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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义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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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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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的离婚判决书丢失,婚姻关系还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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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务法律常识
·民事诉讼法院管辖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民事诉讼法院管辖的相关规定有哪些民事诉讼法院管辖的规定有哪些1、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2、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一)对
·单位能否随意要求员工加班?
  加班也就是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外继续工作,在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的当今社会,一些企业由于业务的需要会安排员工加班,安排员工加班不违法,但单位能否随意要求员工加班?针对这个问题,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单位能否随意要求员工加班?根据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安排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但是必须先与工会和劳动
·提起民事诉讼的主体是怎么进行规定的
  提起民事诉讼的主体是怎么进行规定的一、提起民事诉讼的主体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1、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2、诉讼当事人,即参与诉讼活动的民事纠纷的双方,包括诉讼代理人;3、诉讼参与人,包括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民事诉讼主体必须符合法律的规定,才能保证民事诉讼活动合法有效地进行。案件当事人自身的民事权益受到他人的侵害或
·民事诉讼赔偿金怎么给
  民事诉讼赔偿金怎么给一、民事诉讼赔偿金怎么给通常情况下法院判决是需要根据原告提交的证据,以及双方之间的过错程度来确定具体的赔偿数额。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
·盗窃财物的数额如何计算
  对于盗窃行为,不管是在定罪还是在处罚的时候,此时除了要对相关行为做出认定之后,同时还要具体确定盗窃财物的数额才行。那此时,盗窃财物的数额如何计算呢?针对不同的财物,计算不同,接下来,我们就为您做详细解答吧。一、盗窃财物的数额如何计算盗窃的数额,按照下列方法认定:(一)被盗财物有有效价格证明的,根据有效价格证明认定;无有效价格证明,或者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明显不合理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委托估价机构估价;(二)盗窃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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