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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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债权债务律师法律咨询·加私柴油,来到家里捉人
·本人因为抢画平台被套239400元,公司其股东监事以个人名字跟我签署借条、还款合同、收到条。他微信聊天跟我说他个人一定会按照合同履行,但是他并未按照还款合同履行。对方是...
·你好!我再哈尔滨打工!老板欠拉四个月工资!每次打电话
·宜川债权债务律师:
·我的一个亲戚需要办理一张残疾证。
·你好,我昨天晚上撞了别人的车,我有急事走了但是第二天交警给我打电话去处理,这算不算逃逸呢?会怎么处罚
·2014年朋友说合伙做生意,让我拿7万块钱,到时会把合同复印一份给我,钱给了,一直以各种理由推托,后来我说不行就把钱还我,他也打印了,就是不给钱,有汇款单和手机聊天信息...
·不是直系亲属不能见面吗?
·你好,我是徽信附近人添加我,然后以男女朋友交往为导向,以后又以投资为借口,前逅骗刷走我信用卡14
·宜川债权债务律师:
·请问交通事故左脚后半月板撕裂到那里去做坚定伤残
·上班途中出交通事故,工伤保险可以赔付吗?谢谢!
·暂无
·农村占地-有户无地的怎样补偿
·我在单位上班时摔伤了,胸腰椎骨折,老板出了医疗费,什么工资呀,生活费,护理费等等老板都不出,请问我怎么争取这些
·宜川债权债务律师:
·我是河北的,我卖给东莞石排镇客户一批货,客户当时签收了,后来又说质量问题,不退不换也不付钱,多次找他要,他一直说质量问题,但是也不肯把货退给我
·您好,我02进厂工作,06转为合同制工人,交了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医疗保险,现在工作要求去广西工作,(现在山东)因家庭原因特殊,去不了,厂里要我辞职,每给一...
·买房阴阳合同?
·现在我怀孕3个月了,但是公司没有给我们买社保和医保,那我在分娩的时候能报账吗?现在因为医生建议在家休息,但是公司不让休息,如果我强行休息的话,公司是否能开除我,请问我能...
·我是带着孩子嫁给现在的老公,现在孩子3岁啦。孩子的户口上在老公这里啦,现在我们在想生一个孩子,请问办理准生证需要啥证件啊?老公今年38岁,我23
·宜川债权债务律师:
·债权纠纷,涉及金额56万
·你好,在预售证下来前交了诚意金,现在预售证有了,改成
·我想问一下,我小孩刚出世还不到一个月,我老婆向我提出离婚请求,法院一般会判给谁啊
·新房装修,楼上卫生间向主次卧扩大
·我是一商品部门主管因家中有事辞职,交接完成签字等待工资发放,可是一个月后竟说差了三千多的货,两个月工资到现在没发,而且要求我全额赔偿,想咨询下如果我要要回工资应怎么维权...
·宜川债权债务律师:
·我们分居3年,他以前还有打我,小孩10个月放达州,他没拿1分钱,到现在小孩7岁,起诉可以判离婚吗
·我是个外来打工的,由于在工地上不慎被一个月3百斤的重物砸伤左腿的左踝骨骨折,以及脚弯那快骨折,我想知道能鉴定级别伤残多少,需要索赔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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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债权债务律师咨询解答·面询当地律师* 吉增萍
·可以委托律师起诉。 weihaiyang
·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宜川债权债务律师:
·如认为夫妻感情确已完全破裂,无法协议离婚可向法院起诉离婚。 chnlegal
·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莲花一号区的李海峰已关进泰州市红旗农场看守所。胞哥可以探视吗?. 匿名
·说说你争的有利条件! 宋瑞岭
·请说明具体问题。. 何晓艳
·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张锦天
·宜川债权债务律师:
·可以咨询下当地律师* 何晓艳
·委托律师积极应诉。* 吉增萍
·等着吧,办案需要过程的。 weihaiyang
·肯定有责任,具体要看案情。 weihaiyang
·打当地的12368电话号查询。 weihaiyang
·宜川债权债务律师:
·肯定是违法的。 weihaiyang
·看你怎么说了。 weihaiyang
·已经入职三年,如无问题,就继续干下去。 宋瑞岭
·财产登记在你们夫妻名下,自然就是了。 宋瑞岭
·建议与司法机关联系一下。 潘兆忠
·宜川债权债务律师:
·可以直接与还律师联系,需要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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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债权债务律师法律常识·偷税漏税欠税怎么区分?
偷税漏税欠税怎么区分?1、欠税是欠缴税金的简称,指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应缴未缴的各项收入,包括呆账税金、往年陈欠、本年新欠、已到限缴日期的未缴税款、缓征税款和应缴未缴滞纳金。2、漏税是纳税人无意识地漏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漏税是由于纳税人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者由于工作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的。如错用税率,漏报应税项目,少计应税数量,错算销售金额和经营利润等。漏税与偷税有着性质上的区别,判定漏税的关键是并非故意,因而在处理上也不同。税法规定,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一定的滞纳金。3、偷税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
·一、丈夫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
一、丈夫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首先确定老公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二、如何认定过错过错在法律上的规定是: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应该怎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应该怎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宜川债权债务律师:
·关于一般地域管辖的规定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新婚姻法财产 解释三内容是怎样的?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人们有选择结婚或者离婚的自由。在离婚时,一般来说,夫妻双方就财产分割问题是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所以需要人民法院进行裁决。针对人民法院在审理财产问题方面存在难点的情况,最高院也制定了婚姻法的司法解释,最新颁布的是新婚姻法财产解释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2011年7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5次会议通过)为正确审理婚姻家庭纠纷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对人民法院适用婚姻法的有关问题作出如下解释:第一条 当事人以婚姻法第十条规定以外的情形申请宣告婚姻无...
·企业并购财务整合问题怎么解决
企业并购财务整合问题怎么解决企业并购财务整合应该注意的问题1、明确企业并购的战略目标随着我国市场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直接参与到国际竞争中,原来那种纯粹以完成兼并任务或获取资产转让差价为目的的兼并行为将不再成为企业兼并行为的主流,取而代之的是以追求企业经济规模化、战略多元化为目的的兼并,为使企业能够健康地进行可持续发展,明确企业的兼并战略目标,为企业有效地制定及实施财务资源的整合确定明确的目标,成为企业在兼并后首先应采取的措施,为企业有效实施兼并后的财务整合指明方向。企业在兼并必须克服一味追求规模,盲目“做大”的非经济倾向。企业在选择兼并作为扩张方式时,必须有一个核心指导思...
·加班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
加班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加班工资是由用人单位支付给劳动者的,但前提肯定是劳动者在单位的安排下延长了工作时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加了班。要是员工自己主动自愿加班的话,这样的情况下自然就是不能主张加班工资。对于加班工资的发放也有具体的标准,那究竟加班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加班工资发放标准是什么我国现行的标准工时制度为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按照以上标准工时制度计发工资待遇的,是计时工资制度。实行计时工资制度的用人单位,其加班工资的支付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1、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
·建筑工程具有哪些属性?
建筑工程具有哪些属性?一、建筑工程具有哪些属性?1、综合性建造一项工程设施一般要经过勘察、设计和施工三个阶段,需要运用工程地质勘察、水文地质勘察、工程测量、土力学、工程力学、工程设计、建筑材料、建筑设备、工程机械、建筑经济等学科和施工技术、施工组织等领域的知识以及电子计算机和力学测试等技术。因此,建筑工程是一门范围广阔的综合性学科。2、社会性建筑工程是伴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起来的。所建造的工程设施反映出各个历史时期社会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发展的面貌,因而建筑工程也就成为社会历史发展的见证之一。3、实践性建筑工程涉及的领域非常广泛,因此影响建筑工程的因素必然众多...
·宜川债权债务律师:
·宅基地继承是否合法?相关规定有哪些?
说到宅基地,相信您一定不会陌生吧,在进行宅基地的使用和转让以及继承的时候,我们都是有很多的限制条件的。那么,宅基地继承是否合法呢?由继承房屋进而申请宅基地使用权的具体程序有哪些呢?下面,我们会为您带来相关的法律知识的介绍。一、宅基地继承是否合法1、宅基地上的房屋可以继承,如果此后发生征占或纠纷,你可以为权利人。2、宅基地使用权不能变更到你的名下。宅基地使用权的主体只能是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也就是只能是该村村民。《物权法》第153条规定,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农村村民要获得宅基地使用权,应通过申请并获得有权机关的批准。去的宅基地使用权...
·单位克扣工资该怎么认定
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每个月都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用金钱的方式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总有一些不守信用的用人单位。很多单位有克扣、拖欠工资的情形,实践中需要具体对单位克扣工资进行认定,那到底单位克扣工资该怎么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克扣工资该怎么认定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对“克扣”一词,应做进一步的理解:在劳动者已经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工资。但是在有些情形下,如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双方...
偷税漏税欠税怎么区分?1、欠税是欠缴税金的简称,指税务机关负责征收的应缴未缴的各项收入,包括呆账税金、往年陈欠、本年新欠、已到限缴日期的未缴税款、缓征税款和应缴未缴滞纳金。2、漏税是纳税人无意识地漏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漏税是由于纳税人不熟悉税法规定和财务制度,或者由于工作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的。如错用税率,漏报应税项目,少计应税数量,错算销售金额和经营利润等。漏税与偷税有着性质上的区别,判定漏税的关键是并非故意,因而在处理上也不同。税法规定,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限期照章补缴所漏税款,逾期未缴的,从漏税之日起,按日加收一定的滞纳金。3、偷税是指纳税人以不缴或者少缴税款为目的,采取各种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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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丈夫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配?首先确定老公的出轨行为是不是属于法律规定的照顾无过错方中的过错行为。如果不是,那么在财产分割上,则与普通的离婚财产分割没有很大区别。如果是过错责任中的重婚、与他人同居两种行为的,则在财产分割时,法院会考虑出轨一方对婚姻的影响,在照顾女方的基础上公平分割财产。二、如何认定过错过错在法律上的规定是:1、重婚,必须是满足过错方与第三者达到结婚的状态,也就是存在婚姻状态。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3、家庭暴力,依据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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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未约定违约金的应该怎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一、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五百八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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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并购财务整合问题怎么解决
企业并购财务整合问题怎么解决企业并购财务整合应该注意的问题1、明确企业并购的战略目标随着我国市场化步伐的加快,越来越多的企业将直接参与到国际竞争中,原来那种纯粹以完成兼并任务或获取资产转让差价为目的的兼并行为将不再成为企业兼并行为的主流,取而代之的是以追求企业经济规模化、战略多元化为目的的兼并,为使企业能够健康地进行可持续发展,明确企业的兼并战略目标,为企业有效地制定及实施财务资源的整合确定明确的目标,成为企业在兼并后首先应采取的措施,为企业有效实施兼并后的财务整合指明方向。企业在兼并必须克服一味追求规模,盲目“做大”的非经济倾向。企业在选择兼并作为扩张方式时,必须有一个核心指导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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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用人单位每个月都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用金钱的方式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总有一些不守信用的用人单位。很多单位有克扣、拖欠工资的情形,实践中需要具体对单位克扣工资进行认定,那到底单位克扣工资该怎么认定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单位克扣工资该怎么认定如果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按相关政策规定,用人单位除在规定的时间内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外,还需加发相当于工资报酬25%的经济补偿金。对“克扣”一词,应做进一步的理解:在劳动者已经为用人单位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无正当理由扣减劳动者的工资。但是在有些情形下,如国家的法律、法规中有明确规定的;双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