措施并尽到警示义务的,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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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房拆迁怎么补偿? 楼房拆迁怎么补偿?一、楼房拆迁怎么补偿?方法/步骤房屋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权人的损失。房屋补偿费: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二、小产权房屋拆迁怎样赔偿?方法/步骤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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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子女与继子女的区别是什么? 养子女与继子女的区别是什么?一、养子女与继子女的区别是什么1、继承权(1)继子女,继承继父母财产的前提,是继父母对其已经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而且,继子女继承了继父母的遗产,并不影响他们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这是继子女与养子女继承权最大的不同之一。(2)养子女,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完全适用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而且养子女不能再继承亲生父母的遗产。但是亲生父母赠予财产的除外。2、法律关系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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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档案丢失还能补办吗? 学籍档案丢失还能补办吗?一、如果学生的学籍档案丢失怎么办?1.丢失学生学籍文件后,首先致电当地人事部门(人才市场)自己的档案丢失,需要重新补办哪些材料,然后询问学校需要携带什么。由于学校有你的成绩记录,成绩单肯定是可以补充的,然后你必须补毕业生登记表。2、如果大学生毕业时没有安排好档案的事情,几年后,个人档案不知道在哪里。在查找时,可以根据上述文件的去向,前往相关管理部门的下属电话,并告知接待员毕业学校和毕业年份通常可供查询。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