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撤诉后不允许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后,可能又会因为一些原因而选择撤诉,虽然法律允许离婚案件的原告撤诉,但同时也规定了,在一些特殊情况下,离婚撤诉后就不允许在起诉。那到底离婚撤诉后不允许起诉的情形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撤诉后不允许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比照上述规定不予受理,具体情形如下:1、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2、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3、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二、起诉离婚必须调解吗
调解是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的必经程序。由法院进行调解,可以促使双方当事人平息怨恨、减少敌对,对自己的婚姻状况和今后的生活进行充分的考虑,珍惜自己与配偶的婚姻关系。即使调解和好不成,双方还是坚持离婚的,也可以调解离婚。调解离婚有助于解决财产和子女问题,由此而达成的调解离婚协议,双方当事人一般都能自觉履行。当然,通过调解达成协议,必须当事人双方自愿,不得强迫;调解也不是无原则的,而应当本着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协议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经过诉讼中的调解,会出现三种可能:第一种是双方互谅互让,重归于好。人民法院将调解和好协议的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审判人员、书记员签名或者盖章,协议的法律效力至此产生。第二种是双方达成全面的离婚协议,包括双方同意离婚,妥善安排子女今后的生活、合理分割财产等。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协议的内容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并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离婚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第三种是调解无效,包括双方就是否离婚或者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方面达不成协议,在这种情况下,离婚诉讼程序继续进行。在通过上文的分析介绍后,相信您也比较清楚离婚撤诉后不允许起诉的情形具体包括哪些了吧,出于对当事人利益的保护,建议在提起了离婚诉讼之后,一定要考虑清楚,不要轻易的撤诉,这样对自己来讲是不利的。


...

·夫妻离婚是否需要找律师
      有的人受电视的影响,认为夫妻只要离婚的,那么就必须要找律师处理才行。但根据实践情况和我国相关的法律规定来看,到底夫妻离婚是否需要找律师呢?对此,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有些离婚案子争议标的额也许很大,但法律关系很简单......


·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一般在父母离婚的当时就需要确定下来,一方实际获得孩子抚养权,而另一方以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日后也是可能出现变更孩子抚养权的情况,那究竟该怎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判决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


·协议分居两年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签订分居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
      2年时间是协议分居判定离婚的一个重要条件,但是对于这个时间,现实生活中也存在有不少的误区。有的朋友认为,协议分居2年之后就可以自动解除婚姻关系,事实上,这种说法是不对的。那么协议分居两年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签订分居协议要注意哪些问题?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一、协议分居两年离婚要满足哪些条件?1、......


·怎样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
      怎样收集家庭暴力的证据在发生家庭暴力后,作为受害人方应从下列角度收集、保全证据:1、在丈夫实施家庭暴力时,应及时请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联组织、庇护所及所在单位、组织进行制止、劝阻、调解,相应机构制作的书面材料可以作为证据提交。2、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询问笔录。部分证据是认定当事人一方实施家庭......


·夫妻在离婚之时怎么确定抚养费
      ??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而支付抚养费,也是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一种体现。现实中,夫妻在离婚的时候确定抚养费数额是很伤脑筋的,那到底这种情况下应该怎么确定抚养费呢?接下来,就让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夫妻在离婚之时怎么确定抚养费1、子女的生活费、教......


·新员工入职2天工伤怎么赔偿?
      在实务中很多企业都是在新入职员工过了试用期才会给购买社保,企业这样做的目的主要是因为未过试用期的新员工随时有因不适合工作要求离职或被辞退的可能性,但是未购买社保期间,新员工如果发生了工伤该如何处理呢,今天我们来看一下新员工入职2天工伤怎么赔偿......


·治安案件办案时限是多久
      治安案件办案时限是多久?当发生打架斗殴等治安事件后,派出所会出警,将当事人带回做笔录。公安机关处理治安案件的法律依据是《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于治安案件,公安机关有相应的办案程序和办案期限。之所以有期限的规定是为了提高办案效率。那么治安案件办......


·房屋过户税费要交多少
      房屋过户税费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的一项法定的税费。不管是新房还是二手房,在交易的过程中一旦发生过户行为,就得缴纳相应的房屋过户费,那么房屋过户费到底是如何规定的?今天,我们带着您一起来学习一下相关知识。一、新房屋交易契税:买新房子要缴纳的契税......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因此,法律保护未成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花朵,是祖国未来的建设者,因此,法律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但实践中,却时有出现一些不法企业雇佣童工的情况。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究竟怎样才能算是童工呢?详细内容,各位可以通过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怎样才能算是童工童工是指......



·石斌律师代理张某申请再审与W机电公司、J公司、胡某租赁合同纠纷案胜诉
      石斌律师代理张某申请再审与W机电公司、J公司、胡某租赁合同纠纷案胜诉    案情简介:    W机电公司对J公司及其汽车修理厂拥有所有权、出资、经营权、控制权和支配权来看,W机电公司系J公司的实际出资人、实......


·南京海事法院成立,成为我国第11家海事法院
      南京海事法院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凤凰西街152-1号;南京海事法院下辖四个派出法庭:南京海事法院连云港法庭: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金海路1号;南京海事法院南通法庭:江苏省南通市崇川区工农路1号;南京海事法院泰州法庭: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凤凰东......



·旌德县看守所
    旌德县看守所地址在安徽省宣城市旌德县旌阳镇北门居委会,是旌德县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旌德县看守所禁止家属会见,可以聘请律师去旌德县看守所会见了解案情、取保候审、从轻或者减轻情节,是否构成犯罪等,争取从轻处理。★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
    南京刑事案件律师承办各类刑事案件,包括:诈骗案、毒品案、经济案、贪污贿赂案等刑事辩护。★南京刑事案件律师谈“疑罪从无”、“无罪推定”原则1996年版《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规定:“未经人民.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这就是人们......



·打群架致人死亡判刑多久
      在中国,义气是很多人看中的,有些人甚至为了讲义气,其他一切后果都不顾,最为常见的就是和朋友一起去打群架。打群架其实在法律上被称之为聚众斗殴,达到一定认定条件的还将被定为聚众斗殴罪,对于聚众斗殴这种行为构成的聚众斗殴罪,我国法律是会给予严惩的......


·邻里建房协议书怎么写 又有何规定?
      一、邻里建房协议书邻里建房协议书甲方:公民身份号码:乙方:公民身份号码:甲乙双方的房屋相邻,乙方将在原有宅基扩建,为了顺利建房,明确房屋四至,处理好邻里关系,经甲乙双方自愿协商,就相邻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1、建房间距:乙方将原旧......


·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
      医疗纠纷的司法鉴定,属于临床医学鉴定的范畴。虽然医疗纠纷鉴定与医疗事故和人身伤害司法鉴定在鉴定内容、鉴定人等方面都有交叉,但是,仍存在较大差别。国务院《医疗事故处理条例》颁布后,规定了医疗事故处理的三种途径:一是当事人申请医疗事故的技......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离婚撤诉后不允许起诉的情形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离婚案,没有财产纠纷,争夺孩子抚养权
·老板生产假冒产品 员工被抓
·刑事拘留多长时间能贝
·员工在上班时间摔倒发生脑出血死亡,算工伤吗?
·一年前投资理财产品逾期未兑付
·中介用房东名义诈骗钱,而且费用也根本不存在,房东能证明他根本
·上班受到殴打后患了精神病算工伤吗
·正常人被继父送到精神病院治疗,求助
·交通事故,三辆电并车追尾碰撞造成:十级伤残。现情况就交通队第
·我在下班的路上被车撞了算工伤吗?撞我的一方有赔付san
·人死了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吗
·右腿被锯掉了,怎样评残,怎样赔偿


推荐律师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江苏 王庆磊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36231135

江苏 姜舂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3770831974

广东 张逸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016625942

·离婚案,没有财产纠纷,争夺孩子抚养权
·老板生产假冒产品 员工被抓
·刑事拘留多长时间能贝
·员工在上班时间摔倒发生脑出血死亡,算工伤吗?
·一年前投资理财产品逾期未兑付
·中介用房东名义诈骗钱,而且费用也根本不存在,房东能证明他根本
·上班受到殴打后患了精神病算工伤吗
·正常人被继父送到精神病院治疗,求助
·交通事故,三辆电并车追尾碰撞造成:十级伤残。现情况就交通队第
·我在下班的路上被车撞了算工伤吗?撞我的一方有赔付san
·人死了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吗
·右腿被锯掉了,怎样评残,怎样赔偿

热门城市

·防城港律师
·
内江律师
·
江北区律师
·
驻马店律师
·
甘孜律师
·
营口律师
·
贵州律师
·
镇江律师
·
儋州律师
·
上海律师
·
黔东南律师
·
南宁律师
·
宁河区律师
·
郑州律师
·
汉中律师
·
阿拉善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