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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楼区宝船行政诉讼律师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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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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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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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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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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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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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高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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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南京
顾小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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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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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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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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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鼓楼区宝船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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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我想问一下,公司辞退我,我可以得到什...
·请你帮忙,你好外地人小产权房拆迁能和...
·如果一个人离婚了,他有没有什么记录的...
·南京市看守所委托律师会见,亲戚的孩子...
·请问这个大概是怎么分的,男方在外面吃...
·我有权拒绝岗位,他迟退我,合法吗...
·利息计算问题,a公司与b公司签订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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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算我们夫妻共同财产吗?...
·刘大律师:您好!我是一个刑事冤案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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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六合区看守所会见规定、手续和会见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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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夫妻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自然是希望最后夫妻能够离婚成功,但实践中并不是起诉离婚了就一定会被判决离婚。此时除开调解离婚的情况,我们来看看法院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情形都有哪些。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情形有哪些在审理中,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4、因感
·允许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的情形有哪些
  在女方怀孕期间一般是不允许男方提出离婚的,但有特殊情况的话则例外,这主要是出于对女方利益的保护。而今天,我们要说的也就是允许男方在女方怀孕期间提出离婚的情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1年内或中止妊娠后6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法律的规定体现了对特定期间内对妇女、胎儿和婴儿的特殊保护。这是因为,在上述期间内妇女的身心都处于比较虚弱的状态,如果在此期间内男方提出离婚,对女方的身心
·起诉离婚阶段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
  在涉及到起诉离婚的时候,一般离婚夫妻之间肯定就离婚的一些事项产生了争议,因而无法协议离婚也就只能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在起诉离婚阶段,对于当事人而言也是有需要注意的问题。那到底起诉离婚阶段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起诉离婚阶段有哪些要注意的问题1、诉讼主体资格问题。原告必须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即必须是夫妻中的其中一方。被告必须明确,即必须是夫妻中的另一方。2、诉讼时效问题。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
·离婚之后后悔了该怎么办
  现实中,有的夫妻离婚可能是因为一时冲动,因而就有可能出现在离婚之后后悔的情况,当然有的可能是对离婚时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内容后果。针对后悔的情况不同,实际的处理也是不一样的。那到底一方在离婚之后后悔了该怎么办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离婚之后后悔了该怎么办对不同事项的反悔该怎么办,其做法是不一样的。下面我们加以分析:(一)离婚后悔之对离婚本身后悔如果男方双方自愿离婚,并按要求领取了离婚证,即其婚姻关系就从那一刻起正式解除了
·丈夫私自买房赠小三妻子可以要回吗
  根据调查研究,很多男性在婚后都是有出轨行为的,甚至还有的人居然背着自己的妻子私自买房赠小三。那日后如果妻子发现丈夫有这样的行为,是否可以向小三要回房产呢?可能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你具体解答一下这个问题吧。一、丈夫私自买房赠小三妻子可以要回吗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实行财产共同制,除非有书面约定,否则夫妻任何一方在婚姻存续期间挣的钱都归夫妻共同所有,不分彼此。因此,如果其中一方出轨,给第三者购房或赠送财物,都属于单方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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