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骨折误工费赔偿几个月?平均经济损失是多少?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误工费通常包括工资、资金、津贴,一般情况下,要根据受害人平时的收入范围进行决定。当工人在单位工作受了伤后,单位一般不会扣部分或全部工资。那么骨折误工费赔偿几个月?平均经济损失时多少?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知识。
  
  骨折误工费赔偿几个月?平均经济损失是多少?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平均经济损失】
  
  (1)有固定收入=月收入/当月天数。
  
  (2)无固定收入=法院地相同行业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误工时间乘平均经济损失。
  
  (3)护理费护理期(天)乘(50~100)元/天。
  
  (4)交通费就医,转院治疗以及处理交通事故相关事宜实际发生的费用,以正式票据为凭。
  
  (5)住宿费住宿期(天)乘(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6)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天)乘5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
  
  (7)营养费补充营养(天)乘(50~100)元/天。【法院地(市)经济水平决定】【医嘱/出院小结有“加强/补充营养”字样】
  
  (8)残疾赔偿金。【基数】
  
  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1.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2.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N=【a.20年(年龄<60岁);b.80年-实际年龄(60岁<年龄<75岁);c.5年(年龄>75岁)】。
  
  伤残级别计算公式
  
  1.基数乘N乘100%。
  
  2.基数乘N乘90%。
  
  3.基数乘N乘80%。
  
  4.基数乘N乘70%。
  
  5.基数乘N乘60%。
  
  6.基数乘N乘50%。
  
  7.基数乘N乘40%。
  
  8.基数乘N乘30%。
  
  9.基数乘N乘20%。
  
  10.基数乘N乘10%。
  
  (9)残疾辅助器具费参照医院意见,按照普通适用器具标准计算.
  
  (10)鉴定费伤残鉴定机构开具的鉴定费用发票确定。
  
  (11)被扶养人生活费。【基数】
  
  法院地市上一年度
  
  1.诚征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
  
  2.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标准。
  
  M=【a.18-实际年龄(年龄<18岁);b.20年(无劳动能力及其他生活来源);c.5年(年龄>75岁)】。
  
  M乘基数。
  
  (12)后续治疗费以医院的诊断证明或鉴定中心证明为准,包含因后续治疗确需的医疗费,及所产生必需的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
  
  骨折误工费赔偿几个月通常是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具体费用要以受害人每月的收入状况来定。那么在受伤住院期间,所花的费用一般不包括在误工费中,如果不想自己来付,可以向公司进行申请,双方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
  
  ...

·病毒期间开除员工可以吗?
      病毒期间开除员工可以吗?病毒期间是不可以随意辞退员工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


·为什么用人单位不能扣押劳动者档案
      相信您都知道,在从学校毕业进入社会之后,可能我们个人的档案就需要进入当地的人才市场或者所在用人单位。但也只有具有档案保管资格的单位才能接收劳动者的档案,同时我国也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扣押劳动者档案。到底为什么用人单位不能扣押劳动者档案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劳动者没有达到约......


·事实劳动关系由谁认定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越来越多的公司企业招收新员工都要求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书面签订代表着双方权利义务的确认,白纸黑字的合同书代表着双方的承诺。但是有时候用工单位与劳动者由于各种原因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但是一旦产生纠纷,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就很难为自己维权。接下来请随来了解一下事......


·工程承包方是什么?
      工程承包方是什么意思?随着我国现代化建设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工程得到实施使用,为社会和民众带来了福利。工程建设一般是由委托方也就是发包房与承包方达成协议,按照合同里的规定进行施工。那么,工程承包方是什么意思?下面就让我们为您整理一下相关的知识,为您解答疑惑。一、工程承包方是......


·走私核材料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核材料比之武器、弹药具有更巨大的危害性和潜在危险性,往往为国际恐怖组织重金收买,所以走私核材科带来的利益更加巨大,使得走私分子不惜以身试法去从事此种活动。核材料的走私比之其他货物、物品的走私,性质更为严重,对国家对外贸易管制的侵犯性更大,因而法律把这些走私活动......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司法解释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司法解释目录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关于对运输货车自行滑坡造成他人死亡如何定性处理问题的研究意见2014-04-02关于审理抢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2-07-16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适用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的罪名的意见1997-12-2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轻伤二级对方就是不承认不认罪怎么办
      轻伤二级对方就是不承认不认罪怎么办一、认罪与不认罪有什么区别?所谓自愿认罪,是指犯罪嫌疑人当庭自愿承认被指控的犯罪(究竟有没有犯罪由法院审理来认定,法院没有认定之前被告人不能叫罪犯,而只能叫犯罪嫌疑人。他的不当行为只能称为涉嫌犯罪)。由于被告人当庭自愿认罪简......


·随着经济的发展,也随着如今教育的弊端日益严重,越来越多的未成
      随着经济的发展,也随着如今教育的弊端日益严重,越来越多的未成年人踏上了工作的旅程,也就是所谓的童工。国家为了保护这些童工的利益不被侵犯,从而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护这些童工。那么关于童工的法律有哪些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在商业或工业中雇用的未成年......


·工伤鉴定时都看什么材料?
      在建设工程中安全问题一直是确保的重点,不仅是建设工程还有其他工作岗位的劳动者都十分关注安全性问题。工作时发生事故就会造成受害者经济以及身体健康的巨大损失,因此规定工伤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受伤之后首先进行的是工伤鉴定,那工伤鉴定时都看什么材料?下面就详细介绍。......


·湖北省襄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湖北省襄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一、襄阳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什么?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应依法向被征地单位支付征地补偿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采取区片综合价,即综合考虑地类、产值、人均......


·侵权责任与犯罪的区别?
      侵权责任与犯罪的区别?具体而言,侵权行为与犯罪行为的区别可以体现在五个方面:1.行为性质不同。侵权行为具有民事违法性,而犯罪行为具有刑事违法性和应受刑罚惩罚性。2.行为侵害客体的范围不同。犯罪行为侵犯的客体要比侵权行为侵害的客体更广泛,不仅包括后者的人身权利、财产权......


·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多久后必须履行?
      房屋买卖合同因为涉及房屋产权的转移,是一种特殊的合同,而且由于房价的攀升,房屋合同涉及的交易金额也相对较大。那么在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多久后必须履行?而且签订后对方不履行合同我们又应该怎么办呢?下面就跟着的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房屋买卖合同签订多久后必须履行......



·劳动者工地受伤,老板包工头不赔偿,律师成功代理
      代理:原告结果:胜诉价值:本案一波三折。当事人最初是委托的一位法律服务工作者代理,但是......



·江宁交通事故赔偿
    江宁交通事故赔偿律师熟悉南京市江宁区交通保险理赔责任认定、伤残鉴定、财产损失评估......



    在刑法当中规定了单位的犯罪,但是并不是所有的罪名都是可以由单位构成的,因为有的犯罪只能够由自然人构成,关于单位交罚金和单......
    工伤鉴定是我国司法鉴定机构当中的一种鉴定类别,工伤鉴定的主要目的就是要为劳动者争取到一个合法的权益。但是毕竟现如今,工伤......
·租赁合同违约如何赔偿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关租赁的纠纷也是很常见的。就比如:出租方要提前收回租赁物,或者是租赁方要提前解除租赁合同等。当然,不管是哪一方,只要违约就要承担责任。那么,在法律上,因解除租赁合同违约如何赔偿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作出的具体介绍。一、租赁......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骨折误工费赔偿几个月?平均经济损失是多少?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牡丹区,王浩屯的,向你咨询一下。打工没给钱
·公司的出纳账面实际的余额225976元老板让还
·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资首付买的房子,写的男女两个人的名字,房贷是由男方偿还,离婚时房子应该怎么分,首付
·公司以效益为借口,上一星期班放一星期假,违反劳动法吗?
·什么时间可以探望亲人?
·请问这个官司我们能打赢了
·请问判刑了,会通知家里人吗?
·我想问我离婚是女儿归我,对方答应每个月给1000块抚养费,到


推荐律师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我牡丹区,王浩屯的,向你咨询一下。打工没给钱
·公司的出纳账面实际的余额225976元老板让还
·婚前由男方父母出资首付买的房子,写的男女两个人的名字,房贷是由男方偿还,离婚时房子应该怎么分,首付
·公司以效益为借口,上一星期班放一星期假,违反劳动法吗?
·什么时间可以探望亲人?
·请问这个官司我们能打赢了
·请问判刑了,会通知家里人吗?
·我想问我离婚是女儿归我,对方答应每个月给1000块抚养费,到

热门城市

·吉安律师
·和田律师
·玉树律师
·六安律师
·福州律师
·郑州律师
·图木舒克律师
·虹口区律师
·渝中区律师
·衡阳律师
·济南律师
·长宁区律师
·银川律师
·阳泉律师
·南昌律师
·襄阳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