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一审期限过了需要多少时间?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民事诉讼一审期限过了需要多少时间? 民事诉讼一审期限过了需要多少时间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人民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并决定受理案件后,审理前的准备工作包括:
1、依法发送起诉状、答辩状。人民法院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向被告发送起诉状副本;被告收到起诉状副本后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收到答辩状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2、告知当事人有关诉讼权利和义务。人民法院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和义务。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主要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申请回避,收集、提出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查阅或复制本案的有关材料,自行和解;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并有权提起反诉等。诉讼义务主要有:必须依法行使诉讼权利、遵守诉讼秩序,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等。
3、依法组成合议庭。适用第一审普通程序审理案件,应当依法组成合议庭。从开庭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到案件审结,都应当在合议庭所有成员的参与下进行,合议庭成员自始至终应对全案的审理负责,以充分发挥合议庭的作用,保证办案质量。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后,应当在三日内告知当事人,如果在受理、立案后就已确定了合议庭组成人员的,也可以将合议庭组成人员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连同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一并告知当事人。
4、审核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合议庭组成人员要认真审核诉讼材料,轮流阅卷。通过阅卷,找出双方当事人争议的焦点,明确下一步需要收集哪些必要的证据和需要进一步查证的内容,以便做好其他准备工作。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这是审理前的准备工作的重要内容。应当指出,在民事案件中,进一步强调当事人的举证责任是完全必要的。这就是说,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请求和需要证明的事实必须提供证据。在当事人举不出证据而法院也收集不到证据的情况下,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要承担败诉的法律后果。但当事人举证和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相结合,是我国民事审判工作的特点。
5、依法追加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必须共同进行诉讼的当事人没有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参加诉讼,追加为当事人。这一规定说明,普通的共同诉讼不发生追加当事人的问题,只有必要的共同诉讼才能适用此条规定。追加当事人既可以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依职权主动追加。当事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审查,申请无理由的,不予追加;申请有理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被追加的当事人参加诉讼。
追加的当事人可以是这一案件的共同原告,也可以是共同被告。属于共同原告的,如果被追加的当事人放弃实体权利,不愿参加诉讼的,可不予追加;如果既不放弃实体权利,又不参加诉讼的,人民法院可以列为共同原告适用缺席判决,属于共同被告的,在接到追加当事人的通知后拒不到庭的,如果符合法律规定的拘传条件,可以适用拘传,不是必须到庭的被告,也可以适用缺席判决。这里要注意的是,人民法院不能依职权更换当事人。
因为更换原告,涉及到原来的原告是否愿意退出诉讼,新更换的原告又是否愿意参加诉讼。尤其在多数原告的情况下,还可能发生有的愿意参加诉讼,有的不愿意参加诉讼的问题;如果更换被告,也涉及到原告是否愿意告这个被告的问题。为了尊重当事人的诉权,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诉讼权利,如果发生了起诉或应诉的人不符合当事人条件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不予受理,是否更换,由当事人自己决定,人民法院不应依职权主动更换。
在我们进行民事诉讼的案件的审理的过程中,是有一定的审理的时间的期限的,民事诉讼一审期限过了是需要审判结束的。另外,在进行审批的时候,有些民事案件是要求当事人必须到场的,如果是无故两次不到场的话,我们是可以进行传拘的。


...

·还没有文章
·欠款条有效期一般为多久?
      一、欠款条的有效期是多久?(一)欠款条的有效期是指欠条的诉讼时效,欠条的诉讼时效不影响借条本身的效力。只要是合法签订的真实有效的欠条无论多久,借条本身都是有效的。时间只是确保是否超过了诉讼时效,是否会得到法律的保护问题。关于欠条的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办案期限是多长
      行政诉讼办案期限是多长一、行政办案流程行政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国家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照《行政诉讼法》规定的程序提出起诉,由人民法院立案处理的行政争议案件。行政案件具有行政争议的全部属性。与行政......


·诈骗罪怎么立案,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


·私募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有哪些?
      私募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有哪些?私募基金监管法律法规有哪些一、设立及运营方面?1、合伙制基金设立和运行适用的主要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确立了有限合伙制度,并单列一章规定了有限合伙企业的关键要素。2、公司制私募股权基金......



·徐州市看守所怎么去?如何电话联系?
      从徐州东站到徐州市看守所大约12公里。从徐州火车站到铜山区三铺镇看守所,大约19公里,从徐州站乘坐199路,经过29站,到达监管中心站。1、徐州市看守所地址:铜山区三堡镇206国道东侧2、铜山区看守所地址:江苏省徐州市铜山区北京南路5193、......


·台州律师翁利亚办理一起农村户口按城镇标准赔偿的交通事故案
      原告:刘某委托代理人:翁利亚,浙江建策律师事务所律师被告:浙江省某配送公司被告:太平洋财产保险某支公司案由:2012年1月6日,原告在椒江区某路口,与被告一公司员工驾驶的车型厢式货车发生碰撞,造成原告、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经交警大......



·南京市看守所会见律师
    犯罪嫌疑人进南京市看守所多久才可以会见律师、刚进看守所可以会见律师吗?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需要准备什么材料?怎么办理会见手续?南京律师去南京市看守所会见一次的费用大概是多少钱?南京市看守所建律师会见预约平台如何预约......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南京交通事故赔偿知识以及交通事故赔偿项目与标准、南京交通事故处理赔偿标、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赔偿程序、南京交通事故索赔、交通事故死亡赔偿、交通事故律师费标准、南京交通事故案例、南京交通事故赔......



·民事诉讼法庭说假话有哪些后果
      民事诉讼法庭说假话有哪些后果一、民事诉讼法庭说假话的后果有哪些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


·郑州拆迁政策是怎样的?
      郑州拆迁政策是怎样的?政府征收土地需要对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拆迁补偿,而拆迁补偿的政策直接关系到广大群众的切身利益。以郑州为例,很多郑州的居民对郑州拆迁政策都不太了解,我们在下文中提供了郑州市的一些拆迁补偿政策的具体内容,希望可以让您对相关的规......


·无证驾驶交通肇事罪有什么联系
      无证驾驶交通肇事罪有什么联系无证驾驶是一种很危险的行为,法律是禁止的。交通肇事罪是针对违反交通管理法规设置的,无证驾驶交通肇事罪两者有什么关系呢?今天整理了关于无证驾驶交通肇事罪的资料,供您了解阅读。一、无证驾驶交通肇事罪有什么关系交......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民事诉讼一审期限过了需要多少时间?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我应该怎么做,我跟老公感情不好这几年来我一直想离婚
·强*谅解书范本,强*谅解书范本怎么写
·铜仁市碧江区看守所怎么走啊?
·农村土地征用,政府以租赁式征用农民土地
·您好我是山西晋中左权的我在超市干活干了十几天本来打算干到根的我们提前都说好的那天晚上我问了一下领
·委托欠款纠份
·我是民间酒轩员工,想找你帮忙
·协议纠纷三险压金工资,我打工的单位
·实现税收怎么算是账上所有的税加起来吗?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后要多久才能重新申请
·现在能会见吗?
·王律师我查不到你的电话


推荐律师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52597110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江苏 杨晗璐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96265110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我应该怎么做,我跟老公感情不好这几年来我一直想离婚
·强*谅解书范本,强*谅解书范本怎么写
·铜仁市碧江区看守所怎么走啊?
·农村土地征用,政府以租赁式征用农民土地
·您好我是山西晋中左权的我在超市干活干了十几天本来打算干到根的我们提前都说好的那天晚上我问了一下领
·委托欠款纠份
·我是民间酒轩员工,想找你帮忙
·协议纠纷三险压金工资,我打工的单位
·实现税收怎么算是账上所有的税加起来吗?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后要多久才能重新申请
·现在能会见吗?
·王律师我查不到你的电话

热门城市

·和平区律师
·
涪陵区律师
·
南阳律师
·
林芝律师
·
河北律师
·
临沧律师
·
南平律师
·
牡丹江律师
·
黄石律师
·
阳泉律师
·
巫溪县律师
·
莆田律师
·
怀化律师
·
宝山区律师
·
延庆区律师
·
随州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