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减刑与假释的区别有哪些,被假释后还可以减刑吗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罪犯在服刑期间的时候,可以为自己争取减刑或者假释的机会,而这需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才有可能被减刑或者假释。而实践中由于减刑与假释都是发生在服刑期间的,因而造成很多人不能找准确进行区分。那到底减刑与假释的区别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减刑与假释的区别有哪些
  减刑与假释的区别主要有:(1)对象不同。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2)次数不同。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3)内容不同。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假释,按刑法第69条规定的原则进行数罪并罚;减刑后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响已经作出的减刑裁定。
  二、被假释后还可以减刑吗
  被假释的罪犯,除有特殊情形,一般不得减刑,其假释考验期也不能缩短。罪犯减刑后又假释的间隔时间,一般为一年;对一次减二年或者三年有期徒刑后,又适用假释的,其间隔时间不得少于二年。对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减刑、假释,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的起始时间,应当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刑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在对比了减刑与假释之后,我们知道减刑与假释的区别主要是在四个方面,包括对象、次数、内容以及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大概的内容,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分析。而现实中,即使在被假释之后,其实也是有可能获得减刑机会的。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不妨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

·高利转贷罪利率标准是什么
      高利转贷是指嫌疑人通过谋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再高利转让出去,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高利转贷罪。国家对高利转贷也作出了详细的规定,那么高利转贷罪利率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就为您简单解释下高利转贷罪的相关知识。高利转贷利率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


·缓刑考验期结束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法律在对犯罪人员量刑时,会对一些符合条件的犯罪人员处以一定时间的缓刑,而此时缓刑的执行会伴随着一定时间的考验期,如果在考验期结束之后,犯罪人员表现良好,就可以不用再执行刑罚。那缓刑考验期结束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我们和您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一、缓刑考验期结束后需要办理什么手续?1、《......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概念是什么
      消防责任事故罪的概念是什么消防工程在一定程度上事关民生和国家的经济发展,在日常生活当中,如果有一些重大火灾的话,那么消防人员肯定都是在第一线的。作为消防人员来说,有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流程,如果违规操作给国家和公民带来巨大损失的话,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消防责任......


·信用卡诈骗罪缓刑适用的条件是什么?
      信用卡在日常生活中的作用还是非常大,支付快捷。但是信用卡的使用存在很多风险,因此一些人采取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从而触犯信用卡诈骗罪,那么信用卡诈骗罪缓刑适用的条件是什么?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信用卡诈骗罪缓刑适用的条件是什么?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在量刑上是......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
      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签合同的时候,我们应该最关心的是合同是否存在欺诈等条款和合同是否无效,但是,了解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也是极为重要的,那么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无效合同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1、性质不同......


·遗弃罪多长时间起诉是有效的?
      遗弃罪多长时间起诉是有效的?一、遗弃罪的追诉期是多长遗弃罪,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根据刑法第261条的规定,遗弃罪的法定刑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如果根据犯罪追诉时效的一般原理,遗......


·什么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什么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什么是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无力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比如父母双方无抚养能力、无劳动能力、正在接受改造、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失踪。(一)哪部分儿童可以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困境儿童生活补贴?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具有本市常住户口、年......


·离婚后财产夫妻双方赔偿的比例
      我国《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一方存在过错,无过错方是可以要求损害赔偿的。那么,离婚后无过错方向过错方需求赔偿的比例是怎么样的?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离婚后财产夫妻双方赔偿的比例《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


·工伤认定司法解释是如何规定的?
      工伤在社会生活中是比较常见的,很多公司认为,职员在工作中受伤时不能被认定为工伤的,故而由于工伤纠纷引起的案例也不在少数。为了方便此类案件的审理,相关国家机关制定了工伤认定司法解释。2017工伤认定司法解释是怎样的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工伤认定......


·股权质押贷款期限为多久?股权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
      股权质押贷款期限为多久?股权质押贷款申请条件有哪些?个人质押贷款是借款人以储蓄存单、凭证式国债等权利凭证作质押,从银行获得贷款,到期归还贷款本息的一种人民币贷款业务。一、贷款利率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在贷款期间如遇利率调整时,按合同......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流程有哪些?
      上市公司股权质押相关流程有哪些?第一步:前期工作一、了解出质人及拟质押股权的有关情况。⑴出质人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或股票。⑵出质人如为自然人,应提供有关身份的证明;如为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及其它有关文件。⑶出质人如为法人,另须有法人董事会同意股权出质的决议。......


·关于新刑事诉讼法聘请律师有什么要注意?
      时代在进步,而法律作为保护人民的武器,也随着时代的进步而不断进步,尤其是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刑法和与之相关的刑事诉讼法,而刑事诉讼法在近几年也经历了修改,修改之后的刑事诉讼法相比于前者,更为完善了刑事诉讼法的职能,那么当出台新刑事诉讼法聘请律师有需要注意什么......



·南京市各看守所律师会见和通信规定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与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工作的通知南京市.监管支队宁公监[......



·衢州市看守所
    浙江省衢州市看守所地址在衢州市毛家岭,衢州市看守所建筑面积约6500㎡,是衢州市...关......



·购买住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
      购买住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如今有房是一个身份标志,对于大多数毕业生来说,买个房子才能谈婚论嫁,可见购房的重要性之大,但是购房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也不知道其中的详细细节内容。那能购买住房土地使用权的规定有哪些?下面我们......


·公司股权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
      公司股权变更的手续是怎样的?在公司治理过程中,出于股权优化的考虑,公司经常进行股权转让,这样势必会导致股权变更。按照规定,公司应当在股权转让之日内三十日内办理股权变更登记,这是非常重要的,只有完成变更登记,才说明股权转让顺利完成。那么公司股......


·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立案标准
      1、破坏生产经营罪的立案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4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减刑与假释的区别有哪些,被假释后还可以减刑吗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你好,我们结个月,我是女方想提出离婚,是否还需退还彩礼?
·你好我租了一个房合同签了三个月我住了一个月但是我交了
·你好,我父亲在当地路桥公司規定位置收停车费,下午5点左右胸口闷,表情难受,以为能
·公司辞退是否应给付未发放的奖金
·离了婚孩子不让看,法院要求让看,但是对方不让看孩子,请
·律师,您好!请你在百忙中抽一点时间给我一个机会
·关于猪圈被强制拆迁,我家是宿州市金海开发去区的
·小老板把家里的钱付给农民工,小老板怎能要到他所垫付的工


推荐律师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江苏 徐志勇律师
双学士 执业21年
18168563608

浙江 何强律师
副主任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14年
18868876507

江苏 史微微律师
部门主任 法学学士 
19850716853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你好,我们结个月,我是女方想提出离婚,是否还需退还彩礼?
·你好我租了一个房合同签了三个月我住了一个月但是我交了
·你好,我父亲在当地路桥公司規定位置收停车费,下午5点左右胸口闷,表情难受,以为能
·公司辞退是否应给付未发放的奖金
·离了婚孩子不让看,法院要求让看,但是对方不让看孩子,请
·律师,您好!请你在百忙中抽一点时间给我一个机会
·关于猪圈被强制拆迁,我家是宿州市金海开发去区的
·小老板把家里的钱付给农民工,小老板怎能要到他所垫付的工

热门城市

·揭阳律师
·抚州律师
·南开区律师
·林芝律师
·北碚区律师
·长宁区律师
·非洲律师
·怀化律师
·临高律师
·清远律师
·马鞍山律师
·阳泉律师
·漳州律师
·湘西律师
·来宾律师
·香港岛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