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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当履行的法律定义 不适当履行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其履行有瑕疵或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情形。其构成要件为: 1、须有履行行为; 2、须债务人的履行不当。履行不当是指债务人的履行行为有违于债务履行的目的; 3、须可归责于债务人。不适当履行可分为瑕疵给付与加害给付两种。瑕疵给付,是指债务人虽然履行了债务,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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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领迟延的法律定义 受领迟延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的履行应当受领而不为或不能履行。其构成要件为: 1、须有债权存在。 2、须债务人的履行需要债权人的协助。 3、须债务已达履行期。 4、须债务人已经实行或提出履行。 &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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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付迟延的法律定义 给付迟延是指债务人在履行期限到来时,能够履行而没有按期履行债务。其构成要件为: 1、必须有合法债务存在。 2、履行必须是可能。履行是否可能应以履行期限到来时来确定。如果履行期限到来时不可能履行,则为履行不能。 3、必须债务已届履行期。对于定期债务,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则不必经过催告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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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期违约的法律定义 先期违约,又称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生效后至履行期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中,明确表示为明示先期违约;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为默示先期违约。分两种类型1.明示先期违约(口头/书面明说)履行期前,对方直接明确告知不履行主要义务。举例:-买卖合同约定10月交货,9月卖方发微信说“这批货不卖给你了”;-租房合同明年才到期,房东现在书面通知提前收回房屋、不履行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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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违约责任应具备哪些条件 根据民法通则、合同法的规定,以及目前我国的司法实践,构成违约责任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第一,行为,也就是一方当事人必须有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行为,这是构成违约责任的客观条件。违约行为只能在特定的关系中才能产生。违约行为发生的前提是,当事人之间已经存在着合同关系。如果合同关系并不存在(如尚未成立,或已被解除,或被宣告无效),则不发生违约行为。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