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宁波抚养费标准的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宁波作为一个开放城市,在很早的时候就开始了对外通商。所以宁波相对于其他城市有着很好的经济发展基础,所以这里的人民人均收入也比其他城市的人的人均收入要高一点,但是高收入带来的就是高投入,物价高就不用说了,宁波的孩子抚养费也是一个重负。很多宁波的市民就会问,宁波市的抚养费标准是多少?在此我们就为您收集了宁波抚养费标准2017年的资料,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一、宁波抚养费标准年的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不直接抚养一方的给付标准,有固定收入的应为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一般不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额可按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当然,如果有特殊情况,给付的比例可以适当调整。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则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5、对于子女患重病、出国读书(须经双方同意)等特殊情况,可超过上述幅度判决通过以上的内容,相信您对于宁波抚养费标准的相关内容有一个清晰的了解。以上就是宁波抚养费标准,标准归标准,标准不是要求,所以他不能要求父母一定要给予子女多少的抚养费,因为父母都会尽他们自己最大的努力去给子女所需要的一切。
  
  
  ...

·诉讼离婚证据的收集
          第一:家庭暴力证据的收集          不能忍受家庭对其长期实施的家庭暴力,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提起离婚前,应当先有意识地收集相关存在家庭暴力的证据。;对其施暴后留下的伤痕照片、报警电话记录或警署笔录、或居委会的......


·协议离婚能净身出户吗
      离婚中经常听说净身出户,但是从法律上面来讲,其实是没有净身出户的说法的。也就是说,如果夫妻是诉讼离婚的话,那么法官肯定是不会判决一方净身出户的。但夫妻协议离婚能净身出户吗?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协议离婚能净身出户吗在协议离婚中,如果双方约定了自愿放弃一切财产......


·夫妻离婚孩子归谁,怎么处理孩子抚养权
      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那么此时需要对子女的抚养权等问题做出处理。不过很多人不清楚,夫妻离婚孩子归谁?一般情况下是由夫妻协商确定的,而要是无法协商一致的话,则可以由法官判决。接下来,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夫妻离婚孩子归谁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


·离婚损害赔偿该怎么举证
      离婚诉讼,包括在离婚时提出损害赔偿请求适用的举证原则是“谁主张,谁举证”,举证不能将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那在实际案件中,离婚损害赔偿该怎么举证呢?请阅读下文进行具体了解。一、如何对离婚损害赔偿进行举证通常情况下,离婚诉讼中当事人举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别:第一类:当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和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和流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经费登记费的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另行制定。登记机构按本通知规定收取不动产登记费后,原相关部门收取的土地登记费、房屋登记费、林权证工本费以及其他涉及不动产登记、查询、复制和证......


·法律中规定的欠条的有效期有多久
      法律中规定的欠条的有效期有多久一、欠条的有效期有多久欠条:欠条是当事人双方在经济往来中,以某种经济结算的方式产生的一种债务关系,比如买卖、损害赔偿、劳务等形成的欠款,欠款人向债权人出具的一种结算事实依据。法律规定,欠条的法定诉讼时效期限是2年,已注明履行清偿......


·离婚诉讼的技巧都有哪些?
      夫妻离婚如果不满足协议离婚条件或者协议离婚不成的话,此时还可以选择通过诉讼方式离婚。而诉讼离婚其实也就是打离婚官司,在这个过程中讲究一定的方法技巧。那么离婚诉讼的技巧都有哪些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离婚诉讼的技巧都有哪些1、夫妻感情问题......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
      合同审查管理办法合同审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促进本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同是指本集团及下属各个公司作为独立的民事主体......


·新婚姻法生孩子的有关法律规定的内容是什么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生孩子的有关法律规定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规定处理......


·打架都会做司法鉴定吗?
      年轻人血气方刚,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因为一些小事而大打出手,打架斗殴。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以违法治安管理条例进行处罚,并促成双方达成赔偿协议。在确定伤情方面,司法鉴定发挥的作用很大。那么打架都会做司法鉴定吗?下面我们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吧。一、打架都会做司法鉴定......


·婚后用婚前的钱买车属于共同财产吗?
      一般夫妻个人在结婚之前获得的收入都是属于个人财产的,即使夫妻日后结婚,财产的性质也不会发生改变。那如果是在婚后用婚前的钱购买了一辆汽车的话,此时该汽车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呢?很多人对这个问题都表示疑惑,下面我们就来为你做详细介绍吧。一、婚后用婚前的钱买车属于......


·谁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可以起诉谁?
      1、受害人。受害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因犯罪行为而造成损失的,就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损失。这里所指的“受害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等。2、当受害人是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时,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



·达州市大竹县律师凌灿伟发表的门市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
      门市租赁合同补充协议书来源:四川省达州市大竹县凌灿伟律师出......



·南京故意毁坏财物罪律师
    南京故意毁坏财物罪律师为故意毁坏财物犯罪辩护,解答最新最全故意毁坏财物罪司法解释......



·在我国离婚办理地点是在哪里
      离婚协议书和法院的离婚判决书,都不能够真正意义的证明夫妻之间的关系已经正式解除。对于男女双方来说,都应该在领取离婚证以后才能够证明夫妻之间的感情已经正式结束。而且在我国办理离婚是需要到专门的国家设立的部门进行办理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我......


·集资诈骗款的追缴的部门是什么?
      一个企业要想在激烈的市场经济中生存下去就要通过集资的手段来让自己获得更多的资金来建设自身,扩大自己的势力,法律上是允许的。但是非法集资通过各种非法手段来骗取投资者的资金,给投资者带来巨大的损失,那集资诈骗款的追缴的部门是什么?下面就详细介绍......


·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有哪些经济补偿
      在劳动合同即将到期之前,单位在与员工充分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选择续签或不续签劳动合同。那实践中,要是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的话,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补偿。到底单位不续签劳动合同有哪些经济补偿?我们为您解答。一、何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终止合同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宁波抚养费标准的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这个起诉是不是在法院受理的范围内
·我有个朋友,下班途中出车祸,因为是没到下班时间,这算工伤吗
·请问赣州市看守所电话
·请问离婚需要分居两年才能离吗?帮打需要多少钱
·你好:请问妻子跟别人走了,抛弃了我和儿子,她应承担什么责任和赔偿?
·你好,我们可不可以去见见孩子呢
·这样的协议书能生效吗
·我被两人打,我还手将他二人打伤,需要负责吗


推荐律师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305226126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这个起诉是不是在法院受理的范围内
·我有个朋友,下班途中出车祸,因为是没到下班时间,这算工伤吗
·请问赣州市看守所电话
·请问离婚需要分居两年才能离吗?帮打需要多少钱
·你好:请问妻子跟别人走了,抛弃了我和儿子,她应承担什么责任和赔偿?
·你好,我们可不可以去见见孩子呢
·这样的协议书能生效吗
·我被两人打,我还手将他二人打伤,需要负责吗

热门城市

·嘉定区律师
·黄南律师
·宿迁律师
·景德镇律师
·新星律师
·宿州律师
·楚雄律师
·六安律师
·甘肃律师
·辽源律师
·宝坻区律师
·郴州律师
·邢台律师
·奉贤区律师
·鹰潭律师
·林芝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