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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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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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 许义园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0年 |
130614163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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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 黄晓栋律师 |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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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 史微微律师 |
副主任 法学学士 |
198507168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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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 张逸律师 |
副主任律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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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 姜春律师 |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
177982974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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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观点
工资福利 ·八小时以外工作如何认定?
一、出差适逢双休日的问题出差在外适逢双休日,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加班费,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出差期间,如果双休日是在正常工作,而事后单位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那么就必须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支付双倍工资,但此时本人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反之,如出差期间的双休日劳动者并未提供劳动,那么就不应认定为加班。因为虽然出差地休息的质量与在居住地休息有所不同,但毕竟没有为单位创造任何效益。...
·用人单位拖欠的工资,可否作为普通债权直接起诉
首先,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劳动者直接按普通债务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是较为严格的,即诉讼请求的支持证据为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且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也就是说,双方对于劳动报酬发生之事实、劳动报酬未按法律规定或约定支付的原因、劳动合同效力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没有争议。只有在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才可以以普通债务直接向法院起诉。其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还规定,“...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及办理程序
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 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工种,必须按国家原劳动部和有关中央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2、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3、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4、男年满55周岁、女年...
·关于病假的规定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劳部发[1995]309号)第五十九条规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关于病假(疾病或非工受伤医疗期)的天数,是3个月、6个月、9个月、12个月、24个月(特殊情形的可延长)。...
·关于事假的规定
事假的天数由用人单位通过制订规章制度的方式确定。事假是无薪的,但如果用人单位有规定可发薪水的则从其规定。如《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支付其期间的工资:(一)在事假期间的……需要注意的是,有的用人单位不扣劳动者在事假期间的工资,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发了工资,且事假达到20天的,劳动者不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根据是《职工带薪年休假...
·工资个税怎么计算呢
导读:工资个税的计算应当是按照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再减去速算扣除额便可得到扣除的个人所得税额,并且员工工资扣除五险一金后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个税怎么计算呢 工资个税计算的公式具体如下: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其中,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时,应纳税所得额=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费用60000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
一、出差适逢双休日的问题出差在外适逢双休日,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加班费,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出差期间,如果双休日是在正常工作,而事后单位又不能安排补休的,那么就必须根据《劳动法》第44条规定支付双倍工资,但此时本人必须提供充分的证据加以证明。反之,如出差期间的双休日劳动者并未提供劳动,那么就不应认定为加班。因为虽然出差地休息的质量与在居住地休息有所不同,但毕竟没有为单位创造任何效益。...
·用人单位拖欠的工资,可否作为普通债权直接起诉
首先,对于用人单位拖欠劳动报酬,劳动者直接按普通债务向法院起诉的条件是较为严格的,即诉讼请求的支持证据为用人单位出具的工资欠条,且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也就是说,双方对于劳动报酬发生之事实、劳动报酬未按法律规定或约定支付的原因、劳动合同效力等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没有争议。只有在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的情况下,劳动者才可以以普通债务直接向法院起诉。其次,《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第二款还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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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条件 1、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工种,必须按国家原劳动部和有关中央行业主管部门批准的特殊工种目录执行,不同行业之间的特殊工种不能互相比照。2、必须是在原国有、集体企业从事高空和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累计满10年的;从事井下、高温工作累计满9年的;从事其他有毒有害工作累计满8年的。3、职工档案内对其从事特殊工种的情况有原始记录。4、男年满55周岁、女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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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法律咨询·你好,婚后男方贷款买房,离婚时财产如何分?
·你好,我是由2015年从同事手中买了一套科苑小区的房子,房子
·如果签了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的失业经济补贴吗?
·交了物业费,还需再交电梯费,垃圾清运费,代收生活垃圾,公共耗能等费用吗
·我辞职今天到期,但有事回家了能过几天到公司办手续么?
·离婚协议,去年我跟我老公五一结婚
·我是注册的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吗?
·国企军龄不算工龄的问题
·养老保险要自已全出吗,我在一私营厂工作3年多啦
·您好,叶律师, 请问您擅长或者感兴趣代理遗产争议案吗?
·父亲现在拒绝支付我所有的费用
·民间借贷,其住房及门面房抵压给银行,但大于抵押款很多。借我的
·我一个朋友他今年五月份到现在一直借我钱到目前还没
·律师,您好,我想咨询离婚事宜,请加我微信,
·买一个回迁的房子必须全家人签字。可是他孩子在外地回不来怎么解决
·怎么样申请工伤,去哪里申请工伤
·没有领证,举办婚礼,男方家悔婚要求退完彩礼可否
·我有个朋友借了我两万块,到现在才还了5500元,就没还了,钱
·科目三考试中有碰撞我我要赔偿吗会负全部责任san
·你好,婚后一女方父母出首付,女儿自己还贷款,离婚后房子男方怎么才能分不
·你好,我给别人办违章,没办成,人家把我告了,公安刑拘我,我该
·涉嫌帮信罪
·你好,我是由2015年从同事手中买了一套科苑小区的房子,房子
·如果签了还可以享受失业保险的失业经济补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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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给别人办违章,没办成,人家把我告了,公安刑拘我,我该
·涉嫌帮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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