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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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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58岁
邱国开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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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5年
唐敏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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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始合伙人执行主任执业17年
赵海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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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硕士执业26年
罗东升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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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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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曙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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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敏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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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云彬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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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立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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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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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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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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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法律常识
·公司设立和公司成立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设立和公司成立的区别是什么?1、发生阶段不同公司的设立和成立是取得公司主体资格过程中一系列连续行为的两个不同阶段:设立行为发生于营业执照颁发之前;成立则发生于被依法核准登记、签发营业执照之时。实质上,公司的成立是设立行为被法律认可后依法存在的一种法律后果。2、行为性质不同设立行为以发起人的意思表示为要素,主要是法律行为,受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等民商法基本原则的指导。而公司的成立以主管机关发给营业执照为要素,发生在发起人与主管登记机关
·未达法定婚龄结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未达法定婚龄结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未达法定婚龄结婚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一、未到法定婚龄结婚,婚姻无效我国《婚姻法》第六条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第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的;(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三)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四)未到法定婚龄的。因此,如果双方结婚时均没有达到法定婚龄,两人的婚姻在法律上是无效的。他们
·夫妻间能约定婚后财产吗?
  夫妻间能约定婚后财产吗?可以;根据我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与十八条。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离婚案件财产纠纷合并处理可以吗?
  一、离婚案件财产纠纷合并处理可以吗?1、首先,两个纠纷案件不可以并案审理;2、其次,两种纠纷属于不同的法律关系,根据《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第二部分第12条、第13条,财产纠纷不属于侵权纠纷,只是婚内财产的再分配,而离婚后的损害责任纠纷属于侵权,其由侵权责任来规范;3、最后,可以同法官积极沟通,争取同时审理,而非并案审理。二、军人离婚财产分割规定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
  交社会超生抚养费减免征收的条件是什么《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第3条第2款规定,“社会抚养费的征收标准,分别以当地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计征的参考基本标准,结合当事人的实际收入水平和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情节,确定征收数额。社会抚养费的具体征收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社会抚养费想要减免的条件非常严格,比如残疾人、家庭经济困难等等可以减免。如您需要,可联系计生部门办理。超生处罚违法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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