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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私了继续治疗费用的赔偿
  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因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限为一年。该法的第一百三十七条又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上述案例尽管发生在9年前,但章某“知道”自身所受损害确切情况的“始点”,是看到有关部门对其所作的鉴定结论的日期。  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医疗损害赔偿纠纷,在实践中是大量存在的。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应该注意的问题是:医方应尽可能地如实告知患方所受损害的详实情况,并严格依据
·医疗纠纷协议书
  甲方:××××××××医院   乙方(患方):   患者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年龄:  住址:           住院号:           患者   于   年  月  日在甲方住院,诊断为:⑴      ⑵       。住院  天,患者治疗结果:死亡、伤残、好转、痊愈。   乙方认为            是甲方造成的。   甲方认为            。   经过协商,双方就
·医疗纠纷达成协议已履行,能再起诉吗?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本案中,周某在做手术过程中死亡后,其家属不愿做医疗事故鉴定,而是选择和院方协商方式解决问题,并达成一致协议;第二天,周某子女即领走补偿款,协议内容已履行完毕。该协议内容没有违反法律规定,诉讼中原告方也没有证据证明双方所签协议具有可撤销、可变更或无效情
·医疗事故中的行政调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人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之日起7日内移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一)患者死亡;  (二)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  (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由以上的三条可以看到,行政调解是医疗纠纷解除的一个得要途径。因为有的时候双方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而进行司法诉讼,一是
·医疗纠纷中“诉讼时限”的确定
  诉讼时效期间是一种法定期间,当事人不得约定。诉讼时效期间起算点的确定,实际上与诉讼时效制度的目的有关。  诉讼时效的目的是使法院正确处理纠纷,督促权利人及时地行使权利。诉讼时效虽有可能使义务人不负责任的现象发生,但其目的并不在于保护义务人不承担责任。  对于身体受到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人来说,能够行使请求权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知道加害人为何人,二是因身体受到伤害造成损失的范围。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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