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欠钱不还报警有用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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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朋友王某先后以办工厂缺资金、还高利贷借款和患脑瘤需钱治疗为由,向我临时借款80万,实际上南京朋友将该款用于装修房屋、购买家具、还债等。 南京朋友给我打的欠条说是3个月还钱,利息按照10%计算,到现在了已经1年多,还了一部分20多万,现在人不接电话,也找不到人.csj64.com。 请问我可以向南京公安报警吗,报警有没有用?南京借钱不还可以报警吗?南京警察会受理吗? 南京朋友欠钱不还是否构成诈骗罪? <{{intel}}> 律师观点: 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王某主观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客观上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款,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长三角律师网。 第二种意见认为,王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她虚构借款理由只是民事欺诈行为,主观上并不具有诈骗的故意;客观上王某欠款不还只是暂无还款能力,且其已向李某出具借条并与他签订了还款协议,李某可据此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王某还款.csj64.com。 律师解答:同意以上第二种意见.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钱财,数额较大的行为。本案被告人王某在借款时,虚构了办工厂缺资金、还高利贷借款和患脑瘤需钱治疗的借款理由,即借款后改变了原所称借款用途将其用于装修房屋、购买家具、还债等.长三角律师网。王某该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要结合该罪的主客观构成要件来分析。 首先,主观上王某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故意,从本案的案情看,王某的本意是向朋友李某借款,为促使李某答应,便编造了办工厂缺资金、还高利贷借款和患脑瘤需钱治疗等燃眉之急为由分期分批向李某借款80万元,后来在李某催其还款时她出具了借条,并与其达成还款协议,这说明李某也已认可双方的这种民事借贷关系,王某主观上并无非法占有这80万元的目的。司法实践中,民事借贷案件借款方改变约定的借款用途的情形也屡见不鲜,出借方依法可以中止合同并追究借款方的违约责任,不再发放贷款,但借款方并不应此构成诈骗罪。客观方面王某虽然有虚构借款理由的行为,但其与李某间还是有借款的内容和形式,此举应该认定为民事欺诈,而非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诈骗犯罪行为。至于其后来欠款不还是因暂无还款能力,而不是一开始就是为了虚构事实骗钱,后因此拒不还款.csj64.com。 综上,王某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罪,她与李某的借款关系属于民法调整范围。 这种情况下,报警是无用的,如果有证据可以向南京起诉。如果数额较小建议协商解决。作为经济纠纷,南京公安机关是不会参与的,你可以向南京人民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归还欠款。。 ┝咨询律师:18013892489(顾律师) 13057670467(王律师) ![]() 微信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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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南京律师代理涉嫌协助组织卖淫罪的辩护词 ·六合商标律师_六合商标侵权律师办理六合商标侵权赔偿、认定、调查等商标侵权案件 ·南京律师代理股权纠纷案件代理词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上诉状 ·常州“法治大讲堂”律师 网购产品责任纠纷的管辖地如何确定 网购产品责任纠纷的管辖地如何确定一、网购产品责任纠纷的管辖最高人民法院《民诉意见》第29条规定,因产品质量不合格造成他人财产、人身损害提起的诉讼,产品制造地、产品销售地、侵权行为地和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对于质量纠纷,如果属于侵权行为的,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质量纠纷属于违约责任的,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 因侵权行为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 车祸人伤出院后协调书范文是怎么样的? 车祸人伤出院后协调书范文是怎么样的?车祸人伤出院后协调书范文是怎么样的?甲方(肇事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丁方(保险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一、交通事故基本情况1、事故经过:___年_月_日,发生了___驾驶___车辆在____________路段和___驾驶___(车牌号为___)相撞致______________的. 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方式是如何规定的? 根据相关的法律信息,我们可以知道,对于民事主体,在土地被征收之后,是可以得到相应的补偿款额的,农村生活的村民,一般不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故而不知道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方式是如何规定的,故而无法判断征收单位支付的补偿金额是否正确,所以本站我们给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农村征地补偿标准方式:一、土地补偿计算公式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二、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 欠条的诉讼时效是多长时间欠条的诉讼时效问题其实是属于我国的民事诉讼的管理范畴,所以要考虑欠条的诉讼时效实际上就是我国的民事诉讼时效的期限,根据我国《民法总则》规定一般的欠条诉讼时效为三年,即当从欠条规定的时间截止后起算三年内欠条的诉讼时效就到期。如果在欠条上并没有规定时间时,则要从借钱的限制时间截止期三年内欠条才具有诉讼时效。如果过了欠条的诉讼时效,就尽可能的要求借款人与还款人协商。如果还款人在欠条诉讼时效过期后还款在要求退还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也是不受法律所保护的。所以,如. 现在社会上,离婚率越来越高,很多夫妻在各种各样的原因下,选择结束婚姻关系。离婚不仅关系到夫妻双方,更关系到一个家庭,因此离婚需要经过法定的正规的程序才能生效,要去民政局办理,并且必须得签订离婚协议书。那么,在起诉离婚前签订离婚协议有效吗?接下来我们将为您介绍。一、诉讼离婚1、定义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财产的分割、债务的分担、子女的抚养等问题无法达成一致的意见,而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通过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一种离婚制度。2、讼外调解. ·南京律师 ·苏州律师 ·无锡律师 ·常州律师 ·镇江律师 ·扬州律师 ·泰州律师 ·南通律师 ·盐城律师 ·淮安律师 ·宿迁律师 ·徐州律师 ·连云港律师 ·滁州律师 ·中法网 >>>更多法律知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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