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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宁区安铜路房产纠纷律师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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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
杨晗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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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法学学士
王庆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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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44岁
高峰律师
高峰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执业16年51岁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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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
陈文巧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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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学士执业10年南京江苏金协和律师事务所
姜春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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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执业20年53岁南京
卢燕律师
卢燕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南京
刘武律师
刘武律师
副主任律师执业26年58岁南京江苏德本律师事务所
夏骏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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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律师执业8年南京南京德本律师事务所
孙鸿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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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六骏律师事务所
郭静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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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苏森远律师事务所
顾小东律师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法学学士58岁南京
江宁区安铜路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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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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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问下,结婚但未办理结婚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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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约,建筑公司分别向三个水泥厂发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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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法律,软肋骨裂了四根够伤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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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分割,我于2011年4月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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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法律常识
·如何确认违法分包?
  如何确认违法分包?违法分包主要指:(一)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二)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部分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三)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的主体结构的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四)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再行分包。二、如何确认劳动关系?(一)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1、用人单位和劳动
·如果女方有乙肝离婚孩子能由其抚养吗?
  女方有乙肝离婚孩子能由其抚养吗?女方的乙肝要看是什么类型的,如果不是很严重,应该不会影响抚养孩子,毕竟是自己亲生的,还能不躲避,不要为了争夺孩子的抚养权而牵强的找出些理由,女方如果没有经济能力,为了孩子好,也可以主动放弃对子女的抚养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十九条、第三十条及有关法律规定,从有利于子女身心
·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的条件是什么?(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
·后履行的抗辩权的内容是怎么样的?
  后履行的抗辩权的内容是怎么样的?合同法,这个是日常生活中接触到最多的法律文献之一的法律,合同法,很多东西都涉及到,在社会上寻找工作,需要签订劳动合同,买卖东西,如果涉及到的数额比较大,有一些特定的交易合同,总之很多都涉及到合同法的内容。关于合同法,就会涉及到抗辩权的问题。那么后履行的抗辩权的内容如何?一、后履行抗辩权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时,对方当事人有拒绝其请求履行的权利。根据《合同法》第六
·贷款他项权证放款的规定是什么?
  目前我国在他项权证的这一块主要是针对土地产权的相关限制,而且通常在抵押权力当中,现在有关机构都是要有他项权证才会放款的。如今申请房贷跟他项权证几乎就是联系在一起的,业主本人在将他项权证办理好并且交给了银行以后,相信也非常关心贷款他项权证放款的规定是什么?一、贷款他项权证放款的规定是什么?1、新房如果是购买新房需要办按揭,楼盘已经办理了预售证的,只要向银行提出申请,银行将会向人民银行查询你的征信记录,如无问题,3天内会回复个人的贷款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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