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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证驾驶自己死亡该如何处理
有问题要咨询?无证驾驶自己死亡该如何处理一、无证驾驶自己死亡如何处理 1、办理程序 向122 指挥中心报警,122 指挥中心接警后,通知值班民警抢救伤者,保护现场,初步了解案情是否道路交通事故立案、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作出事故认定,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宣布责任认定,并告知当事人申请调解或向法院起诉的权利是否共同申请调解组织调解调解达成协议,制作《损害赔偿调解书》根据违法事实作出处罚。 2、提交的资料 (1)持交通事故当事人身份证、驾驶证、行驶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及有效期限内的商业保险单据。 (2)开具工资证明、户籍证明、诊断证明、药费单据、车物损失证明。 3、亡人事故,在公安交通部门领取死亡尸体处理通知书后,提供:⑴死亡注销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⑵死者家庭成员户籍证明(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 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的时限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自勘查现场之日起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的,在查获交通肇事逃逸人和车辆后十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或者重新检验、鉴定结果确定后五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5、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核 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收到当事人书面复核申请后五日内,应当作出是否受理决定。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复核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复核结论,复核以一次为限。 6、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责任人的处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之日起五日内,对当事人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罚。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构成犯罪,依法应当吊销驾驶人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在人民法院作出有罪判决后,由设区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具有逃逸情形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同时依法作出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决定。 7、交通事故的赔偿 当事人可以对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协商,也可以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经调解达成协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由各方当事人签字,分别送达各方当事人。当时人不同意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或经交通管理部门调解达不成一直意见的可以向交通事故发生地或被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 (一)无证驾驶 无证驾驶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形(有其中之一的均可认定为无证驾驶): 1、机动车驾驶人在未经过专门的驾驶员培训学校的驾驶技能训练与考试,进而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的,为无证驾驶 2、驾驶人驾驶的机动车车型超出驾驶证核定的准驾车型的范围的(可参考下面的“准驾车型及代号”表格进行对照),作无证驾驶处理(比如只持有C照的人开B照的车,或只持B照的人开A照的车等等) 3、驾驶人未随身携带与所驾车型相符的机动车驾驶证的,应视为无证驾驶 4、使用伪造、变造驾驶证或其他非法途径获取的驾驶证,或过期超过一年而被注销,或被暂扣、吊销或撤消的,均视为无证驾驶 5、驾驶人的年龄或健康状况不符合驾驶条件的(多指实际年龄超出所驾车型的最大年龄限制,如年龄不足按照非法获取机动车驾驶证处理,归类到(4)的情况) 6、持军队、武装警察部队驾驶证驾驶民用机动车的(有特殊许可证明的除外) 7、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在中国驾驶的 二、无证驾驶的处罚 1、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可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2、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或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可并处拘留15天的处罚 3、特别声明:对于未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的,无论驾驶人在行驶过程中违法与否,均不得继续驾驶该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根据所提供驾驶证的不同情形分别进行处理。a)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b)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c)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可按照(1)、(2)的情形处理。对于没车又借到车出了车祸的按犯罪处理 三、无证驾驶撞人处罚 无证驾驶撞人,构成交通肇事罪,一般来说没有加重情节的话应该判刑3年以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四、无证驾驶的情节分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驾驶时,应当随身携带机动车驾驶证。所以,未随身携带驾驶证是一种违法行为,应该承担相应的处罚。对未随身携带驾驶证的处理如下:无论驾驶人行驶中违法与否,均不允许驾驶人再驾驶车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然后,根据驾驶人提供驾驶证的情况分别进行处理: 1、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无其他违法,给予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2、驾驶人提供了驾驶证,如行驶时有违法,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及时退还机动车; 3、驾驶人未能提供驾驶证,按无证驾驶处罚。 无证驾驶,顾名思义,就是在未获得机动车驾驶证时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无证驾驶的情节有七种,无证驾驶自己死亡也要按照法律规定走程序。为了自己的生命安全,请勿带着侥幸的心理在未获得机动车驾驶资格证时驾驶机动车。 ... ·还没有文章 ·终止或者寄出劳动关系时,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有哪些? 1、用人单位需提前30日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d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 ·已经抵押的房屋如何进行买卖 现实中,不管是已经抵押的房屋还是正在租赁期间的房屋,法律方面都是允许进行买卖的。不过需要注意,这类比较特殊的情况下,进行房屋买卖肯定会受到一定的限制。那法律中规定已经抵押的房屋如何进行买卖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介绍。一、房子已经抵押了还能......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近些年来,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现象越来越普遍,很多企业都开始尝试进行海外并购,但是任何一条路都是会有一定的风险的,也都是有影响成败的因素的。那么,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影响因素有哪些呢?我们应该如何规避风险呢?下面...... ·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哪些 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哪些一、我国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有哪些1、执法机关违反法定程序制作的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2、在超越职权或滥用职权时制作或提查收集证据材料;3、律师或当事人采取非法手段制作或调查收集的证据材料;立法机关在制定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时...... ·田某等涉嫌绑架 肖律师成功辩护更改罪名为敲诈勒索罪 田某等涉嫌绑架肖律师成功辩护更改罪名为敲诈勒索罪 案情简介:田某等人因为有人举报其亲友贩毒,欲对举报人实施报复,强行带受害人到指定地点并向其家属索要钱财。后经受害人家属报警,案发后公安机关以涉...... ·南京律师教你如何让老赖尽快还钱? 南京律师总结了几种能让老赖主动还钱的方法:一、彩铃抖音曝光法:法院与移动,联通等公司联系络合作,为老赖定制一款免费彩铃,让老赖们都潮一把:“你拨打的机主已被登封市人民法院发布为失信被执行人,请督促其尽快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南京市看守所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江东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北侧),内有女子监区,家属被拘留,需要会见、取保候审、从轻缓刑、无罪罪轻刑事辩护的,可以直接联系律师。★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表 南京交通事故赔偿律师提供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处理程序、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交强险、交通事故伤残鉴定、交通事故保险理赔等交通事故赔偿相关法律信息。△南京交通事故处理的一般程序一、一般...... ·厦门司法鉴定标准是什么? 厦门司法鉴定标准使厦门的人身损伤程度鉴定更为标准化、规范化,使得刑事案件的判定变得准确,减少了不确定性和失误。司法鉴定的结果成为断案的一个有利的证据,和之后赔偿标准的依据。不少人对于厦门鉴定标准还是不太了解,在这里,就来为您解答一下“厦门司...... ·司法鉴定问题应该注意哪些? 在我国司法鉴定是一项比较完善的法律鉴定机制,国家政府出台一系列法律文件来规范司法鉴定,也规范相关机构和人员的鉴定行为,明确应该当必须遵循的方式方法和步骤,为了实现这一目标,我们在司法鉴定问题应该注意哪些,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一、受理鉴定业...... ·企业承包钢结构工程资质标准有哪些 企业承包钢结构工程资质标准有哪些?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标准于2015年1月1日正式实施。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一、一级资质标准1、企业资产(1)净资产3000万元以上。(2)厂房面积不少于30000平方米。2、企业主要人员...... 相关法律问答: ·婚前男方购买房产离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女是否享有 ·我弟弟和合伙人一块签了合同,给人网上店铺经营,收了113万 ·农村宅基地纠纷 ·我在老家租了两亩地,政府现在要征用,给我发整改通知要我移除/span> ·我们公司拖欠我工资,我该怎么做呢 ·徐律师我有一个共同共有财产的侵权案件想请你代理打过15996 ·问问买卖x支要怎么办 ·家庭婚姻纠纷案 ·我的丈夫经常因为家里的事不是打就是嘛,我在家接送孩子上学也没 ·你好,我哥在安徽合肥第一看守所,请问寄钱能收到san ·结婚两,孩子一岁多,只办了酒席没有结婚证,现如今想离婚,财产怎么分割,孩子会分给妈妈吗? ·工伤拿不到钱,在工地摔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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