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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淮区八宝东街涉外法务律师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姜春律师
姜春律师
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孙鸿举律师
孙鸿举律师
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杨晗璐律师
杨晗璐律师
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陈文巧律师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
法学学士44岁南京
夏骏艺律师
夏骏艺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章浩律师
章浩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11年37岁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秦淮区八宝东街专业律师
婚姻.遗产.财产纠纷.劳动工伤.公司.法律顾问.合同.债权债务.投资.金融保险.期货证券.房产.建筑工程.土地纠纷.交通.医疗.索赔.刑事辩护.行政诉讼.知识产权.专利商标.海商海事.涉外法务.国际贸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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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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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法务法律常识
·房屋抵押有什么注意事项?
  房屋抵押有什么注意事项?(一)房屋所有权应和建设用地使用权一起抵押在设定抵押权时,房屋的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应当一并抵押,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实现抵押权时,房屋所有权和建设用地使用权同时转让。如果抵押人只办理了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没有办理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登记,实现房屋抵押权时,建设用地使用权也一并作为抵押财产。同样,只办理了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抵押登记,实现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抵押时,房屋所有权也一并作为抵押财产。(
·出售预售商品房要满足什么条件
  出售预售商品房要满足什么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将正在建设中的房屋预先出售给承购人,由承购人支付定金或房价款的行为,又称“卖楼花”。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
·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
  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如果事先房屋已经出租给他人使用的,在约定的租赁期限内,房东将房屋出售给其他第三人了,那么之前签订的租房合同也是要对其他第三人进行约束的,此时不能以房屋已经出售而要求承租人腾房。但现实中关于买卖不破租赁也是有四种例外的情况,那究竟买卖不破租赁四种例外有哪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1、动产租赁的限制适用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2、在不动产抵押权之上设定的
·房地产五证指的是什么
  房地产五证指的是什么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其中前两个证由市规划委员会核发,《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由市建委核发,《国有土地使用证》和《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由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核发。一般购房者记不住“五证”的名称和发证机关,其实也不必记住这么多。您购房时只需看一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这“两证
·能拒绝辩护人为自己辩护吗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最基本的一项诉权,贯穿于诉讼的整个过程。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啥时候能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拒绝辩护人为自己辩护吗?这些问题,下文中为您解答。一、啥时候能委托辩护人依据《刑事诉讼法》第33条规定,公诉案件自案件移送到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之日起,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3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自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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