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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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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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姜春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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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 李乾溶律师
主办律师 法学硕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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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 卢燕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7年
18951945636
项目联建项目转让
 ·房地产法律纠纷及处理方案
 ·建筑工程挂靠经营诉讼主体的确定
 ·联营体的定义和形式
 ·房地产联建的含义
 ·房地产参建、联建的法律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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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工程款被拖欠,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房地产转让的条件
 ·转让项目需符合哪些条件
 ·股权重组方式实现房地产项目转让
 ·项目转让期间对预售商品房的规定
 ·房地产权注销登记
 ·房地产权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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烂尾楼处理
 ·垫资承包工程,完工后收不到工程款,怎么处...
 ·南京律师提供收购烂尾楼项目法律服务
 ·“烂尾”楼处置的法律操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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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开发
 ·房地产权注销登记
        一、提交资料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权利人为自然人,委托书需公证:1)在香港申办的公证文书须经中国法律服务(香港)有限公司加章转递确认。2)台湾同胞持台湾地区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文书须经上海市公证员协会核对,并出具确认当事人持有的正本与海基会寄送的副本核对一致的证明。3)在境外...

 ·房地产联建的含义
        所谓的联建是指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他方提供资金,进行合作建房,并对建成后的房地产共同经营管理或进行利益分配的行为。我们通常所说的联建协议、合作开发合同、联合开发合同都属于联建合同。三种联建方式,一种是单纯的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如企业搬迁改造,部队土地转让等都属于此种情况;一种是项目转让,即土地使用权和项目开发建设权一并转让,还有一种是联营性质的联建,即由一方出土地,他方出资金,双方共...

 ·因发包人造成的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根据合同法规定,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通常具体而言,承包人都可以要求赔偿以下费用:1、人工费损失。如停工、窝工的工人工资;工人低生产效率的损失;膳食补贴、工器具费用、各种管理费等相关人工费用损失。2、材料费损失。诸如由于工期拖延,材料价格上涨带来...

 ·建筑工程挂靠经营诉讼主体的确定
        实际案件中,合同虽是建筑公司订立的,合同履行中却是个体施工队以该建筑公司的名义施工,个人组织,个人投资,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只向建筑公司交纳管理费,建筑公司只负责订立合同,办理工程结算,收取管理费,施工中不投资不管理,这就是建筑领域中的挂靠经营。最高人民法院对挂靠经营的诉讼主体作出过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简称民事诉讼法意见)第43条规定,个体...

 ·股权重组方式实现房地产项目转让
        公司投资结构或股东,适用的法律主要是公司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并不涉及项目本身的交易费用和政府规费,其转让成本低,手续简略。因此,以公司股权转让方式来实现房地产停建、缓建项目的转让,是房地产开发的产权和资本市场化运作,是开发商在市场竞争中优胜劣汰而导致的项目公司股权的兼并和收购,此种操作方法值得深入研究。此外,房地产停建、缓建项目转让还有其它方法,这主要是指政府主导下的转让,如政府收...

 ·房地产权变更登记
        一、提交资料1、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2、当事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或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3、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房地产权证(原件)。二、土地用途变更登记的,除需提交上述1-4项资料外,还需提交:5、土地用途变更的用地批准文件或出让合同(原件);6、经房地产测绘成果管理部门确认的土地修测报告(原件及复印件);7、房地产测绘成果管理部门出具的地籍图(...

 ·联营体的定义和形式
        联营区别于一个承包商单独承包项目,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企业之间、企业和事业单位之间,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组成联营体,以联营体名义竞争承包工程任务。体现了联营体优势互补和团结合作的本质。1.1联营体形式根据其组成的联营体性质,可以分为三种形式:法人型联营体:各成员组成的联营体为新的经济实体,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备法人资格;合伙型联营体:组成的联营体不具备法人资格,各成员共同经营。联营...

 ·建筑工程款被拖欠,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
        南京首页免费注册登录手机找法网网站导航找法网首页法律咨询找律师学法律查法规更多立即咨询您当前的位置:找法网学习法律建筑工程工程欠款拖欠工程款正文操作A+A-分享建筑工程款被拖欠,要准备哪些证据材料?找法网原创2017-03-0917:14:47109750现今,施工方被拖欠工程款的现象,仍很常见。当发包人或承...

 ·房地产法律纠纷及处理方案
        常见的房地产法律纠纷主要有以下几种:(一)房地产权利的变化引起的纠纷,如典当、抵押、商品房预售、租赁、在建项目的转让这一类的法律纠纷,在法律关系上既有债的关系,也有物权的关系。(二)涉及第三人利益的纠纷。如法律规定,房屋承租人死亡,共同居住人有继租权。(三)由于法律对不动产的限制而产生的纠纷。如法律限制了转让、出租房产的范围,建筑法对承包人的资质的限制等...

 ·垫资承包工程,完工后收不到工程款,怎么处理?
        在建筑工程中,承包人垫资的情况通常有以下几种:1、全额垫资施工。事前全额借款垫资或者约定工程项目建设完毕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才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2、工程进度款不足额支付,造成部分垫资施工。发包人支付的工程进度款不足的,承包人为了不造成停工,就会发包人协商先行垫付部分工程资金。3、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保证金,作为工程项目启动资金。承包人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追偿欠款...

 ·转让项目需符合哪些条件
        属于房地产开发项目的在建工程的转让需符合下列条件:(一)土地使用权已经依法登记,取得房地产权利证书;(二)取得建筑许可证和开工许可证;(三)除付清地价款外,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已达到工程款预算投资总额的25%以上,并经注册会计师验资;(四)土地使用权未抵押、查封。

 ·以个人名义与施工队签订合同,老板拒付工资员工要还款吗?
        实际中,公司老板拒付施工队工资,公司员工与施工队签订合同,员工是否有义务还款,要看签订合同的甲方名称。  所以,根据签名的不同有以下处理:  1、如果合同是以公司名义签订,那么,该员工仅代表公司的利益,应该由公司承担付款义务,而不是员工个人承担。  因此,施工队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支付工程款,若是拒绝不肯支付,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或是去法院起诉处理。...

 ·南京律师提供收购烂尾楼项目法律服务
          在房地产开发过程中,既有成功开发的案例,也有许多因为资金、规划、体制等种种原因无法建设的烂尾楼,而随着全国房地产开发热的兴起,烂尾楼在每个城市均有出现。而烂尾楼的形成不仅影响到开发者与建设者,特别是商品房烂尾,涉及众多小业主利益,往往出现许多社会矛盾,故各级政府、法院及涉案当事人均希望烂尾楼能得到圆满解决。基于市场的需求,我们已开展且正在为委托人提供烂尾楼收购的系统法律服务...

 ·建筑工程拖欠工程款要什么时候起诉?
        在实践中,被拖欠工程款该在什么时候到法院起诉,实则就是诉讼时效问题。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而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也就是说,从被拖欠工程款之日起,施工方在两年内随时都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建设单位,要求其支付工程欠款。那么是不是超过两年之后,就不能到法院起诉了呢?当然不是...

 ·房地产参建、联建的法律风险防范
        1995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房地产管理,应当遵守该法。该法明确规定了房地产开发经营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在选择参建、联建合作对象时,有土地使用权但缺乏资金或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企业,首先应当核实对方是否具有相应的房地产开发经营...

 ·“烂尾”楼处置的法律操作方案
        (一)行政推动、协议转让。即行政机关启动收地程序但实际不执行,以此督促投资人自行与他人协商转让项目,其项目债务由当事人约定处理(原则上是由受让人继续履行)。该方案比较适用于投资人态度积极、建设项目财务状况尚未完全恶化的情况,政府部门不需承担清理债务的责任。(二)行政收地但不处理纠纷。即行政机关实施收地程序,在对已完成建筑工程价值量进行估价的基础上拍卖建设工程,该项目由受让人继续开发;原债权...

 ·项目转让期间对预售商品房的规定
        受让方与预售人签订项目转让合同之日起三十日内,受让方应当到原发证机关变更商品房预售许可证。预售人自签订项目转让合同之日起,应当停止预售商品房;受让方未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预售商品房。

 ·合作开发房地产风险
        房地产合作开发是指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一方与提供建设用地使用权或提供资金、技术、劳务等一方或多方在共担风险、共享收益条件下合作开发房地产项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5年6月18日颁发了法释[2005]5号《关于审理涉及国有土地使用权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对房地产合作开发合同中出现的相关法律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当事人请求分配开发利益时...

 ·房地产转让的条件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对此采取了区分情况、区分对待的方法,从两个角度对房地产转让的条件作出界定,一是房地产转让的禁止条件,一是允许条件。禁止条件: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情形包括:1、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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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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