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知识

 首页 >>法律知识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律师普法 www.csj64.com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这也是为了保护妇女而设立的罪名,因为强奸罪并不能全面保护妇女的身体自由权,所以很有必要设立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那么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我们在下文解答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首先,行为人猥亵、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妇女意志,即未经妇女真实同意。如果妇女对于行为人的行为表示同意,自然不能成立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妇女同意行为人所进行的各种淫秽下流的动作,如采用下流的语言调戏的,自然也谈不上侮辱妇女的行为。其次,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猥亵既可以发生在男女之间,也可以发生于同性之间,但是只有猥亵妇女、猥亵儿童的,才构成刑法第237条规定的犯罪。猥亵妇女以外的男子,不构成本条中的犯罪。侮辱妇女,是指用下流动作或淫秽语言调戏妇女的行为。例如,偷剪妇女发辫、衣服;追逐、堵截妇女;向妇女身上泼洒腐蚀物,涂抹污物年刑法第160条规定,侮辱妇女情节恶劣的,才构成犯罪。本规定情节恶劣,但是对于侮辱妇女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能认为是犯罪,例如,偶尔追逐、堵截妇女,经教育后悔改,并且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就不能以犯罪。二、犯罪构成要件1、客观要件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首先,主观方面行为人猥亵、侮辱妇女具有违背妇女意志的本质特征。违背妇女意志,即未经妇女真实同意。如果妇女对于行为人的行为表示同意,自然不能成立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妇女同意行为人所进行的各种淫秽下流的动作,如采用下流的语言调戏的,自然也谈不上侮辱妇女的行为。其次,行为人采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实施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2、主体要件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3、主观要件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通常表现出刺激或者满足行为人或第二者的性欲的倾向,但不具有强行奸淫的目的。采用暴力等方式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这是需要立案追究,犯罪嫌疑人应受到刑事处罚和承担刑事责任。若还有什么疑问,我们建议登录网站咨询或委托专业律师,能尽快帮助到您。


...

·简单自愿离婚协议书怎么写
      简单自愿离婚协议书怎么写夫妻要是决定离婚的,协议方式是相对简单、快捷的,但此时要求夫妻之间就离婚相关事项协商一致后签订一份协议书,也就是自愿离婚协议书。当然也有不少人不清楚这个协议书是怎么写的,下面我们带来简单自愿离婚协议书一份,供你参考。简单自愿离婚协议书协议人:甲方协议人:乙方协议人甲......


·离婚时该如何退还彩礼
      由于结婚彩礼钱属于我国的传统习俗,大部分地区仍保留结婚送彩礼的风俗。但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往往会因为退还彩礼的问题而发生纠纷。那么实践中究竟该如何退还彩礼呢?退还彩礼时又需要注意什么?我们将在下文中一一为您解答。一、离婚如何退还彩礼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婚前财产产生纠纷怎么办
      对于夫妻双方的婚前财产该怎样处理,是即将结婚的年轻人必须面对的问题。解决婚前财产矛盾,有助于帮助夫妻婚后生活质量的提高,夫妻关系的稳定以及遇到离婚问题减少不必要的纠纷都很重要。那么婚前财产产生纠纷怎么办呢?以下是具体介绍。一、婚前财产产生纠纷怎么办解决婚前财产的方法如下:1、解决婚前财产纠结......


·结婚登记的收费标准是什么
      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除了要知道满足的条件、准备的材料外,还要了解清楚我国规定的结婚登记的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否则的话也是不能顺利的完成结婚手续。下面,就让我们来告诉您结婚登记具体是如何收费的吧。一、结婚登记的收费标准是什么结婚登记的时限、收费标准(1)登记时限:证件材料齐全,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


·离婚协议公证的好处有哪些
      很多夫妻在签订了离婚协议书后往往还要办理一个公证,但这并不是必须的,当事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是否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确实,进行离婚协议书的公证可以带来一定的好处,那么办理离婚协议公证的好处有哪些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一、离婚协议公证的好处有哪些公证是公证处代表国家进行的一种证明活动......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认定
      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是指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破坏,后果严重的行为。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的犯罪构成要件有哪些?    (一)客体要件  ......


·怎样才算侵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
      怎样才算侵犯姓名权,侵犯姓名权的行为有哪些姓名对于每个人来说都是必不可少的。在生活中,人疏忽时难免会发生姓名被侵犯或不小心侵犯他人姓名权的行为。怎样才算侵犯了姓名权,我们将在下文介绍其具体的行为表现。一、怎样才算侵犯姓名权《民法典》(2......


·离婚承诺书格式如何书写?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标准?
      中,每个人越来越追求个体价值的实现,这就容易导致人与人之间的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的不一致。夫妻间的这种不一致长久以往会造成感情破裂,最后无法修复的话就会导致离婚。而如果没有太多争议的话,夫妻双方就可以自行拟写离婚承诺书,那离婚承诺书格式如......


·土地承包经营权无效取得的情形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无效取得的情形有哪些?一、土地承包经营权无效取得的情形有哪些?1、未经发包方(村委会)同意转让土地承包经营权而签订的合同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八条规定“承包方采取转让方式流转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经发包方同意后,当事人可......



·胥剑锋律师成功辩护伪造金融票证罪
      2013年9月,冯某与张某合伙违法伪造信用卡百余张在ATM机上套取现金,张某当场被逮捕,冯某网上追逃,经公安机关抓获后,冯某委托本律师团队为其提供法律帮助和法庭辩护。辩护人接受委托后,会见了冯某,听取了冯某的自辩意见,通过详细查阅案卷材料以及采取了......


·房产纠纷律师:二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
      摘要:现实生活中租房的现象非常的,许多房屋在租房时是会出现二房东的,那么二房东不退押金怎么办呢?为了给你解答相关的疑惑,吴丁亚律师为您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供您阅读,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案例......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
    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地址电话、怎么走?南京市江宁区大连山看守所详细地址: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淳化街道淳徐路,邮政编码211123。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律师才能见到犯罪嫌疑人,聘请南京刑事律师去南京市江宁区看守所会见面谈、了解案情......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
    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地址:栖霞区尧化门街141号,是南京市...栖霞分局关押犯罪嫌疑人的场所。公交:乘坐71路76路107路108路122路139路140路145路823路南栖线南上线在尧化新村下,步行约550米即到达。南京市栖霞区看守所不准家属探视,只有......



·没有结婚证离婚时怎么分割财产
      在很多偏远地方,人们对结婚都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以为只要男女在一起生活就是结婚了,根本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结婚证。如果在后期生活中男女感情破裂,很多人就问我们,没有结婚证离婚时怎么分割财产呢?这个问题,我们下文为你做出了解答,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收养继子女的条件有哪些
      一、收养继子女的条件有哪些继子女是指现存的婚姻关系中妻与前夫或夫与前妻所生的子女。就是说,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关系是因生父母的婚姻状况变化而产生的,因此,继子女被收养为养子女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被收养人的生父母离婚或一方死亡。2、......


·怎样确定同居财产的归属
      符合结婚条件的男女,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的现象较为普遍,由此也产生了大量的因非婚同居分手后财产纠纷问题。那么,怎样确定同居财产的归属呢?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怎样确定同居财产的归属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



※声明:本页内容仅代表发帖者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如涉及侵权或违法违规,请点此举报

有问题要咨询?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title}}>

事发地:*<--请留地址,便于分析
手机号:*<--请留手机,以便律师回复

相关法律问答:
·婚后购房,只有男方的名字,女方可以不经过男方卖掉san
·请问家庭协议能在作为有效证据san
·没离婚和别人在一起会影响生活
·您好,我是经销低速电动车的,去供应商让次提6台车,付4台车
·雇凶*人后,雇主要做牢吗?有人说雇主判刑15年,*手死刑!可我老板就是雇主,怎么
·办理房产证 ,我现在手里都没有房证只有一个商品房准住通知单!原来的开发商倒闭了现
·你好,岳阳阳第二看守所的
·2017在平安买了平安福保险,2020出险申请赔付,4月份发
·交生活费从那交
·别人借我钱,打的借条已到期还是不想还钱咋办
·起诉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可以邮寄信给犯人嘛?


推荐律师


广东 陈芝廉律师
法学硕士 执业9年
18620487148

上海 唐敏峰律师
执行主任 执业14年
18501560386

福建 吕超律师
执业11年
13147094815

福建 陈建青律师
主任律师 执业22年
18567906376

上海 罗东升律师
主任律师 
18516500148

湖北 顾小东律师
副主任律师 
13986213581

·婚后购房,只有男方的名字,女方可以不经过男方卖掉san
·请问家庭协议能在作为有效证据san
·没离婚和别人在一起会影响生活
·您好,我是经销低速电动车的,去供应商让次提6台车,付4台车
·雇凶*人后,雇主要做牢吗?有人说雇主判刑15年,*手死刑!可我老板就是雇主,怎么
·办理房产证 ,我现在手里都没有房证只有一个商品房准住通知单!原来的开发商倒闭了现
·你好,岳阳阳第二看守所的
·2017在平安买了平安福保险,2020出险申请赔付,4月份发
·交生活费从那交
·别人借我钱,打的借条已到期还是不想还钱咋办
·起诉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可以邮寄信给犯人嘛?

热门城市

·铜梁区律师
·
福州律师
·
海东律师
·
本溪律师
·
昆明律师
·
延安律师
·
乌鲁木齐律师
·
大渡口区律师
·
楚雄律师
·
赣州律师
·
黔江区律师
·
云浮律师
·
张掖律师
·
汉中律师
·
广州律师
·
新星律师

长三角律师网·法律知识
www.csj64.com ©Copyright 2000-2023
登陆 | 会员中心 | 联系我们 | 违法违规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