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大集体解除劳动关系能不能得到补偿金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大集体解除劳动关系能不能得到补偿金如果符合相应的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公司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但需要通知工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如果解除劳动合同符合补偿金给付条件的,需要给劳动者相应的解除劳动合同补偿。
一,劳动合同法关于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规定:
1、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3、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4、第四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6,第四十三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二,劳动合同法关于经济补偿金给付条件及给付标准的相关规定:
1、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 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 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4、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5、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 规定支付赔偿金。
大集体解除劳动关系这样的问题在当代社会并不少见,可能是因为发展方向的改变或者说一些合作上面的问题所导致的,其实这方面的问题您并不用担心,只要签订有劳动相关的协议合同,一般来说补偿金问题并不会缺少,而且处理起来也并不麻烦。


...

·企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合同协议,约定了固定的时
      企业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建立了劳动合同协议,约定了固定的时间,合同终止有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也有合同未到期需要提前终止,要使劳动合同确立的权利义务关系取消,要注意避免产生更多的纠纷,需要签订一份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来约定劳动双方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后双方的金钱往来,权利义务关系以及合同的争议解决等......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范本
      一、农民工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书范本工资保证金退还申请——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公室:我单位施工的工程____________________已于____年___月___日竣工验收并交付使用。农民工工资已全部支付完毕。现申请退还我单位缴纳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____(¥____元)。若今后发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我单位承担所有的法律和......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是承包人与发包人签订的合同,对这些合同的订立、质量控制条款进行管理,有利于加强对施工合同的监督,进而提高建筑施工的质量。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措施有哪些?接下来,我们为您介绍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内容。一、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概念及目标建设工程合同是指工程的承包......


·公司倒闭可以不发工资吗
      公司倒闭可以不发工资吗?有什么法律规定?很多企业因经营不善都会面临破产的境地,企业破产后大多数劳动者的权益还能否得到保证也成为您关心的问题。公司倒闭可以不发工资吗?有什么法律规定呢?这些问题也与您息息相关,希望看过我们整理的内容后都能有所收获。一、公司倒闭工资问题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破产企业职工的......


·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如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二、受理范围-本市辖区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与招用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之间发生的劳动争议......


·如何申请注销注册商标
      如何申请注销注册商标法律规定,个人或单位可以申请注销注册商标。而此时,商标局或商标评审委员会会根据国家的规定进行审查,如确实符合注销商标的条件,那么就会对该注册商标作出注销的处理。但是您知道实践中该如何申请注销注册商标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


·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如何审核?
          一、形式审查    形式审查主要是看申请书件提交材料是否齐全,章戳是否齐备,不合格的,发《不予受理通知书》,原申请材料不退,不从代理预付款中扣除备案规费。申请书件合格的转入监督管理处进入备案审核。......


·《劳动合同法》关于待岗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关于待岗的规定是什么1、《待岗人员管理暂行规定》规章制度一、为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劳动纪律,加大内部劳动管理力度,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二、待岗人员是指在机构调整或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竞聘岗位或无科研任务而未予聘任的......


·合同无效与撤销合同有何区别
      合同无效与撤销合同有何区别对于合同无效与撤销合同,很多人肯定以为他们很是一样的,只是说法不一样而已。但事实并不是这样的,合同无效与撤销合同有着天壤之别。下面我们就来和您一起探讨一下合同无效与撤销合同有何区别!一、什么是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是指一......



·南京律师谈因家暴告诫书判决离婚案
      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法院以告诫书作证据,判决一对夫妻离婚并要求施暴的男方赔偿9万余元,这也是南京市首次以告诫书为依据,判离并要求赔偿的案例。李女士2002年4月结婚,此后生子。婚后,李女士多次遭丈夫家暴。两年前,丈夫向.起诉请求离婚。在.审理期......


·常州市看守所地址、电话、导航汇总
      常州市犯罪嫌疑人集中关押在常州市市区西部西林,下属武进区、金坛区、溧阳市单独设立看守所,汇总如下:·常州市看守所地址:常州市西林邹傅路10号,位于市区西部。·常州溧阳市看守所地址:江苏省溧阳市罗庄路电话:·常州市......



·南京讨债
    南京讨债律师为个人和企业解决各类疑难债务纠纷经验,代理诉讼、非诉讼风险代理等方法,为企业提供专业、务实、科学、有效的信用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建立建全信用管理体系、制定科学的信用政策、提高应收帐款管理水平、管理逾期应收帐款,从而协助企业......


·南京专业刑事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刑事辩护等法律工作,通过会见犯罪嫌疑人、调查鉴定证据材料及申请取保候审等途径进行罪轻或无罪辩护,为当事人办理取保候审、刑事诉讼、犯罪量刑、故意犯罪、经济犯罪、贪污受贿等。★南京专业刑事律师谈哪些行为属于犯罪预备?......



·赌博与娱乐的法律界限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亲朋好友自之间也只有在逢年过节的时候才能聚到一起,而在这时候,打麻将、打扑克就成了最主要的娱乐项目。那么,在实践中,赌博与娱乐的法律界限究竟是什么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赌博与娱乐的法律界限是什么1、从主观方......


·如何避免和处理物业纠纷
          1、从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入手,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          在开发公司建设过程中,就让物业公司参与一把,让物业公司从物业管理服务的角度提出一些意见。我们常见到的是在开发公司......


·民事诉讼所需文书有哪些?
      民事诉讼所需文书有哪些?一、民事诉讼所需文书有哪些?1、委托律师的委托协议(包括原告、被告)2、授权委托书(包括原告、被告)3、民事起诉书4、民事又起诉书5、代理词(原告)6、民事答辩状(被告)和反诉状7、民事再审申请书8、民事申诉状9、参加诉讼的......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大集体解除劳动关系能不能得到补偿金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国家有关于购买新楼房取消房屋配套费的文件san
·我想问问我够不够判罪,两个人打我一个人来我打伤了一个现在把我告了我不满十八岁啊我
·涉嫌介绍卖淫从犯介绍一个能判刑san
·如果结婚以后买房子,怎么样才能属于一个人?
·如何定义下列合同条款?与劳动合同?8条有何区别?
·离婚后,前夫不让看孩子
·请问要判多少年啊,我父亲在2005年过失*了个人也是自卫当时就跑了今年已被捉拿归
·在公司干了7年,现在公司到期了,强行要我们离职,7年没有买社
·单位集资建房是否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你好,邱律师,打挠你啦,我是一位外地的在原平轩岗焦家寨出事的
·离婚后孩子户籍问题,离婚了
·您说这样行吗,我在今年起诉离婚


推荐律师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江苏 陈文巧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7年
1899400889

上海 黄晓栋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国家有关于购买新楼房取消房屋配套费的文件san
·我想问问我够不够判罪,两个人打我一个人来我打伤了一个现在把我告了我不满十八岁啊我
·涉嫌介绍卖淫从犯介绍一个能判刑san
·如果结婚以后买房子,怎么样才能属于一个人?
·如何定义下列合同条款?与劳动合同?8条有何区别?
·离婚后,前夫不让看孩子
·请问要判多少年啊,我父亲在2005年过失*了个人也是自卫当时就跑了今年已被捉拿归
·在公司干了7年,现在公司到期了,强行要我们离职,7年没有买社
·单位集资建房是否适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你好,邱律师,打挠你啦,我是一位外地的在原平轩岗焦家寨出事的
·离婚后孩子户籍问题,离婚了
·您说这样行吗,我在今年起诉离婚

热门城市

·东营律师
·
海外律师
·
山西律师
·
澳门半岛律师
·
汉中律师
·
阜阳律师
·
台中律师
·
铜川律师
·
惠州律师
·
日照律师
·
毕节律师
·
鄂尔多斯律师
·
滨海新区律师
·
北海律师
·
青浦区律师
·
清远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