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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法院汇总一览表
南京共计有48个法院,汇总如下: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35号
电话:025-83522456,83522114
执行110:18951990948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郑和中路20号
公交:热河南路公交站站台向南步行150米,右转向西步行200米
电话:025-83511598
执行110联系电话:18951990939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法检大厦(近花园路锦江之星)
投诉电话:025-83185046
立案咨询:025-83185295
申请执行咨询:025-83185282
执行线索举报电话:18951990935
夜间值班电话:025-83185000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光华路办公区)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41号
办公区:现有两个办公区域,秦淮区光华路41号办公区,立案庭在秦淮区俞家巷21号。
电话:025-83523117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雨润大街99号
电话:025-83577266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光华路办公区)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光华路办公区)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光华路41号
办公区:现有两个办公区域,秦淮区光华路41号办公区,立案庭在秦淮区俞家巷21号。
电话:025-83523117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宁海路75号
电话:025-83785116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雨花南路6号
电话:025-83523609
投诉电话:025-83523633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尧佳路99号
电话:025-83523710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金箔路658号
公交信息:乘坐768、800、812、819、815、812、802路到金箔路.竹山路东站下车步行30米。
立案投诉电话:025-83523800
举报电话:025-83523887
执行110联系电话:18951990944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浦口区七里河大街132号
电话:025-83768888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六合区龙华东路2号
电话:025-83183816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
院本部地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中山西路27号
诉讼服务中心: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后巷10号
电话:025-56226679
执行110:18951990946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镇兴路216号
电话:025-57826066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南湖法庭
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南湖法庭
地址:南京市建邺区恒山路与楠溪江东街交叉口,恒山路上(南京公交57路到底站南溪江东街即到)
电话:025-83880077
电话:025-83577266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孝陵卫法庭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孝陵卫法庭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小卫街220号1栋
电话:025-84440012
投诉电话:025-12368 83185046
立案咨询:025-83185295
申请执行咨询:025-83185282
执行线索举报电话:18951990935
夜间值班电话:025-83185000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锁金村法庭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锁金村法庭
详细地址:南京市玄武区板仓街258号
电话: 025-85478318
投诉电话:025-12368 83185046
立案咨询:025-83185295
申请执行咨询:025-83185282
执行线索举报电话:18951990935
夜间值班电话:025-83185000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红花法庭
南京市秦淮区人民法院红花法庭
地址:南京市秦淮区汇景北路148号
电话:025-52629952
电话:025-83523117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程桥人民法庭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程桥人民法庭
详细地址:南京市六合区编钟东路102号
电话:025-57126890


·南京数据资源法庭
南京数据资源法庭
地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大周路32号南京软件谷科创城B4幢
电话:12368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
南京知识产权法庭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广州路35号2号楼(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内)
联系电话:025-83522456


·
南京铁路运输法院(已经撤销)
详细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
电话:025-12368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铁心桥法庭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铁心桥法庭
详细地址:雨花台区铁心桥龙西路398号
电话:025-12368,025-83529680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板桥人民法庭
南京市雨花台区人民法院板桥人民法庭
详细地址:雨花台区板桥街道宁芜公路板桥雄风路317号
电话:025-12368,025-83523673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迈皋桥法庭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迈皋桥法庭
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晓庄村46号
电话:025-12368,025-85393120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栖霞法庭
南京市栖霞区人民法院栖霞法庭
详细地址:栖霞街道红枫街5号
电话:025-12368,025-85764626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淳化法庭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淳化法庭
详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关路淳化中学对面
电话:025-12368,025-83529805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滨江开发区人民法庭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滨江开发区人民法庭
地址 :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宁街道昌宁街16号
电话 : 025-83529885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横溪法庭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横溪法庭(原禄口法庭)
详细地址:南京市江宁区禄口镇茅亭路
电话:025-12368,025-52772958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汤山法庭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汤山法庭
详细地址:汤山街道原上峰镇
电话:025-12368,025-83523871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东山法庭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东山法庭
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江宁开发区通淮街38号
2024.05.22日东山人民法庭搬迁新址:南京市江宁区东山街道潭园西路150号院内
电话:025-12368,025-83529856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江浦法庭
地址:浦口区江浦街道凤凰大街
电话:025-83768571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法庭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永宁法庭
详细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永宁街道玉兰路
电话:025-83768794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法庭
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法院桥林法庭
详细地址:南京市浦口区桥林街道听茑路
电话:025-83768813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城东人民法庭
南京市六合区人民法院城东人民法庭
详细地址: 南京市六合区雄州东路297号
电话:025-57126926


·南京六合区人民法院城东法庭
南京六合区人民法院城东法庭
详细地址: 雄州东路
电话:025-12368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洪蓝法庭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法院洪蓝法庭
详细地址:溧水区洪蓝镇蒲塘桥大道加油站对面
电话:025-12368,025-56226670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漆桥人民法庭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漆桥人民法庭
详细地址:漆桥镇双牌石大街
电话:025-12368,025-57851101


·南京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
法院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
立案电话:025-85359560
投诉电话:025-85359560
传真号码:025-85359515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南京环境资源法庭
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8号
电话:025-12368,83532742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西南低山丘陵区域环境资源法庭
地址:南京市玄武区花园路6-16号法检大厦(近花园路锦江之星)
立案咨询:025-83185295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
地址: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珍珠路18号
联系电话:025-58935656
执行110:18951992705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南京市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地址:南京市江宁区将军大道37号
联系电话:025-58998231


·南京破产法庭
南京破产法庭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35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内
电话:025-83522456,83522114
执行110:18951990948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
南京江北新区人民法院自由贸易区法庭
地址:江苏省南京江北新区滨江大道396号扬子江新金融示范区11号楼
立案电话:025-58935656
执行电话:025-58935509。
执行110联系电话:18951992705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巡回法庭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北新区浦镇大街99号
联系电话:010-12368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阳江法庭
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阳江法庭
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永和路
联系电话:12368


·南京国际商事法庭
南京国际商事法庭
地址:南京市广州路35号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
电话:025-83522456,83522114
执行110:18951990948



 南京法院相关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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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知识:
  起诉离婚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其实在很多人的观念里面,只要涉及到打官司,此时就需要请律师。那起诉离婚可以不请律师吗?相信这是很多离婚夫妻都比较关心的话题。而通常在哪些情况下离婚案件才需要请律师呢?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一、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判决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出来。比如,一方婚前买的房子,全额付款,办理完产权证后与另一方结婚。婚后感情不和,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要求分割房产。像这种案件,您只需花几百元咨询一下律师,了解诉讼程.
  民事诉讼二审程序流程是怎样的?您都知道的是,对于民事诉讼来说,如果第一审的判决,自己并不是特别满意的话可以上诉。上诉的话,就会进行第二审。但是许多人对于民事诉讼二审的流程并不是特别的清楚,因为毕竟他们没有经历过案件审理的程序。那么民事诉讼二审程序流程是怎样的?下面为您介绍。一、民事诉讼第二审的流程是什么1、立案当事人不服一审法院判决或裁定,在法定期限内向一审法院或上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审查一审法院移送的上诉材料及卷宗,符合条件,予以立案。证据交换;上诉的裁定或者判决,又告诉庭审查后直接进行裁决。2、.
  对超诉讼标的保全是怎样的一、对超诉讼标的保全是怎样的1.诉讼中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之后、作出判决之前,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执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民事案件从人民法院受理到作出生效判决需要经过几个月甚至更长的时间。法院判决生效后,如果债务人不履行义务,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又需要一段时间。在这一过程中,如果债务人隐匿、转移或者挥霍争议中的财产或者以后用于执行的财产而得不到制止,不仅会激化当事人双方的矛盾,而且可能会使生效的判决不能得到执行。有些争执标的物,如水果、水产品等,容易腐烂变质,必须及时处理,保.
·再婚离婚财产分割是怎样的
    现今社会的离婚率越来越高,离婚又再婚的,再婚又离婚的不再是新奇的事情。但是很多人对于再婚离婚财产分割的认识不是那么清楚。那么夫妻再婚后又离婚的财产如何分割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再婚离婚财产分割个人财产是结婚前夫或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我国最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对于夫或妻一方财产的取得,除了法律的规定外,还可以是夫妻双方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或婚后财产进.
  名誉权侵权司法解释名誉权对很多人来说都不太重要,因为在实践中根本不知道是否有侵权的现象发生,但对名人而言就不一样了。所以,国家对名誉权侵权作了相关的司法解释,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名誉权侵权司法解释一、名誉权案件如何确定侵权结果发生地?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住所地,可以认定为侵权结果发生地。二、有关机关和组织编印的仅供领导部门内部参阅的刊物、资料等刊登来信或者文章引起的名誉权纠纷,以及机关、社会团体、学术机构、企事业单位分发本单位、本系统或者其他一定范围内的.
  如果单位在试用期内将劳动者辞退了的话,在某些情况下也是需要对劳动者做出相应的赔偿的,那究竟单位在试用期辞退赔偿是怎样的呢?估计大多数的劳动者都不是很了解,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介绍吧。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要辞退试用期内的员工,必须是劳动者存在法定的劳动合同解除情形,比如: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等等。如果试用期内的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
  债权债务报表应包括哪些内容?一、债权债务报表应包括的内容所有涉及对方科目的往来账都是债权债务,在债权债务报表中,债权有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债务有应付账款、应付票据、其他应付款、预收账款等。二、如何理解债权债务1、债权债权是得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债权的法律特征(1)债权为财产上的请求权,不得通过限制债务人的人身.
  一、交通事故中车辆误工怎么办?交通事故中仅车损的情况况下,不支持误工费。如果是营运车可能以要求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的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出租车误工费的标准应由当地出租车管理主管部门统管办出具证明,天数根据停留在维修站的时间二、发生交通事故了怎么办?(1)迅速报警,交警进行现场勘查后,当场做出事故认定,撤出事故现场,恢复交.
  在我国关于断指如何做工伤鉴定根据《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GB/T16180——2006》,关于断指如何做工伤鉴定,这应该属于“一手指除拇指外,任何一指远侧指间关节离断或功能丧失”,属于十级伤残。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
  单位在遇到经济困难、单位转型的等情况时,是可以裁员的,但这也不是任意的,要符合法定的条件才行,毕竟这会严重影响到劳动者的工作、生活。那么,在法律上,单位进行裁员要满足什么条件呢?详细内容请您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单位进行裁员要满足什么条件裁员,是经济性裁员的简称,是因用人单位的原因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指的是用人单位在法定的特定期间依法进行的集中辞退员工的行为。实施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企业,可以裁减因生产经营状况发生变化而产生的富余人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情况下,单位可以裁减人员,但需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1、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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