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医疗纠纷的程序主要是包括哪些内容?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医疗纠纷的程序主要是包括哪些内容? 医疗纠纷的程序
一、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调解
首先发生医疗纠纷双方先进行调解,调解的方式有三种,可以选择其中一种方式或者一种调解不成功再用其他方式进行调解。调解方式如下:
1、医患沟通: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有尊重患方知情权的义务,应当就患者病情及诊断治疗经过做出专业性的说明解释,加强与患方的沟通,消除误会、化解矛盾。
2、调解:医患双方通过沟通,遵循合法、合理、自愿的原则,互谅互让达成一致和解意见的,应当签订协议书,由医、患双方签字盖章。
3、第三方调解。医疗纠纷可以卫生行政部门第三方来进行行政调解。第三方处于居中地位,通过规范教育,说服引导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调解协议。
二、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司法鉴定
如果医疗纠纷不能成功调解,那么可以进行司法鉴定,鉴定是否构成医疗事故,医疗事故等级是多少。根据司法鉴定结果走法律诉讼程序进行处理。司法鉴定包括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和司法鉴定。一般在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医疗事故司法鉴定的程序包括委托、受理、鉴定、出庭等。
(一)委托
司法鉴定机构和社会专业司法鉴定人接受司法机关的委托,从事委托请求事项的司法鉴定;非诉讼案件鉴定的受托从其行业规定。
1、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司法机关、仲裁机构的司法鉴定委托。
2、在诉讼案件中,在当事人负有举证责任的情况下,司法鉴定机构也可以接受当事人的司法鉴定委托。当事人委托司法鉴定时一般通过律师事务所进行。
(二)受理
司法鉴定机构收到委托书后,应对委托人的委托事项进行审核,并作出如下决定: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能够即时决定受理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司法鉴定委托受理合同》;
2、不能即时决定受理的,应当向委托人出具《司法鉴定委托材料收领单》,在收领委托材料之日起7日内对是否受理作出决定;
3、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退回鉴定材料并向委托人说明明理由;
4、对于函件委托的,司法鉴定机构应当在收到函件之日起7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书面答复。
(三)初次鉴定
鉴定机构受理案件后,应当指派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承担鉴定工作,同一鉴定事项应当由两名具有社会专业司法鉴定资格的人员进行。
(四)补充鉴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司法鉴定机构可以接受委托,进行补充鉴定:
(1)发现新的相关鉴定材料;
(2)原鉴定项目有遗漏。
三、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之法律诉讼
司法鉴定之后可以进行法律诉讼。双方当事人在法庭举证、持证,法院根据认定的证据依法作出判决。法院判决之后,任何一方当事人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受理法院的上级法院提出上诉。上诉期间原一审判决不生效。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诉期满未上诉或两审终审后,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所以,一般情况下处理医疗纠纷的程序还是比较明确的,我们在进行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首先可以采取协商的方式来进行解决,如果是协商不成功,是可以进行司法鉴定或者采取诉讼的方式进行解决的,我们在进行司法鉴定的时候,如果存在异议,是需要及时的提出的。


...

·医患纠纷赔偿超过两万能否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
      医患纠纷赔偿超过两万能否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在医疗保健事业逐渐发展壮大的今天,医患之间的关系也愈趋紧张。医患纠纷发生后的赔偿事项就不得不提上台面,成为法律体系中一个必然的项目。那么医患纠纷赔偿的限制是多少,医患纠纷赔偿超过两万能否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呢?一、医患纠纷赔偿超过两万,双方不得自行协商处理......


·上海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
      上海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纠纷赔偿标准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


·医疗过错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医疗过错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一、医疗过失的情形第一种情况是技术过失这种过失是指根据医务人员的相应职称或相似情况下的一般水平,由于能力不及或经验不足而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失误,导致对病员危害结果的产生。第二种情况是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虽然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给......


·什么是医疗责任保险制度
      什么是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一个全新的概念,存在于医患纠纷中,很多人容易把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弄混淆,您很急切的想要了解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什么,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与医疗保险制度有什么区别。为您整理了这篇文章,帮助您了解相关的知识。一、医疗责任保险制度是什么医疗责任保险,是指依据相......


·医疗过错责任医疗事故的区别
      医疗过错责任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1、概念上的区别。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疗过错是指医疗事故以外,由于医院的过错,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过错。2、医疗事故与医疗过错在适用法律上存在差异,......


·合同履行风险有哪些 履行合同有什么风险
      合同履行风险有哪些履行合同有什么风险一、合同履行风险有哪些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当事人应如何合法确定合同的履行方式?在经济生活中,因合同履行而产生的法律风险有以下几种?1、恶意不履行;当事人由于自身的主观原因不按照合同约定的义务履行,即虽有履行......


·夫妻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财产有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一说,所以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为了达到财产的平衡,在处理中一般会出现房屋过户的现象。那么,夫妻房屋过户需要什么手续?今天,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一、婚姻存在期间过户的手续婚姻存......


·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的法律效力
      出租房屋的房东在出租其房屋时,会与承租人签订个人房屋出租协议,作为双方完成租房约定的租房证明。那么,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签订后包括的法律效力和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我们在下文为您进行解答。一、个人房屋出租协议的效力:(一)、租房合同只要是你们双方......


·民事诉讼起诉材料
      民事诉讼起诉材料  一、公民(自然人)起诉应提交的材料  1、民事诉状(1个被告提交2份,2个被告提交3份,类推),都需原告签字捺印。  2、主要证据材料复印件(1个被告提交2份,2个被告提交3份,类推)。  3、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乐陵田律师竭诚为您提供优质高效便民的法律服务
      近日,田律师办结了一件刑事案件,委托人如愿以偿回归社会。案发前,王某(早已经判刑10年)与某县联合运输公司开发配货中心联系运货事宜,也是王某自己联系制作的假车牌手续,王某自己提供的作案交通工具并自己驾驶的车辆,具体的诈骗方案也是王某策划的,......


·南京市看守所律师会见时间
      南京的看守所律师会见时间一般是上班时间,规定如下:1.未决犯家属不能会见,只能委托律师会见.2.已决犯可以会见,具体会见时间各看守所规定不一:一般情况下,须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或者国家安全机关的主管局、处长批准后方可申请会见。而且会见时对时间和......



·南京刑事律师说法
    南京刑事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在线刑事辩护咨询服务,处理刑事案件、刑事辩护、贪污受贿案件、经济案件、盗窃、强奸杀人、毒品案件等。南京刑事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家属委托,提供刑事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调查取证以及申请取保候审等,为希望得到法律......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在哪里?公交地铁怎么乘?自己驾车怎么走?
    南京市看守所怎么走?南京市..看守所在什么地方?南京市看守所公交直达是江东门纪念馆站或者云锦路站,途径公交车:7路37路61路63路161路166路y7路夜间,或者地铁2号线的云锦路站2号出口。律师提示:南京市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去......



·财产刑及涉财裁判的执行程序
      第二百一十九条被判处罚金的罪犯,期满不缴纳的,人民法院应当强制缴纳;如果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缴纳确实有困难的,可以裁定减少或者免除。第二百二十条没收财产的判决,无论附加适用或者独立适用,都由人民法院执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


·打官司原告要辩护吗
      打官司原告要辩护吗生活中,很多人对于打官司都有一个误区,认为打官司的时候只有被告才有辩护的权利,其实不然,原告在法庭中依然是可以为自己辩护的,下面针对打官司原告要辩护吗这个问题作出解答,希望能解开您的疑惑。一、打官司原告要辩护吗打官司的时......


·什么是拆迁补偿
      什么是拆迁补偿一、什么是拆迁补偿拆迁补偿是指房屋征收部门自身或者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依照我国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标准的规定,在征收国家集体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时,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房屋征收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医疗纠纷的程序主要是包括哪些内容?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盗窃罪有期徒刑十二年减刑怎么减
·白律师你好!家暴十六年的我今天想请求离婚
·父亲在工厂上班期间被厂内钢管砸段一手指
·请问拆迁安置房能贷款吗?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别人去年欠我们货款一直托到现在不给,现在想赖账可以起诉吗?
·父母农村的打电话问我保险怎么交,我想问下。谢谢!
·村委会证明儿子不养老人有法律效力吗
·我叫何xx,女,36岁。住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三里桥村,是20
·购销合同,我想知道哪里能帮写份购销合同能
·有个包工头,包亏了,欠我二资,反而告我,他们当地告我说我借了
·大房东(是XX集团公司负责人) 和二房东(xx江西总代理)签署的合同是不能转租转
·自来水厂经营15年政府重新打井


推荐律师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江苏 王奋永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3952106950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0 
13986213581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盗窃罪有期徒刑十二年减刑怎么减
·白律师你好!家暴十六年的我今天想请求离婚
·父亲在工厂上班期间被厂内钢管砸段一手指
·请问拆迁安置房能贷款吗?会有什么法律风险?
·别人去年欠我们货款一直托到现在不给,现在想赖账可以起诉吗?
·父母农村的打电话问我保险怎么交,我想问下。谢谢!
·村委会证明儿子不养老人有法律效力吗
·我叫何xx,女,36岁。住河南省漯河市源汇区三里桥村,是20
·购销合同,我想知道哪里能帮写份购销合同能
·有个包工头,包亏了,欠我二资,反而告我,他们当地告我说我借了
·大房东(是XX集团公司负责人) 和二房东(xx江西总代理)签署的合同是不能转租转
·自来水厂经营15年政府重新打井

热门城市

·哈尔滨律师
·
伊犁律师
·
成都律师
·
遂宁律师
·
鹤岗律师
·
河北区律师
·
周口律师
·
张家界律师
·
天门律师
·
丹东律师
·
达州律师
·
常德律师
·
武清区律师
·
宜宾律师
·
滁州律师
·
阿拉尔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