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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法律咨询
医疗事故法律常识
·合同法规定的附随义务主要包括哪些?
  民法典规定的附随义务主要包括哪些?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从这一条可以看出,附随义务至少具有三个方面的内容,即通知义务、协助义务与保密义务。下面将分别阐述这三种义务以及其他附随义务。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是指债务人负有对有关债权人利益的事项的通告使其知晓的义务。合同的履行及合同目的的实现,需要当
·衢州醉驾撞伤人受到什么处罚?
  一、衢州醉驾撞伤人受到什么处罚?醉驾车主将人撞伤的,构成的不仅是危险驾驶罪,而是交通肇事罪。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醉酒驾驶机动车,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根据受伤程度不同,有不同的判刑。1、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
·贩毒未交易就不能认定贩毒吗?
  贩毒未交易就不能认定贩毒吗?一、贩毒未交易就不能认定贩毒吗?贩毒未交易并不是一定就不能认定贩毒,贩卖毒品未交易成功,犯罪状态并非必然是未遂,而是根据不同的情况分为既遂和未遂。根据《刑法》第二十三条,是否得逞,是区分既遂和未遂的标准,贩卖毒品罪,何谓得逞,到目前为止,相关法律和司法解释均没有予以明确规定。但是,在个别地方人民法院的指导意见中,有明确规定,这些规定表明了司法机关的基本态度。二、贩卖毒品罪中适用缓刑的条件贩卖毒品被
·商品产品质量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应该如何确定?
  商品产品质量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应该如何确定?商品产品质量纠纷诉讼的管辖法院是侵权行为地或者是被告人所在的人民法院。由于产品质量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侵权行为地,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侵权结果地。具体到产品责任诉讼中,侵权行为实施地即为缺陷产品投放市场的地点;
·酒驾醉驾的标准是怎样的
  酒驾醉驾的标准是怎样的1、饮酒驾车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按照新交法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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