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房屋的由于涉及到的价款比较大,因此需要购房者在这个过程中更加的小心注意,避免其中出现的风险对自身利益造成不必要的损害,就需要判断可能存在的风险。那究竟购房者怎么在签约中判断购房风险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怎么在签约中判断购房风险
1、求开发商将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确切、时间写在合同中、如果到期不能取得房产证,则买方有权退房、或者逾期不能取得房产证,则按日、按一定比例支付违约金。
2、如果开发商同意在房屋竣工交付之日起两年内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将其写在合同中,则买方的风险可能会减少。如果开发商不同意两年,而是房屋竣工交付之日起的三年内或四年内,则此项目风险太大,因为按照正常的合法的房地产开发程序,自房屋竣工交付之日起一年左右应该能够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最多不会超过两年。如果超过两年,则可能是开发商没有足够的资金交纳全部土地出让金,且后期也没有能力交纳,或者项目本身不合法,永远也不可能取得房屋所有权证。
3、用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是否成功来考查开发项目的风险性。在谈合同时,要求开发商在合同中承诺“如果因开发商原因不能取得公积金贷款或商业贷款的则买方有权退房、退款”,因为银行对公积金贷款审查较严格,要求开发商提供合法的“五证”。如果开发项目不合法,或者说缺少“五证”,银行是不会贷款的。如果因为开发商原因商业贷款也不能取得,那就从侧面证明了银行也不看好这个项目,或者说银行预先帮我们审查了这个项目已经存在风险。
4、如果是预售项目,开发商拒不提供预售许可证的原件,则应在合同中注明开发商最迟应在一个月之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做好预售登记,否则买方有权退款、退房。如果开发商不答应此项约定,则可能该项目存在缺陷,可能是开发商并没有完全取得该项目的预售许可,或者别的其他原因。
在签约谈判中还可以从其他侧面来了解整个项目的风险性,比如房屋质量,分摊面积,交工条件等。总而言之,购房者不能仅凭开发商的广告或者售楼人员的口头介绍就匆忙决定购买某一处房产,而应从法律、房地产专业知识和开发商的实力等多方面综合分析决定是否购买某一房产。
二、如何在签约中避免购房风险
为规范住宅消费市场,有关主管部门已实施了示范合同文本的推荐使用制度,但即使是这种比较规范的标准合同文本,在保障购房人知情权方面,仍不够完整。以下这些问题在签订合同时千万别忘了弄清楚:
1、所购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土地分摊面积、套内房屋的层高、房屋分隔、朝向、房屋所在整幢房屋的有关情况、整个小区的布局和配套设施、车位数量以及车位租售情况。
2、所购房屋实测面积的测绘单位和测绘方法。
3、购房时房屋的建设进度和资金的落实情况。
4、购房人有权知道预付楼款是否确实被用于所购房屋的建设。
5、房产公司对房屋的建筑设计变更,应事先征得购房人的承认或确认,否则购房者有权退房。
6、购房人有权知道所购房屋质量验收具体由谁负责,并在此前提下明确验收人的责任和验收不当所承担的法律后果等。
7、设定房屋及各部位维修的最低保修年限及责任人。
8、房产公司应当告知购房人,房屋交付的标志是权利交付而不仅仅是实物交付。购房人有权知道房产公司办出大、小产证的进程和期限,并据此设定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及房产公司不能按时办妥房屋产权证应当承担的相应法律责任。
事先有所了解,之后才能采取必要的措施来应对风险,减少自身利益受到损害。而签约之后,只要开发商出现比较严重的违约情况,那么此时也是可以要求退房的。要是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
同居关系引起的房产纠纷如何处理?
同居关系引起的房产纠纷是现在社会经常发生的法律纠纷,在法律上对于同居关系是没有法律支持的,只是在同居关系解除后双方的财产分割法律有相应的规定,对于房产来说是同居双方最大的财产纠纷,我们因此整理了因同居关系造成的房产纠纷的相关形式和分割原则。一、同居期间房产纠纷的表现形式1、一方出资购买的房产。一方......·
怎么查二手房房屋产权,二手房产权如何查询
购房者在买二手房时,一定要事先想办法弄清楚,卖房人是不是拥有房屋的产权,假如产权不属于买房者,那您最好不要购买该房屋,否则就很可能会上当受骗,或者是陷入法律纠纷之中。那么,究竟买房者应怎么查二手房房屋产权?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如何查询二手房房屋产权(一)仔细查看卖房者提供的证件和资料。......·
夫妻共有房产,一方能卖吗
在我们的生活中,您可能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夫妻一方急需用钱或者是夫妻准备离婚,一方为了能拿到更多的财产而私自将房屋给卖了的情况。为此,不少人都想要知道在法律上,夫妻共有房产,一方能卖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吧。一、夫妻共有房产,一方能卖吗要先搞清楚情况:房产是婚前财产,还是婚后财产。1、若是婚前:......·
签房屋预售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
在现实生活中有大多数的人都会参与到房屋买卖中来,在房屋买卖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会签订房屋预售合同来保障双方之间的利益,但却很少有人注意到了签房屋预售合同注意事项,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注意承包人的优先受偿权在预售商品房工程建设过程中,如果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没有按约定支付......·
厂房拆迁项目补偿规定
厂房拆迁项目补偿规定厂房拆迁项目补偿规定(一)拆迁资产补偿费用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
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些
在对犯罪分子作出最后的判刑时,是否能够宣告缓刑,并不是由法官自己决定的,而是要看是否满足法律中关于缓刑的规定,其中在一些情况下法律明确规定应当宣告缓刑。那到底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应当宣告缓刑的情形有哪......·
没证据怎么打离婚官司
没证据怎么打离婚官司不少夫妻感情破裂了,最后都会选择离婚。而要是以诉讼方式离婚的话,就需要提供相应的证据。但实践中,很多夫妻往往会苦于没有证据,而不敢去打官司。那么您知道离婚夫妻没证据怎么打离婚官司吗?我们为你解答。一、没证据打离婚官司......·
哪些案件直接由检察院立案
哪些案件直接由检察院立案对于一部分刑事案件,法律规定是直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管辖的,对于这部分案件,公安机关和人民法院通常就不能再立案了。那么您知道哪些案件是直接由检察院立案的吗?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您解答。(一)贪污贿赂犯罪案件:1......·
企业改制操作方法13--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
1.范畴: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对于上市公司,还包括董事会秘书。 2.存在问题: (1)一股独大。股东会一人控制,中、小股东权利无法实现。 (2)董事长一言堂。内部人控制。 (3)监事会形同虚设。 (4)经营者的激励机制薄......
·
用情、理、法感动法庭获得刑事辩护成功
在刑事案件中,辩护律师能否、辩护成功,我认为能否用感情、法理和法律说服法庭和公诉人,能否给法庭一个支持辩护律师意见的理由,是辩护成功的关键。通过辩护律师的工作和庭审的表现,让法庭感觉不支持辩护律师的辩护意见就难以说服自己。 ......·
扬州房产纠纷律师,扬州房产继承纠纷律师
扬州房产纠纷律师,扬州房产继承纠纷律师一、房产继承应先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手续,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继承房产有哪些条件,继承房产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房产继承法律规定是按照《继承法》的规定,把被继承人所......
·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
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位于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余粮村晓庄186号(已经更名为南京市第三看守所),南京市玄武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公交线路:可以从南京火车站乘坐36路,经过10站,到达小卫街站,乘坐315路,经过7站,到达五百户立交桥站,步行约220米,到达玄武......·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
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地址在南京市雨花台区郁金香路(已经搬迁到板桥柿子树),靠近高铁南京南站,以后迁建到雨花台区板桥柿子树(靠近刘村枢纽、新湖大道)。南京刑事律师提示:南京市雨花台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
·
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
可以辞退员工的情形有哪些一、哪些情形下能辞退员工1、用人单位提出,经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3)......·
房产可以质押吗,房产质押合同应当注意哪些方面
房产可以质押吗,房产质押合同应当注意哪些方面我国在法律上明确的规定质押的设立要以权力和动产做基础,但是不动产质押在现实生活却是经常见到的,对于这样的情形我们不能片面的看待,虽然《民法典》(.1.1生效)对质押的规定很明确,但是也没有说不动产质押就......·
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有多长
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有多长一、债权债务诉讼时效有多长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诉讼时效期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但是,从权利被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