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庐江白山镇涉外法务律师
沈培亮律师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7年49岁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58岁
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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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8年
付晓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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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金晟律师事务所
许高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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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
陈俊福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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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国运律师事务所
范孝银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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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华腾律师事务所
吴志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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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徽达律师事务所
程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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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天霖律师事务所
陈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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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徽都律师事务所
汪竹青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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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安徽新信律师事务所
庐江白山镇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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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咨询
·您好,我有个朋友16岁,她的户口可以...
·离婚没有感情,长期分开...
·要求邦写诉讼书,不知要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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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档案在别的地方,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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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旌德县看守所_安徽省旌德县看守所地址和电...
·淮北市看守所位置在哪里?怎么走?...
涉外法务法律常识
·离婚房产名字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生活中,能够引发夫妻双方离婚产生纠纷的一个关键所在,无非就是对房产的争夺。关于这一点,其实也是可以理解的,毕竟在我国购买一套房子对普通老百姓来说是非常不容易的。尽管如此,离婚以后法院也会对房子的产权进行判决,那么离婚房产名字变更流程是怎样的呢?一、离婚房产名字变更流程是怎样的?(一)夫妻离婚涉及房屋转移的,一般由双方共同申请登记,双方就财产达成协议到民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但一定要及时办理房产更名手续。房产更名手续,即办理买卖过户,即
·关于刑诉法撤回上诉有何规定?
  现在有许多案件在接收法庭审理后,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原因,其实并不会进行到最后。因此,就会出现原告撤回上诉的情况,那么刑诉法撤回上诉的相关事宜的规定是怎么样的呢?就让我们一起来看下面的法律介绍文章,来进行分析和解答。一、申请撤回上诉的条件1、主体条件被上诉人无此权限。2、当事人仅享有撤回上诉的申请权是否准许撤回,由法院享有最终的裁定权: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若认为一审判决确有错误,或者当事人之间恶意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土地使用条件是指什么内容
  土地使用条件是指什么内容现实生活中,有些土地所有权掌握在国家手中,老百姓仅可取得使用权,符合土地使用权申请的老百姓可以通过申请使用权获得某一土地的实际使用权。那么土地使用条件是指什么呢?下面就随我们一起去了解一下相关法律知识吧。一、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的条件1、符合城市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符合近期建设与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计划;2、符合以划拨方式提供土地使用权相关政策,属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
·虐待老人有什么刑事处罚
  虐待老人有什么刑事处罚虐待老人有什么刑事处罚随着社会人口的增多,老龄化也较为严重,也时常会有虐待老人的事情发生。而根据我国《刑法修正案》(九)中关于虐待罪的规定表明,对未成年人、老人等弱势群体有虐待情况情节恶劣的将会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其中包括护工、敬老院看护人员等对老人有看护、监护职责的人员。刑法修正案(九)十九 在《刑法》第二百六十条后增加一条,作为第二百六十条之一:对未成年人、老年人、患病的人、残疾人等负有监护、看护职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有哪些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有哪些相关的内容?对于诉讼事件来说,了解诉讼时效是最基本的一件事,只有了解了相关民事诉讼的诉讼时效,才能在有效期间内提出请求,保障自己的权力不受侵害。以下是我们整理的诉讼时效的概念以及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诉讼时效新增的内容:一、诉讼时效概念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内,权利人提出请求的,人民法院就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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