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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阿育王寺行政诉讼律师
杨孝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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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17年
张明夫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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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孝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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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浙江求是行律师事务所
沈建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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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甲木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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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浙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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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留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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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俊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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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善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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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阿育王寺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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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法律咨询
·在深级的交通事故伤残的赔偿标准是怎么...
·伤残津贴同最低工资标准应该执行哪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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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看守所_丽水市看守所地址和电话,拘...
行政诉讼法律常识
·侦查期间异地羁押可以吗?
  侦查期间异地羁押可以吗?侦查期间异地羁押是可以的,异地临时羁押手续如下:1、依法被拘留、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凭《拘留证》、《逮捕证》收押。2、在侦查阶段,跨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异地羁押的,凭《拘留证》、《逮捕证》以及两地看守所共同的上一级公安监管部门的审批手续收押。3、改变管辖的,凭办案机关改变管辖的法律文书和指定管辖决定书收押。4、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执行追捕、押解任务需要临时寄押的,凭《通缉令》或
·寻衅滋事罪羁押时间是多长?
  寻衅滋事罪羁押时间是多长?公安机关一般应在3日内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1——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延长至30日;《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
·中止审理羁押人员释放吗?
  中止审理羁押人员释放吗?中止审理也能羁押,羁押人员不一定释放,除非特殊情况。《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二、什么情况会中止审理?中止审理是人民法院在审判过程中,因出现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
·继承出让土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继承出让土地需要提交什么材料一、继承出让土地需要提交的材料1、被继承人死亡证明;2、该套住宅土地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3、户口簿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4、继承人的身份证件。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另需提交的资料:被继承人所立遗嘱(该遗嘱必须是已公证过的遗嘱,其他形式的遗嘱由于无法认定其真实性,因此暂不予采纳)。二、继承出让土地需要什么条件1、办理住宅土地继承登记,首先办理依据《中华
·未婚生子财产怎么处理
  未婚生子财产怎么处理一、未婚生子财产怎么处理当事人未婚生子的,可以与对方讲婚前的财产进行公证。如果对方当事人并不愿意办理结婚的话,当事人财产依旧属于自己的个人财产,并可以向对方当事人索要孩子的抚养费。二、未婚同居赠与财产能索要吗对未婚同居期间赠与能否返还的问题,可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处理:1、同居前,一方赠与给另外一方财物的,可以比照赠与法律关系予以处理。2、一方向另一方索要,要求返还财物的,可以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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