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女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夫妻离婚后的任何时间内,一方或双方的情况或抚养能力发生较大变化,均可提出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要求。变更子女抚养权一般先由双方协商确定,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变更。下面我们就为您详细介绍。

一、女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变更子女抚养权: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剩影响的;

(3)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

如果男方存在以上情况的,女方条件有比较适合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成长的,那女方更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


二、争取孩子抚养权应考虑到的因素


(1)具有优先直接抚养的条件

2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可予优先考虑:

①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②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③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④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父母一方享有优先直接抚养条件,即可据此确定子女由其直接抚养。

(2)子女的意见。父母双方对8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直接抚养权发生争执的,应征询子女的意见。因其已具备一定的识别能力,尊重其意愿,更利于其健康成长。但这并非绝对,如子女的选择对其成长明显不利,则不能一味地从其选择。

(3)父母的抚养能力。抚养能力主要指父母双方的经济收入、离婚后的居住条件以及是否具有教育子女、督促子女学习的能力和时间等。实务中,对父母双方的抚养能力、抚养条件等方面应进行综合判断。

其实,只要能够证明自己的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或者对方已经不具有抚养子女的条件,那么变更抚养权的可能性还是比较大的。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

·离婚后不支付孩子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不支付孩子抚养费于情于法都说不过去,因为在夫妻双方离婚之后,一方直接抚养孩子,不直接带孩子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这在离婚协议或判决书中都会明确要求的。但是,现实生活中,还是会发生离婚不给孩子抚养费的问题,该怎么办呢?请从下文中进行了解。一、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什么是离婚孩子抚养费?我国《......


·起诉离婚之后撤诉本人还要去吗
      当事人在向法院起诉之后,还是有反悔的机会的,此时可以向法院进行撤诉。但就起诉离婚来讲,要是原告在起诉离婚之后撤诉的话,那么此时是否还需要本人亲自去呢?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收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起诉离婚之后撤诉本人还要去吗1、原告提起的离婚诉讼,需要本人去提起离婚撤诉。2、如果原告......


·离婚财产纠纷能拖多久?
      夫妻离婚应该是双方协商的结果,当有些事情谈不拢的时候,就可能通过诉讼离婚的方式解决。有时候,一方并不想真正的离婚,也不想对财产进行分割,于是面对另一方的诉讼,采取拖延时间的办法。那么离婚财产纠纷能拖多久?下面我们跟随我们简单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一、离婚财产纠纷能拖多久?一般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另外一......


·起诉离婚请律师吗,打离婚官司要请律师吗
      起诉离婚说的简单点就是打离婚官司,这种情况下通常都是夫妻之间在离婚方面产生了争议,因此不得不通过诉讼方式来解除婚姻关系。那么此时当事人起诉离婚请律师吗?有律师的帮助固然是好的,但这并不是必须的,下面我们为你做详细分析。一、起诉离婚请律师吗?对于部分面临离婚抉择的当事人来说,是一个问题。为什么会......


·分居离婚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不少人错误认为“分居满两年”就会自动解除婚姻关系,这是对婚姻法错误理解所导致的。法院不会单纯以“分居满两年”作为判决离婚的依据,它会综合考虑各个方面,包括婚姻基础、婚后感情、离婚原因、夫妻关系的现状和有无和好的可能性。接下来我们就看一下夫妻分居离婚满足的条件有哪些。一、分居离婚满足的条件有哪些......


·商业门面房租赁合同
      现在很多人做小生意的都是选择租赁门面房作为自己的场所,毕竟购买一间商业门面房还是比较贵的,不是人人都能负担的起。而在租赁的时候,就需要当事人之间签订一份商业门面房租赁合同。下面,我们为您提供相关合同范本,供各位进行参考。商业门面房租赁合同......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区土地共分为三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五堰街办、二堰街办、武当街办、十堰经济开发区(白浪街办)、东城开发区。补偿标准:耕地:55400元/亩;菜地:78668元/亩;果园:60940元/亩;茶园:60940元/亩;精养......


·担保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十二条 人民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赔偿责任的,应当在判决书主文中明确保证人享有担保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的权利。判决书中未予明确追偿权的,保证人只能按照承担责任的事实,另行提......


·交通肇事中驾驶员要负哪些责任
      交通肇事中驾驶员要负哪些责任通常情况下机动车的驾驶员与车主属于同一个人,那么在发生交通肇事的时候,就有车主自己承担责任。但要是驾驶员与车主不是同一个人的话,那么此时交通肇事中驾驶员要负哪些责任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道路处理办......



·南京律师办理制售假药案,依法出庭辩护
      南京市民反映,称他花了很多钱,购买南京一家药品经营机构的降糖药,服用后发现不仅没有疗效,而且出现不适症状,他怀疑是假药。食药局执法人员经过调查发现,有户民宅十分可疑,经常在深夜搬运大量包装盒上写有药品字样的物品,该区公安分局十分重视,当即派......


·房产纠纷律师:二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摘要:现实生活中租房的现象非常的,许多房屋在租房时是会出现二房东的,那么二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呢?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吴丁亚律师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案例......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刑事辩护律师提供刑事辩护、刑事诉讼等法律服务,包括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争取缓刑、假释、从轻判决等辩护。★遇到刑事犯罪问题,需要咨询律师?律师热线:13951899110(看守所会见、申请取保候审、从轻缓刑辩护)★南京刑事辩护律师......


·南京离婚子女抚养
    南京离婚律师处理离婚法律纠纷,解答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离婚判决书、离婚孩子抚养权如何变更、离婚财产分割等离婚相关问题。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父母离婚后的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直接..子女......



·没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怎么办理?
      没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怎么办理?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房屋的两个最重要证件,土地使用证说明了房屋的建设合理合法。在二手房交易中,买方首先看的就是房屋两证是否齐全。可是由于某种原因,一些二手房只有房产证,而没有土地使用证,那么没有土地使用证过户怎么......


·在生活中诽谤这个词可能会经常出现,很多人也会在不经意间犯了诽
      在生活中诽谤这个词可能会经常出现,很多人也会在不经意间犯了诽谤罪。但是夫妻之间也会发生诽谤的行为,但是夫妻之间诽谤可以离婚吗,这类情形见的不多,但是您的疑问就很多。不少夫妻的感情破裂,最终互相诽谤的不在少数,法律具体怎么处理,可以随我们一起......


·秘书团队集体辞职要满足什么条件
      政治问题往往能引起人们的热议。很多人对于“秘书团队”这一概念想必是一知半解。其实,简单的来讲,秘书团队指的是负责处理秘书等相关办事业务的团队。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存在这样一个疑问,那就是——秘书团队集体辞职要满足什么条件?接下来,栏目我们为您答......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女方要求变更抚养权的条件有哪些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欠条没有身份证号码能起诉吗
·现实银行都是要给银行保管的吗?
·我现在想请律师是关于合同方面纠纷的
·再婚可以办独生子女证吗?
·印章需不需要到公安局备案
·马上过年了,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两个多月了,找个当地xx部门,
·我在桐庐县新合乡,挖机干的活,去年11月份做的钱到现在都没拿
·高利贷借款事宜
·民间借貸还不上担保人也还不上只有一套楼有房貸会不会致刑
·你好,在预售证下来前交了诚意金,现在预售证有了,改成
·旅行社开具的收据有法律效率吗?
·与个体户以口头协议一不给工钱怎么san


推荐律师


江苏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013892489

安徽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8951945636

上海 赵海晨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23年
18868876507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浙江 温.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1年
18667830319

江苏 周宏祥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4年
18651990859

·欠条没有身份证号码能起诉吗
·现实银行都是要给银行保管的吗?
·我现在想请律师是关于合同方面纠纷的
·再婚可以办独生子女证吗?
·印章需不需要到公安局备案
·马上过年了,故意拖欠农民工工资两个多月了,找个当地xx部门,
·我在桐庐县新合乡,挖机干的活,去年11月份做的钱到现在都没拿
·高利贷借款事宜
·民间借貸还不上担保人也还不上只有一套楼有房貸会不会致刑
·你好,在预售证下来前交了诚意金,现在预售证有了,改成
·旅行社开具的收据有法律效率吗?
·与个体户以口头协议一不给工钱怎么san

热门城市

·香港律师
·
白山律师
·
丽水律师
·
河西区律师
·
宿迁律师
·
秀山县律师
·
安康律师
·
铜陵律师
·
银川律师
·
永州律师
·
齐齐哈尔律师
·
湖北律师
·
九龙坡区律师
·
崇明区律师
·
崇左律师
·
云南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