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工程的建设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我们知道,一项工程完工之后是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工程的建设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我们知道,一项工程完工之后是需要投入使用的,在使用过程中,一旦该工程发生质量问题,将会引发一系列的损失,因此,在工程建设完成之后会需要有一定的保修期,在保修期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负责维修。那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的内容是怎样的?一起来看看相关规定吧。
   一、建设工程质量保修条例的内容是怎样的?
  (1)建设工程质量保修制度
  建设工程承包单位在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时,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质量保修书。质量保修书中应当明确建设工程的保修范围、保修期限和保修责任等。建设工程的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最低保修期限为:
  (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4)电气管道、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工程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二、如何提高建筑工程质量
  现场施工质量的现场管理,重在提高施工效率,确保施工质量,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加强现场:
  (1)做好阶段质量管理
  这是保证施工现场质量的前提。在工程开工前,根据的施工图纸、建设地点、自然条件和技术经济指标向主管工程部门和工程管理人员进行交底并明确该工程的质量要求。工程承揽后,要根据工程特点和业主的要求,制定合理的,以保证整个工程施工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全面实现合同目标。
  (2)重视人的管理,加强
  人是决定工程优劣成败的关键。只有合理的组织人力资源,具有严明的,高水平的技能,才能做出高质量的工程。营造和谐共荣的气氛,分工明确,职责分明,团结协作,使每个人都感觉到自己是建设团队中的一员。另外,奖罚分明,举办生产劳动竞赛,从精神和物质上激励他们,增强凝聚力,使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人员和技术施工人员都发挥最大的创造力。
  (3)加强材料的质量管理
  严格材料的质量管理。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种建筑材料、构配件、设备进行控制,都必须有出厂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必须经取样复检合格方准予使用;对混凝土、砂浆试块必须在监督下取样制作;对进场的各种设备,除有合格证、准用证和使用证明外,还应严格检查、认真安装调试,经试运行确认无问题后,方可投入使用。这是保证的基础。
  (4)加强施工过程控制
  建设项目的质量多数是在施工中形成的,加强对现场施工的质量管理,就是要控制好质量和进度,这是实现施工目标的重要保证。质量要得到保证,就要严格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验收规范、完成好每一道施工工艺、工序。在每道工序开工前,对各工序的具体准备工作、和施工措施进行检查落实;严格工序交接检查和检查验收。每道工序完工后,要进行自检、互检、交接检,再交质检部门联合检、专项检,层层把关,做好每一个施工过程的控制,确保整体工程的质量。进度一般是按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执行,然而在实际执行中总是有偏差的,因此在执行中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和完善,才能保证工程进度的顺利进行。
  (5)重视先进技术、工艺及设备的运用
  建设项目现场施工质量管理与技术因素紧密联系。除员工的技术素质外,技术因素还包括装备、信息、检验和检测技术等。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做好技术准备,熟悉施工图纸,仔细考虑工艺、工序、人力、物力、财力的资源,同时还要考虑不可预见因素和风险因素,合理的做好施工组织计划安排,确保现场施工处于受控状态之中。同时,要建立符合技术要求的工艺流程、质量标准、操作规程,并不断改进和提高施工技术和工艺水平,以确保工程质量。然而,仅仅依靠施工过程中每一工序严格要求来确保建筑施工质量是不够的,还得有先进的质量检验检测制度和标准。
  工程质量的保修期限我国相关的法律都有具体的规定,施工完成之后,在保修期间,施工单位应负责该工程的维修。而工程质量涉及多个环节,如设计、施工以及材料的采买等等。工程建设的每一个环节,各单位都应严格把控,掌握好工程质量,以避免发生损失。
  
  
  ...

·在职员工有竞业限制义务吗
      一、在职员工有竞业限制义务吗实务中,对在职时竞业限制的处理是: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规章制度中约定或规定,员工不得到竞争单位兼职,甚至不得到任何单位兼职。此时,用人单位无需额外对劳动者支付补偿。用人单位可以将此作为劳动纪律中的一条,如果劳动者违反,可视为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而予......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流程是怎样的
      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流程是怎样的?一、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流程是怎样的?(一)建设单位向发证机关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二)建设单位持加盖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印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并附相应的证明文件,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三)发证机关在收到建设单位报送的《......


·申请撤销劳动仲裁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一、申请撤销劳动仲裁程序是如何规定的  申请撤销劳动仲裁程序: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是该撤销的情形的,应当裁定撤销。  二、申请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情形有哪些......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与目标是什么?
      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与目标是什么一、建筑工程项目安全管理的方针在本工程中,项目部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通过强化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加大安全设施的设入,制定完善的安全措施、实行周密的安全防护,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二、施工过程中......


·销售合同
      1.1销售合同    销售合同  (正面)  ××公司    买方和卖方   __公司(以下简称卖方)和__(以下简称买方)于_年  _月_日订立本合同。  1.商品名称  双方同意在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期内按本合同的条款规定,由卖方向买方提供下列商品:(略)  ......


·专利权的强制实施许可
      所谓专利权的强制实施许可,是指具备实施条件的单位以合理的条件请求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而未能在合理长的时间内获得这种许可时,国家知识产权局根据该单位的申请,可以给予实施该发明专利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强制许可。从上述规定可以看出,专利权的强制......


·减刑与假释的区别有哪些,被假释后还可以减刑吗
      罪犯在服刑期间的时候,可以为自己争取减刑或者假释的机会,而这需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才有可能被减刑或者假释。而实践中由于减刑与假释都是发生在服刑期间的,因而造成很多人不能找准确进行区分。那到底减刑与假释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减刑与假释的......


·电信网络诈骗常用手法有哪些
      电信网络诈骗常用手法有哪些?电信网络诈骗是一种新型的犯罪,而且这种犯罪的手法五花八门,让人们防不胜防。这类犯罪利用网络这个媒介实施,涉及的受害人众多,社会危害性很大。所以个人在平时应注意防范这类诈骗,我们为您整理了几种电信网络诈骗常用手法,您可以作一个了解,提......


·集资诈骗罪受害人退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在社会活动中,贪小便宜,不劳而获等等的心理被非法分子放大,群众常常会受到一些犯罪团伙的集资诈骗,导致资金投入一去不还,而当犯罪团伙落网后最关系的问题就是自己的款项,那么集资诈骗罪受害人退款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一、集资诈骗罪受害人退款的......


·什么是公益诉讼?
      公益诉讼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公益诉讼泛指一切为维护公共利益而提起的诉讼,它既包括国家机关代表国家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也包括公民、法人和一切非法人组织以自己的名义提起的为维护公共利益的诉讼。而狭义的公益诉讼则仅指国家机关代表国家以国家名义......


·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哪些内容?
      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哪些内容?现在上海市的可建设用地非常有限,一些开发商进行房地产项目建设的时,通常会涉及到对一些老旧小区进行拆迁。经双方协商后,原住户会和开发商签署一份补偿安置协议,这份协议非常重要,明确了补偿金额、补偿方式等。那么上海市城......


·什么是司法强制拆迁?
      2011年1月21日,《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正式施行,明确规定取消行政强制拆迁,改为政府申请,由法院负责司法强制拆迁。一是有利于公众重拾对公权机关的信心。随着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不断发展,城市基础建设日新月异,旧城改造如火如荼,凸显出拆迁补偿、拆迁安置、强......



·上海市有几个仲裁机构,仲裁委员会?
      上海有三个商事仲裁机构:1、上海仲裁委员会2、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3、中国......



·南京离婚房产分割
    南京离婚房产分割律师为您处理离婚房产分割、协议离婚、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



·聘请民事诉讼律师上诉的费用是多少?
      聘请民事诉讼律师上诉的费用是多少?对案件提起诉讼,聘请律师是必不可少。律师能够运用其娴熟的法律知识,帮助当事人分析案件事实,进行法庭辩论,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聘请律师所花费的费用一般是由其与当事人商议所定的,但大多都有一个标准,全国各地......


·不属于医疗事故的情形及鉴定
      患者及其家属注意6种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一、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危重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医学措施造成了不良后果的;  二、在医疗活动中由于患者病情异常或患者体质特殊而发生医疗意外的;  三、在现有医学科学条件下,发生无法预料或者不能防范的不......


·房地产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有哪些?
      房地产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有哪些?我国的土地虽为国家所有,但是为了保证土地资源的合理有效利用,国家会根据土地规划的不同将土地使用权,即包括房地产开发商所需要的建设用地使用权进行分配,以下将说明房地产企业获得土地使用权的途径有哪些:一、......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工程的建设在日常生活中十分常见,我们知道,一项工程完工之后是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打架,打了一个女生
·通过什么渠道去确保我们能够拿到当时约定好的补偿房呢
·我到十二月份退休是三十三零八个月,应该算三十三呀?还是三十四呀?san
·请问可以说下上海商品房预售证办理条件吗?
·劳动纠纷请答复,我在单位上班18个月单位未于我签订合同
·长辈在乡村公路的交通事故
·我因为涉黑被判了6年,罚金2万,但是我家庭条件不好,而且当地
·爸爸脊椎开x导致行动困难


推荐律师


江苏 谢庆斌律师
执业17年
13921104310

安徽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5955028395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赵洋洋律师
副主任律师 执业12年
14751692778

江苏 章浩律师
副主任 法学学士 
13115062590

·打架,打了一个女生
·通过什么渠道去确保我们能够拿到当时约定好的补偿房呢
·我到十二月份退休是三十三零八个月,应该算三十三呀?还是三十四呀?san
·请问可以说下上海商品房预售证办理条件吗?
·劳动纠纷请答复,我在单位上班18个月单位未于我签订合同
·长辈在乡村公路的交通事故
·我因为涉黑被判了6年,罚金2万,但是我家庭条件不好,而且当地
·爸爸脊椎开x导致行动困难

热门城市

·信阳律师
·牡丹江律师
·本溪律师
·洋浦经济开发区律师
·太原律师
·保亭律师
·襄阳律师
·红河律师
·铜川律师
·荣昌区律师
·新余律师
·开封律师
·安徽律师
·高雄律师
·邵阳律师
·徐州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