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失业后如何领取失业金?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八条,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按照规定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二)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且有求职要求。
第二十二条,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确定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具体办法,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2、根据《江苏省失业保险规定》第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参保人员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后,应当及时为其出具证明,书面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且自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15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参加失业保险以及缴费情况等有关材料报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第二十条,失业人员应当持原单位为其出具的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60日内到受理登记的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

·公司拖欠工资需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一、接受行政处罚  1、接受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  劳动部门可以责令其限期支付工资,如果逾期不支付,即会责令公司按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标准向员工加付赔偿金。  2、接受人社部门的处罚  具体地,根据以下情形接受相应的处理:  (1)该部门接到投诉举报后,会及时......


·农民工到哪里仲裁讨薪?
      农民工讨薪应该先申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后,才可以向提讼。可以向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


·年假补偿的时效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五条第三款规定,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在实践中有些单位对于劳动者未休的年休假会及时向劳动者进行折薪补偿,但更多的情况是,用人单位未安排劳动者休年休假,也不向劳动者支付这笔300%的年休假工资报酬。那么......


·拖欠工资双倍赔偿依据是什么?
      拖欠工资可以要求赔偿,但不是双倍工资,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才可以主张双倍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5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


·签订阴阳合同是否合法
      签订阴阳合同是否合法一、签订阴阳合同是否合法“阴阳合同”是一种违规行为,在给当事人带来“利益”的同时,也预示着风险。从上述介绍什么是阴阳合同的描述中,我们可以知道,少缴税金,偷逃阴阳合同间高低价款之间的差额应交的税款是当事人订立阴阳合同的动机。产权登记变更生......


·拆迁评估价格的执行
      拆迁评估价格执行不力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核心是利益矛盾问题,主要表现在拆迁主体(拆迁当事人双方)之间以及拆迁单位与评估机构之间的利益矛盾。  一是被拆迁人对拆迁补偿要求过高,难以协商。当前在拆迁补偿问题上,被拆迁户普遍期望值较高。在这些被拆迁人的过高要求面前,......


·民法典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民法典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典》对于各种民事法律关系都做了规定,对于诉讼时效也做出了一定的调整,那么《民法典》诉讼时效都有哪些具体的法律规定?我们对此进行了一些整理。《民法典》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民法典》第九章诉讼时效第一百八十八条......


·故意伤害罪证据怎么拿
      在对行为人故意伤害他人人身定罪的时候,司法工作人员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才行,毕竟案件是要靠证据说话的,要是证据不足的话,那么就无法定为故意伤害罪。不过,您知道故意伤害罪证据怎么拿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故意伤害罪证据怎么拿(一)犯罪构成要件方面需要证明......


·诉讼离婚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
      在协议离婚的情况下,离婚夫妻应该是对孩子的抚养问题作出了充分的协商,因此也才能通过这种方式离婚。但如果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话,就只能以诉讼方式解除婚姻关系的。在这种情况下诉讼离婚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诉讼离婚怎么争夺孩子抚养权离婚......


·大陆居民怎样继承香港亲属遗产
      大陆居民继承香港亲属遗产,可以委托香港律师办理,也可以出具委托书授权在香港的亲友办理,还可以委托南洋商业银行信托有限公司向香港高等法院申办,申请人应提供大陆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文件、证明其本人与死者的关系,按香港有关法律执行。向香港高等法院申办继承香港亲属遗产的......


·农村房产如何继承 城镇户口能继承农村房产吗
      农村中的房产自然都是修建在集体土地上面的,往往是在分配的宅基地上面修建的,然而此时宅基地仍旧是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实践中会对农村中的房产进行继承,但却不可以继承土地。不过话说回来,一般农村房产如何继承呢?下文中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农村房产如何继承(......


·我国法律对涉港澳案件的管辖有何特殊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港澳经济纠纷若干问题的解答》第2条第5款规定,港澳当事人之间的经济纠纷,其经济关系的发生、变更、消灭和诉讼标的物均不在内地的,当事人按照书面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可予受理。在没有协议的情况下,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另一方当事人应诉的,......



·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
      1、对“是否用于夫妻共同债务”进行合理的举证责任分配。夫妻一方因日常生活所需的举债可以直接认......



·扬州刑事辩护律师
    扬州刑事辩护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看守所会见、出庭辩护等法律帮助、为刑事诉讼被告人......



·哪些人可以代位继承,如何继承?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提前退租能够要回押金吗
      提前退租能够要回押金吗我们在租房之初一般会支付一个月或两个月的租金给房东,作为租房押金,通常在退房的时候还是没有损坏房屋内的设施,同时不存在拖欠相关费用的情况,那么房东就应该退还押金。但承租人提前退租能够要回押金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如何区分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
      如何区分债权转让和债务转移?一、债权转让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失业后如何领取失业金?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是以医疗事故还是其他问题起诉?谢谢!
·如果修理费用超出估价怎么办
·微信业主群里的业主对我恶意中伤辱骂和诽谤,我有微信截屏,但由
·您好,想问一下,我是外地嫁来南通的苦命女人,丈夫从结婚到现在
·你好朱大律师,我儿子许斌:于2:008年12月20日晚被别人
·我哥2多,未婚。因这个日在重庆给一个私人包工头拆烂房子。从二楼摔下来造成腰和右脚
· 我小孩在学校被同学打了,耳膜大穿孔,四次手术未医好,经法庭判了学两万多元医药费
·正律师你好,我和我外甥合伙投资网店,但外甥一分没投,主要原因


推荐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上海 邱国开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2年
13052261268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261971312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是以医疗事故还是其他问题起诉?谢谢!
·如果修理费用超出估价怎么办
·微信业主群里的业主对我恶意中伤辱骂和诽谤,我有微信截屏,但由
·您好,想问一下,我是外地嫁来南通的苦命女人,丈夫从结婚到现在
·你好朱大律师,我儿子许斌:于2:008年12月20日晚被别人
·我哥2多,未婚。因这个日在重庆给一个私人包工头拆烂房子。从二楼摔下来造成腰和右脚
· 我小孩在学校被同学打了,耳膜大穿孔,四次手术未医好,经法庭判了学两万多元医药费
·正律师你好,我和我外甥合伙投资网店,但外甥一分没投,主要原因

热门城市

·昌都律师
·塔城律师
·河南律师
·黄浦区律师
·贵州律师
·天门律师
·衡水律师
·北屯律师
·阜新律师
·酉阳县律师
·六盘水律师
·河东区律师
·保亭律师
·镇江律师
·梁平区律师
·延庆区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