损害赔偿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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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泽区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咨询·买房私产房在补办房产证时发现卖方的房产手续不具备办私产房证的条件,买房款已付,此种情况起诉卖方,要求卖方补齐手续及差额款,问一下起诉卖方,买方胜诉概率有多少,又起诉费...
·我们老板之前请我们回来上班的时候说过,提成要底才发,我们心想底发的话也好,钱也多一点,可是就在上个月月底的时候,我就跟她说,帮她做到底,明我想出去学东西。她就说这样的话...
·您好李律师!我有一个民间借贷案想向您知询,但是我人在国外,我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和您联系呢!希望能得到您的答复。提前先谢了!
·迎泽区损害赔偿律师: 13834636737(成律师) 0351-3877088(段律师)
·我们是姊妹三人,继承父母遗产是房屋一套,市场价值大概在100万左右,现金40万,母亲在世和小女儿女婿住。母亲去世后,小女儿把我们姐俩叫到一起,直接拿出一份大概内容是各拿...
·女方先提出离婚,彩礼钱怎么算?
·在房屋买卖中,张家界市原国土局擅自减少了我的土地使用权,由此给我造成了36万多元的损失,由于我2016年12月签了承诺书,一审,二审,再审,抗诉都是我败诉最后,一位检察...
·我家隔壁有一个98年兴建私人开的加油站,实际上加油站的正常经营已经占据了我家房屋门前1/4的面积,现在由于加油站要重新扩建,又要占到我房屋后面菜园的2/4的面积。其实从...
·上大学,将农村户口迁入学校,毕业之后能否凭着毕业证直接迁回原户籍地(是否找到工作有没有影响),如果能,户口性质是否发生变化,宅基地和土地有没有什么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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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申请强制执行拿到抚养费
·1、欠钱不还,qq聊天记录和短信可以作为证据嘛?2、如果要写张欠条,怎样才具备法律效力?3、欠钱不还这种行为可以起诉要求其尽快还债嘛?盼回复,谢谢!!
·律师您好!我和我老公在2010年开始分居,2012年我起诉离婚,他没签字。就没离掉。中途因为孩子就在没有起诉。我现在想办理离婚,有一个问题就是他现在的户口本,身份证,姓...
·漳州市女子看守所号码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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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女朋友前天在长途汽车客运站被骗走了15000元钱,事后我们报警了.请问是不是公安局破不了这个案我们的钱就这样了,我们的钱还可以拿回来吗?
·打架对方已经报案然后私了怎么签协
·朋友欠快一年的钱,至今未给请求法院的,支援感谢
·律师您好,请问一下单县拘留所该拘留人为什么不拘留
·装修公司拿着装修款拖延施工时间,让退做不出来的款项又不退,还非让我承担储备柜板的费用,完工期是9月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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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单位不按岗位和工作量定工资,这事有人管吗
·欠钱不还一拖再拖怎么弄
·离婚房产如何分割请输入问题标
·我有个朋友被他爸以绑架的形式送进了精神病院,问是否侵犯了自决权?他想起诉他爸,证明自己是正常人,在起诉之前怎么样拿到精神病司法鉴定书,要具体的步骤。
·你好,想要聘请离婚律师,希望快点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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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你们好,我与北京百草堂有限公司签协议加盟该公司在高邮开一个药店,该公司合同上写明负责为我推荐符合我们当地药监局要求的执业药师,现在已经2个月过去了,我房子已经租了...
·属于治安案件,不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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迎泽区损害赔偿律师咨询解答·联系当地的律师。 zag1971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是赔偿 潘卫斌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离婚的,则要有长期的思想准备。 潘兆忠
·迎泽区损害赔偿律师: 13834636737(成律师) 0351-3877088(段律师)
·应当有年终奖。 吉增萍
·咨询四川巴中律师. 律师
·要看具体案情,再做下一步打算。 潘兆忠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可以同律师面谈。 weihaiyang
·迎泽区损害赔偿律师: 13834636737(成律师) 0351-3877088(段律师)
·可委托律师帮助。 weihaiyang
·由工伤保险基金和单位缴纳的。 ljp334202
·一个多月左右吧。 weihaiyang
·按市场监督局的规定办理。 weihaiyang
·请问会回复我的問題吗?等緊你的回复謝謝🙏!. 网友
·迎泽区损害赔偿律师: 13834636737(成律师) 0351-3877088(段律师)
·没有形成抚养关系,一般没有赡养义务。意见供参考。. 何晓艳
·你应当找你的现单位讲清楚,解决问题。 宋瑞岭
·可以委托律师辩护 zhanggm68
·律师的正常业务,你可以到律所请律师帮忙。 宋瑞岭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weihaiy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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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weihaiyang
·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只要是被继承人的子女,都享有继承权。 太公钓鱼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伤残等级鉴定,然后是赔偿 潘卫斌
·如果双方不能协商离婚的,则要有长期的思想准备。 潘兆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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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只要是被继承人的子女,都享有继承权。 太公钓鱼
迎泽区损害赔偿律师法律常识·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意思?
分部工程与单位、分部工程一样,都是诸多工程中会遇到的工程,为了使得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家住单位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在施工之前,整理各子工程的质量资料,虽然每天都有工程在实施,但是不少人依旧不知道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意思,所以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一、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意思?分部工程主要是将单位工程按各个施工部分进行划分,主要材料包括了各个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表。在每一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中,都要填写单位工程的名称、施工单位,写明分部工程的名称、施工日期、工程量、评定日期以及各个单元工程的种类、工程量、单元工程个数、合格个数、优良个数,最后还需要质量监督机构的核定意见等。...
·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执行程序中案外人申请再审竞合的处理
1.执行程序中案外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认为原裁判内容错误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只能对原裁判申请再审,但是目前并没有对案外人先启动执行异议程序、执行异议并获人民法院支持情形下,案外人认为原裁判内容错误损害其合法权益,能否提起第三人撤销之诉或者是否只能申请再审作出明确的规定。2.在第三人撤销之诉与执行程序中案外人申请再审竞合的情形下,案外人只可根据启动程序先后择一适用,另一程序则被限制适用,否则将容易导致当事人权利的滥用和司法资源的浪费。
·遥墙机场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是什么
遥墙机场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
·迎泽区损害赔偿律师: 13834636737(成律师) 0351-3877088(段律师)
·房屋征收申请信息公开
房屋征收申请信息公开房屋对于中国人来说是心中的痛,因为在中国的城市中购买土地的话价钱都是非常高的,中国的城市房屋是非常紧缺的资源。而因为城市的发展需要,会对一些旧的房屋进行拆除重新发展地区,这也就是常说的征地,征地有很多内容。那房屋征收申请信息公开内容是什么呢?一、要求七项内容纳入信息公开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需向被征收人公布信息公开7项内容1、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2、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包括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3、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4、房屋征收决定;5、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6、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7、...
·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怎样的
即使是在试用期内,单位也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一定数额的工资给劳动者的。至于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怎样的,估计大部分的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这就给单位以可乘之机,侵害自己的合法利益。那到底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怎样的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进行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期限,但并不是劳动者的“白干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
·法院退侦后一般多久宣判
一、法院退侦后一般多久宣判?法院退侦后有可能会需要两个月左右的时间才能宣判,因为退回补充侦查的最长时间是一个月,而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该在一个月之内宣判。刑事案件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刑事公诉案件、被告人被羁押的第一审刑事自诉案件和第二审刑事公诉、刑事自诉案件的期限为一个月,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审理期限,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两个月。有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批准或者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最高人民法院受理的刑事上诉、刑事抗诉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决定,审理期限可以再延长一个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被告人未...
·《企业破产法》适用于全民吗?
《企业破产法》适用于全民吗?一、《企业破产法》适用于全民吗?依据《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35条规定,企业法人和企业法人之外的组织只要是破产清算,均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执行。不过《企业破产法》颁布时间里,只有全民所有制企业或企业法人,能依法通过破产程序进行清算,除此之外的经济实体,在经营不善需要退出市场的,是不可能以破产方式达到目的。二、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
·遗产所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遗产所得算夫妻共同财产吗?遗产所得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因此,对于婚后继承的财产,属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如果被继承人未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则应该属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二、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有哪些?(一)指定赠与遗嘱或者赠与合同确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在离婚时不能作为共同财...
·迎泽区损害赔偿律师: 13834636737(成律师) 0351-3877088(段律师)
·商品房预售合同对买卖双方要什么要求?
商品房预售合同对买卖双方要什么要求?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和形式合法。在这些有效条件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和内容合法并没有特殊之处,可以按照民法典的一般原理加以认定。但在主体合格和形式合法两个要件上,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其特殊性。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格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体双方为预售方和预购方。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有条件的限制和要求。(1)预售方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售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
·与人身有关的和专属性的债权债务是否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恐怕大
与人身有关的和专属性的债权债务是否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恐怕您对这个问题认识有误区,认为一切东西都可以继承那么法律中又是怎么规定的呢,关于遗产的范围又是什么,我们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一、与人身有关的和专属性的债权债务是遗产么与人身有关专属性财产具有严格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是不能与他人分享的。这种性质决定,给付义务人在约定的给付期间对生存的接受给付权利人必须为给付,不给付的构成违约,权利人享有请求给付的权利;但如权利人死亡,就给付义务人尚未给付的部分,不能构成权利人的遗产,权利人的请求权也不能继承移转给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即权利随权利人生存而存在,随权利人死亡而消灭。也正是基于此...
分部工程与单位、分部工程一样,都是诸多工程中会遇到的工程,为了使得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家住单位需要按照既定的规定,在施工之前,整理各子工程的质量资料,虽然每天都有工程在实施,但是不少人依旧不知道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意思,所以本站我们为您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一、分部工程质量资料是什么意思?分部工程主要是将单位工程按各个施工部分进行划分,主要材料包括了各个分部工程的质量评定表。在每一份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评定表中,都要填写单位工程的名称、施工单位,写明分部工程的名称、施工日期、工程量、评定日期以及各个单元工程的种类、工程量、单元工程个数、合格个数、优良个数,最后还需要质量监督机构的核定意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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遥墙机场征地补偿款的发放流程是什么?1、告知征地情况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当地国土资源部门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告知后,凡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在拟征土地上抢栽、抢种、抢建的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2、确认征地调查结果国土资源部门会同交通、林业部门,对拟征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进行调查,调查结果应与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和地上附着物产权人、各市动迁办公室共同确认。3、组织征地听证在征地依法报批前,国土资源部门应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对拟征土地的补偿标准、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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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申请信息公开房屋对于中国人来说是心中的痛,因为在中国的城市中购买土地的话价钱都是非常高的,中国的城市房屋是非常紧缺的资源。而因为城市的发展需要,会对一些旧的房屋进行拆除重新发展地区,这也就是常说的征地,征地有很多内容。那房屋征收申请信息公开内容是什么呢?一、要求七项内容纳入信息公开被征收房屋分户补偿情况需向被征收人公布信息公开7项内容1、房屋征收补偿法规政策;2、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包括房屋征收补助、奖励政策和标准);3、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征求公众意见情况及根据公众意见修改情况;4、房屋征收决定;5、征收范围内房屋的调查结果;6、被征收房屋分户的初步评估结果;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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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是在试用期内,单位也是要按照国家的规定支付一定数额的工资给劳动者的。至于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怎样的,估计大部分的劳动者都不是很清楚,这就给单位以可乘之机,侵害自己的合法利益。那到底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怎样的呢,我们马上为您做详细解答。一、试用期的工资标准是怎样的试用期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劳动合同中约定的、进行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期限,但并不是劳动者的“白干期”。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做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即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的80%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劳动者在试用期间工资待遇的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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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破产法》适用于全民吗?一、《企业破产法》适用于全民吗?依据《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35条规定,企业法人和企业法人之外的组织只要是破产清算,均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执行。不过《企业破产法》颁布时间里,只有全民所有制企业或企业法人,能依法通过破产程序进行清算,除此之外的经济实体,在经营不善需要退出市场的,是不可能以破产方式达到目的。二、企业破产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法。第二条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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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预售合同对买卖双方要什么要求?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有效条件包括: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内容和形式合法。在这些有效条件中,当事人的意思表示真实和内容合法并没有特殊之处,可以按照民法典的一般原理加以认定。但在主体合格和形式合法两个要件上,商品房预售合同有其特殊性。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体必须合格商品房预售合同的主体双方为预售方和预购方。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商品房预售合同的当事人双方都有条件的限制和要求。(1)预售方应当具备的条件。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商品房预售合同的预售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1)预售方必须是经过批准设立,并在工商行政管理...
·与人身有关的和专属性的债权债务是否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恐怕大
与人身有关的和专属性的债权债务是否属于遗产继承的范围,恐怕您对这个问题认识有误区,认为一切东西都可以继承那么法律中又是怎么规定的呢,关于遗产的范围又是什么,我们整理了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对您有帮助。一、与人身有关的和专属性的债权债务是遗产么与人身有关专属性财产具有严格的人身专属性和依附性,是不能与他人分享的。这种性质决定,给付义务人在约定的给付期间对生存的接受给付权利人必须为给付,不给付的构成违约,权利人享有请求给付的权利;但如权利人死亡,就给付义务人尚未给付的部分,不能构成权利人的遗产,权利人的请求权也不能继承移转给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即权利随权利人生存而存在,随权利人死亡而消灭。也正是基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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