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小产权给土地使用证吗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小产权给土地使用证吗一、《土地使用证》的定义
土地使用权证又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是指经土地使用者申请,由城市各级人民政府颁发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主要载明土地使用者名称,土地坐落、用途,土地使用权面积、使用年限和四至范围。一般在土地使用证也包括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二、《土地使用证》的发放对象
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三、《土地使用证》的重要性
1、缺少《土地使用证》,不动产的“物权”不完整。因为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这说明房地产的“物权”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两方面。业主买的房地产包括房屋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而现在开发商只把房屋所有权给了业主,而土地使用权没有交给业主。
2、缺少《土地使用证》,房地产的转让中涉及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不发生法律效力。根据《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业主不拥有法律意义上的“土地使用权”。
3、缺少《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地产价值严重缩水。按照《物权法》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这一条规定使原本只有70年寿命的住宅,得到“自动”延长。使“住宅”的传世私有财产性质,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下来。但是如果买的房子没有《国有土地使用证》,就没有土地使用权,更不能“传世”,这样的房子还有多少价值呢?
而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政府颁发,亦称“乡产权房”。“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该类房没有国家发放的土地使用证和预售许可证,购房合同在国土房管局不会给予备案。所谓产权证亦不是真正合法有效的产权证。
综上所述, “小产权房给土地使用证吗?”答案是否定的。只有满足一定条件的个人或企业通过申请和审批后才能获得和使用《土地使用证》, 《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违约和对业主“权利”的侵犯,属于违法行为.


...

·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格式?
      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格式?一、土地转让协议书范本格式个人土地转让协议书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签订本合同以供遵守。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


·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房子也会到期吗?
      我国土地是有使用年限的,在买房的时候,房屋土地的使用年限有40年与70年等多种情况。许多购房者在买房时会产生这样的疑惑: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房子也会到期吗?许多购房者甚至担心土地使用年限一到,房屋也会跟着就不属于自己了。今天我们就针对这类问题,为您作出解答。一、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房子也会到期吗?房屋不存在使用年......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年有什么内容?
      国家征地补偿标准年有什么内容?一、国家征地补偿标准1、征地补偿费用项目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


·土地使用权限什么意思
      土地使用权限什么意思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我国的额法律制度也逐渐完善,其中包括土地使用制度。众所周知,我国的土地所有权归国家所有,公民只享有土地的使用权。我们在了解土地使用制度时会遇到土地使用权限,那么土地使用权限什么意思呢?您可以了解一下这方面的知识。一、土地使用权限是什么意思1.居宅用地(也就是人们......


·开发商土地使用证不给办理的原因有哪些?
      开发商土地使用证不给办理的原因有哪些?土地证使用证是土地使用权所有人享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依据之一,在不动产权登记没出台之前,一套住房应当拥有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两证齐全才算获得了完整的权利。但有时候,房子的开发商可能就办不来土地使用证,那么,开发商土地使用证不给办理的原因有哪些?详情见下文。......


·最新江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江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
      最新江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江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是专门针对水利水电工程项目预算的一个定额标准,江西在进行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的时候需要按照本省规定的定额进行预算,那么江西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有哪些内容?江西省建筑工......


·银行民事诉讼状怎么写?
      银行民事诉讼状怎么写?一、民事诉讼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递交起诉状。起诉状是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或民事、行政案件的原告向人民法院提出的指控被告的书状。基本内容:起诉状应包括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民应......


·单位能对违纪员工罚款吗
      单位能对违纪员工罚款吗?有些用人单位为了惩罚违纪员工,还会设定罚款的规章。从法律的角度来看,单位能对违纪员工罚款吗?除了罚款,单位能克扣员工工资吗?这些问题都关系着劳动者的切身利益,接下来,就由我们为您做分析解答。一、单位能对违纪员工罚款......


·离婚时抚养费如何承担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关于未成年子女最重要的就是抚养方面的问题了,其中包括抚养权与抚养费。在确定了抚养权之后,就要确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需要给多少抚养费。那么实践中这个夫妻离婚时抚养费如何承担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离婚时抚养费......



·保定李庆律师辩护重婚罪被免除刑事处罚
      保定李庆律师接受李某某家属的委托,代理李某某重婚一案,经过阅卷开庭,同被害人及时调解,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后双方家属达成调解。加上本案的发生是由于民事离婚诉讼没有顺利解决双方的问题,导致本案的发生,综合考虑,积极辩护并参与调解,后被告人被判......


·沧州离婚财产分割律师--李朝霞
      婚前一方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按揭房产离婚怎分割案情回放:原告徐某与被告张某,经人介绍相识,于2007年10月1日登记结婚,婚后因性格不合,徐某于2011年7月起诉张某离婚,并要求依法分割按揭房产。.查明:涉案房产是被告张某婚前2007年9月3日首付16万......



·南京刑事律师说法
    南京刑事律师为犯罪嫌疑人提供在线刑事辩护咨询服务,处理刑事案件、刑事辩护、贪污受贿案件、经济案件、盗窃、强奸杀人、毒品案件等。南京刑事律师接受犯罪嫌疑人或家属委托,提供刑事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调查取证以及申请取保候审等,为希望得到法律......


·苏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苏州市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故俗称“苏州市黄埭看守所”。苏州市看守所分为四个,分别为苏州市..看守所、苏州市第二看守所、苏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均由于苏州市.监管支队管理。苏州市各看守所的定......



·过年加班工资怎么算
      过年加班工资怎么算过年加班工资怎么算?这里说的过年,是指农历过年,也就是春节。在这段时间,可能有些单位还会安排员工加班,那么就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支付员工相应的加班工资。不过这个加班工资是怎么算的,很多人不清楚,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解答。一、过......


·如何加强债权债务管理?
      如何加强债权债务管理?一、当前企业债权债务管理的现状从目前市场上的大多数企业对债权债务的管理情况来看,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对于债权债务管理不够重视。许多企业存在债权债务无专人管理,债权债务混杂不堪的现象比较严重,有的虽然成立了债权......


·代书遗嘱怎样才有效
      代书遗嘱主要是指由他人帮助遗嘱人进行书写,然后订立遗嘱的一种方式。这样的遗嘱出现无效的情况是很多的,因此很多人在订立遗嘱之前都想了解清楚代书遗嘱怎样才有效,下面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代书遗嘱是由代书人根据立遗嘱人的的意思表示代为书写的遗嘱......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小产权给土地使用证吗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尝如果被告人胜诉了还需要赔尝受害方的人身损
·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不容许我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怎么办?
·私人与私人的工资拖欠达六年之久
·我是监护人能把孩子姓名改一个吗。
·签合同,我前几天在网上看到招聘打字员的职务
·人死了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吗
·轻微伤原始发票和药费发票丢了有复印件可以
·银行卡收款被异地公安机关冻结
·能不能委托律师去泾县人民法院打印一份判决生效证明,由于本人不
·劳动合同丢了,能不能劳动仲裁
·我今年,4月28日在代县早市上打梁俊平,打到腿身上了犯法不。
·江西省丰城市四十岁的一要交多少钱


推荐律师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广东 魏向阳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3147094815

山东 范志强律师
执业20年
13065042504

江苏 高峰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执业13年
13305191148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尝如果被告人胜诉了还需要赔尝受害方的人身损
·高级人民法院裁定不容许我医疗过错司法鉴定怎么办?
·私人与私人的工资拖欠达六年之久
·我是监护人能把孩子姓名改一个吗。
·签合同,我前几天在网上看到招聘打字员的职务
·人死了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吗
·轻微伤原始发票和药费发票丢了有复印件可以
·银行卡收款被异地公安机关冻结
·能不能委托律师去泾县人民法院打印一份判决生效证明,由于本人不
·劳动合同丢了,能不能劳动仲裁
·我今年,4月28日在代县早市上打梁俊平,打到腿身上了犯法不。
·江西省丰城市四十岁的一要交多少钱

热门城市

·巴彦淖尔律师
·
桂林律师
·
黑龙江律师
·
南岸区律师
·
牡丹江律师
·
丽水律师
·
兰州律师
·
咸阳律师
·
松江区律师
·
昌江律师
·
柳州律师
·
湖南律师
·
非洲律师
·
中南美律师
·
郑州律师
·
唐山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