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竞业限制补偿期满后支付是否合法?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近些年来,大量的用人单位在招聘人员时,要求工作人员签署竞业限制协议,工作人员在遇到这种情况时该如何应对? 对于签署协议的经济补偿,竞业限制补偿期满后支付有是否合法呢?下面我们将为您带来详细的解答。
我国现行法律规定,竞业限制补偿金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但对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以及提前支付、一次性支付、未及时支付的法律后果未作出明确界定。竞业限制补偿金的发放时间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共同协商,并在劳动合同或者竞业限制协议中作出约定。如果未作约定或者未协商的,应当按月支付。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超过三个月未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请求法院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司法解释第八条规定: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和经济补偿,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三个月未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请求解除竞业限制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也有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第二十四条: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前款规定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上述规定明确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时间及方式,即:该补偿不能随员工的工资一起发放,而必须在员工离职后开始发放,经济补偿金也不能一次性发放,而必须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发放。
在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借助其订立劳动合同的优势地位,巧立名目,将劳动报酬中的一部分分割出来作为竞业限制补偿金,故意混淆二者的区别;或者约定低额的补偿金、附加补偿金支付条件、随意克扣等,并披上“提前支付、一次性支付”等看似合理的外衣,企图使其合法化,对劳动者极不公平。因此,司法实践中有必要对当事人约定和支付的竞业限制补偿金进行定性和分析。
由此可见,竞业限制补偿期满后支付是不符合法律的规定的,竞业限制补偿金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支付,且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2年。仔细阅读过上文后,相信您对竞业限制补偿支付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和了解,更多相关资料,可以咨询的三亚律师。


...

·还没有文章
·正本提单的作用有哪些
      正本提单的作用有哪些一、正本提单的作用1、提单是证实承运人已接收产品和产品已装船的产品收条,关于将产品交给承运人运输的托运人,提单具有产品收条的作用。不只关于已装船产品,承运人负有签发提单的义务,并且依据托运人的要求,即便产品尚未装船,只......


·债务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是否有效?
      债务转让未经债权人同意转移债务,是否有效??在实际生活中,经常发生债权转让这样的行为,如果原债务人不能够承担债权人的债务,解决方法之一就是寻求他人帮助,这就可能涉及到债权转让,一般情况,如果债务双方的任何一方发生变故,都需双方同意,但是,如......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被申请人损失怎么办?
      民事诉讼财产保全被申请人损失怎么办?一、民事诉讼财产保全被申请人损失怎么办《民事诉讼法》第105条规定:“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保全所遭受的损失。”当事人在行使诉讼保全权利时,也不能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起诉必须有相应依据,其保......


·侵犯身体权的行为包括什么
      侵犯身体权的行为包括什么侵害身体权的行为指侵害公民身体的器官或组织,破坏公民身体完整性的行为。在实践中,侵害身体权的行为常见下列几种情形:(1)对尸体的损害。公民的身体权如同名誉权、肖像权一样,不仅在其生前存在,在其死后也存在。由于尸体和死亡......



·无锡刑事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从轻辩护
      无锡刑事律师为您提供如下刑事律师服务:一、刑事侦察阶段的律师服务:向侦察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会见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代犯罪嫌疑人提出申诉、控告;提出取保候审。二、刑事审查起诉阶段的律师服务:查阅、摘......


·北京市各区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地址、电话、公交导航
      1、北京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地址:宣武区槐柏树街2号63021821坐地铁长椿街站往南500米,向西100米到六楼。立案程序:门口2号楼劳动仲裁接待室。市仲裁委员会办公和仲裁庭:4号楼,劳动仲裁庭在六楼。北京市劳动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北京城八区......



·南京市看守所
    南京市看守所地址:南京市建邺区茶亭东街188号江东门(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北侧),内有女子监区,家属被拘留,需要会见、取保候审、从轻缓刑、无罪罪轻刑事辩护的,可以直接联系律师。★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


·苏州市看守所
    江苏省苏州市看守所地址:苏州市相城区黄埭镇康阳路390号,故俗称“苏州市黄埭看守所”。苏州市看守所分为四个,分别为苏州市..看守所、苏州市第二看守所、苏州市第三看守所、苏州市第四看守所,均由于苏州市.监管支队管理。苏州市各看守所的定......



·工厂招收童工怎么处罚?
      在社会中,每当放寒暑长假,就会有很多中学生就会找暑期工,以社会磨炼为理由找服务员之类的工作,其实我国法律上并没有暑期工这一说法,并且明令禁止生产单位招收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从事工作,并有完善的未成年人法来保护未成年,对非法招收未成年人从事工......


·买卖不破租赁的意思是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影响
      买卖不破租赁的意思是租赁期间,租赁物的所有权发生转移,不影响租赁的法律效力。但是现在经常出现买卖不破租赁的纠纷,所有权转移后很多人认为租赁关系不存在了。所以,我们在下文为您分析买卖不破租赁案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案情】甲公司(破产企业)......


·民事诉讼法诉讼主体资格怎样审查确认?
      民事诉讼法诉讼主体资格怎样审查确认?一、什么是民事诉讼1、民事诉讼主体,是指参与民事诉讼活动的当事人。在民事诉讼活动中,涉及的诉讼主体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主持审判活动的审判机关,审判机关主导民事审判活动,是当然的主体;二是诉讼当事人,即参与......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竞业限制补偿期满后支付是否合法?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什么情况下法院才需要“证据交换”
·请问 只有身份证 没有户口本 能不能给予办理 离婚手续 谢谢
·一个孩子的命,孩子死在学校
·公司有合同却不按照交社保,我可以要求补偿吗
·我好像遇到了电信诈骗,想咨询下网络贷款方面的法律知识
·你好合同到期至今还没有签
·我们为什么不能享受住房安置?
·孩子五岁一级残疾父亲有个小货车能吃底保吗?
·我们夫妻多年没有生育孩子,想去福利院领养一个,不知道咋弄,想
·小孩归属问题,结婚后生有一小孩现在不到两个月提出离婚 写有离婚协议小孩
·我现在准备离婚,但是婚后外债有十几万,男方不给钱
·王律师我在吴江区一纺织厂上班,厂部把我调到另一个工作岗


推荐律师


江苏 姜春律师
副主任 执业15年
18921344401

安徽 沈培亮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8656084778

江苏 朱效武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8年
18501560386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安徽 黄贤柏律师
法学学士 执业14年
15551750882

·什么情况下法院才需要“证据交换”
·请问 只有身份证 没有户口本 能不能给予办理 离婚手续 谢谢
·一个孩子的命,孩子死在学校
·公司有合同却不按照交社保,我可以要求补偿吗
·我好像遇到了电信诈骗,想咨询下网络贷款方面的法律知识
·你好合同到期至今还没有签
·我们为什么不能享受住房安置?
·孩子五岁一级残疾父亲有个小货车能吃底保吗?
·我们夫妻多年没有生育孩子,想去福利院领养一个,不知道咋弄,想
·小孩归属问题,结婚后生有一小孩现在不到两个月提出离婚 写有离婚协议小孩
·我现在准备离婚,但是婚后外债有十几万,男方不给钱
·王律师我在吴江区一纺织厂上班,厂部把我调到另一个工作岗

热门城市

·铜陵律师
·
怀化律师
·
鹰潭律师
·
随州律师
·
西安律师
·
沧州律师
·
朔州律师
·
郴州律师
·
兰州律师
·
静海区律师
·
湘西律师
·
铁门关律师
·
黑龙江律师
·
张家界律师
·
杭州律师
·
白银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