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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川工伤律师提供专业的劳动工伤律师咨询,办理劳动工伤赔偿案件,延安宜川工伤律师具有丰富的工伤调解、工伤认定、工伤赔偿等劳资纠纷处理经验,陕西宜川工伤赔偿律师提供宜川最新工伤赔偿标准,维护宜川工伤事故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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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宜川工伤律师法律咨询
·试用期辞职当月工资下月结算合法吗
·法院,申请退费两个月了,没有到账。
·我现在不开了,年纪到了,视力也不好,所以准备退了~坐落在新堂北路xx号的店面就准备租给xx大药房。现合同签了,可出来的图纸…我一看懵了!两个店面门都变成了窗(没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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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没交,可不可以分期?
·我要起诉懂锟老板我在罗定市罗平镇望天村干活我工资两年了还没有拿到手,懂锟老板电话13829937692,欠我王延锋电话13528402606工资一万七千1佰肆拾元钱
·你好,我是工伤快四个月,我想请问我这种情况什么时候可以做伤残鉴定?
·你好我是一个女孩子,我处对象的时候,花了对象信用卡的钱,现在他追究需要还吗?
·你好,鉴于此种情况如果对方执意离婚,您可以对方与他人同居或重婚为由在离婚中要求离婚损害赔偿,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由对方支付抚养费。如果您执意不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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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对农村集贸市场收费有没有规定
·我叔去年把挖机转让给了别人(没转让合同),对方找了一个担保人写了个字据。今天去要钱,对方说没钱,请问怎么办?
·律师您好:请您帮忙。先谢谢您。1、08年三月,我弟弟伙同他人把王某砍成轻伤(法医鉴定的轻伤),我弟弟是主犯(这一点已经咨询过律师了)。之后在逃,并被警方以故意伤人而网上...
·合法,市场需要这样的打假者不合法,扰乱了市场秩序不知道[查看]投票背景:4月2日晚间,瑞幸咖啡发布公告,承认在2019年第二季度至第四季度伪造了大约22亿元人民币的交...
·有人知道我的身份证和我的一些资料我还不认识他怎么办对我朋友说在调查我但又不说是谁现在已经开始盗我朋友的QQ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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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老表被路边的被高压电打死了,死在高压电桩下面的早坪上,派出所通知家属说是他偷线被电死的。可是在现场根本没有发现作案工具。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请你们帮帮忙?
·我有3间商品房,头2住2间房子,第3住1间,没到期,就死在房子里,我现在3间房子都租不出去了,我能要什么补赏
·结婚几天后就协议离婚了,从未同房过,离婚三年半了前妻的母亲又打来电话说离婚时给的钱少想再要钱,该给她吗?她还能不能起诉呢?
·你好,我这边有离婚彩礼纠纷方便咨询一下吗?
·我們想更改離婚協議書,是否必須要回原單."w990mamt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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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工伤认定进行伤残鉴定
·我是本地残疾人想在我家开个小酒作坊请问政策允许吗<
·有个公司要和我们合并,应该怎么合法操作?
·你好,叶律师,我和我老公分居五年,五年前我们所买的房子因为我的老公借了高利贷,被他一人签字卖了,现在他已经又在安徽和别的女人同居,把二个孩子也带过去认识了那位阿姨,这五...
·我当时结婚领了结婚证,但是没有入电脑,当地政府有底子,我现在要离婚在民政社区找不到结婚信息,如果不办理离婚手续,将来再婚领证有影响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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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开的是汽车修理店罚款合理吗
·彭某租赁我一处住房,2016年12月30日,物业公司电话通知我,由于彭某有一段时间不在出租屋内居住,出租屋楼下住户多次反映楼上马桶处漏水,给其生活带来困扰,我接电话后立...
 宜川工伤律师法律常识
·房屋买卖协议有效时间一般是多少?
    房屋买卖协议有效时间一般是多少?房屋买卖合同应该不存有效期的问题,而是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何时应当履行的问题.对于你们签订的合同,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没有损害国家或第三人利益,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即应当是有效的.现买方反悔,你可以选择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如要求对方履行,由于你们未在合同约定履行期限,你可以随时要求履行,但应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如果对方在合理时间内仍不履行,你可选择以诉讼法院的方式与对方解除,并可以对方违约为由不退还定金.哪些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呢?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七种:1、房产、地产分别转让,合同无效。2、未办理登记过户手...

·月中入职发一个月工资是怎么计算的?
    入职的时间总是不能确定的,每个人都不可能都是在月初入职,一个月中的每一天都是有可能的。那么,如果是在月中入职发一个月工资时是怎样计算的呢?其实月中入职所发的工资和日工资、新员工入职流程及所用时间等都是相关的。我们下面将为您详细介绍一下。月中入职工资如何计算 算工资的时候一定要知道日工资计算公式,日工资=月工资收入÷21.75(用于有缺勤,工作未满一个月等情况下的工资计算)。所以,入职不满一个月的工资就是日工资×出勤天数。因此,不论新老员工在算工资的时候还得注意几点:1、月应发工资的计算公式应为:日工资标准×具体工作日;2、有缺勤的情况,当月工资是日工资×出勤天...

·公司减资需公告几次
    公司减资需公告几次一、公司减资需公告几次如果是指在报纸上,那么只需公告一次,但必须是符合规定的报纸媒体。注册资本变更: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公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公司需要减少注册资本时,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二、公司减资公告规定(1)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2)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的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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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的法定从重情节有哪些
    对于盗窃罪而言,虽然大多数时候都是要达到了规定的数额标准之后,才能定罪处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而在具体处罚的时候往往会根据实际的情况不同,作出不一样的处罚。其中要是有从重情节,自然就会被从重处罚。那一般盗窃罪的法定从重情节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了解吧。一、盗窃罪的法定从重情节有哪些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

·丧失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条件是什么?
    丧失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条件是什么?丧失继承权的法律规定条件有: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二、继承权的放弃与丧失的区别是什么?继承权的放弃和丧失,其结果都是不发生继承遗产的结果,但两者却有明显的区别。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愿放弃无偿取得被继承人的合法遗产的权利法。这种行为是出自继承人自身内心意思的真实表示;丧失继承权,...

·申请专利流程
    申请专利流程一、什么是专利申请对于一项发明创造需要申请专利的话,需要申请人向政府主管部门(在我国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来管理)提出申请,经过知识产权局审批后,才能取得专利权,即为专利申请。在我国,发明创造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种类型。在知识产权局授权后,申请人则为专利权人。二、申请专利的原则1.授予专利原则专利法的基本原则是同一个发明只能申请一次专利,也就是只能授予一个专利权。如果有两个以上的人对同一个发明申请专利,那么处理的原则是:先发明原则和先申请原则。先发明原则指的是如果有两个人对同一个发明分别都提出了申请专利,那么专利权则的授予要看谁是最先做出此项发明的人,而不...

·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解除劳动合同吗?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出现法定情形的情况下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很多人并不明白其中到底存在哪些区别,那么到底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可以口头解除劳动合同吗,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的相关资料,希望可以帮助到您。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89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单位不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用人单位应承担补正及赔偿责任。所以,虽然法律规定了解除或者...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间有什么不同
    劳务关系与劳动关系间有什么不同事实上,一方面,劳务合同与劳动合同在形式上有本质的区别,两种合同往往对应着两种截然不同的法律关系,另一方面,对于合同双方的法律关系,又不能仅仅从合同本身的形式来进行区分。下面,先说说两种合同的区别:1、劳务合同的双方有可能都是自然人,或都是法人,而劳动合同双方一方只能是自然人,另一方则是除自然人之外的用工主体,主要是法人或非法人单位;2、劳务合同受《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调整,而劳动合同受《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调整;3、劳务合同双方是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而劳动合同双方在合同签订后存在隶属关系,劳动者需服从单位的管理和支配;4、合同内容不同,劳务合同内容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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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
    在我国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股权转让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确实经常可以看到。对于股权转让的双方当事人来说,他们需要办理复杂的手续。这是需要一定的流程的。比如说缴纳税收就是其中的一个方面。但是很多人都比较困惑在我国股权转让是否缴纳土地增值税?下面为您介绍。一、股权转让中土地增值税需要缴纳吗?土地增值税是对土地使用权转让及出售建筑物时所产生的价格增值量征收的税种。如果转让的股权表现形式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附着物的,需缴纳土地增值税。二、股权转让还涉及哪些税种如果转让方是公司,则需要涉及的税费较多具体如下:1、企业所得税(1)企业在一般的股权(包括转让股票...

·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内容是怎样的
    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内容是怎样的?水利工程对于整个国家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我国政府对于水利工程质量进行严格的把关,各个省份也都制订了相关办法,那么,湖南省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实施办法的内容是怎样的?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相关的知识。一、概况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实施质量终身负责制。二、质量终身责任制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质量管理,提高质量责任意识,强化质量责任追究,保证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水利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水利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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